深圳南山區樂尚林居小區3棟樓頂出現數百平米違建一事。
近日,該小區業主再次反饋稱,在南山區南頭街道執法隊要求當事業主自行拆除加建部分無果後,現場出現繼續施工情況。執法隊表示,將阻止當事業主繼續施工,目前正在研究方案、準備實施強制拆除。
南都記者根據投訴業主提供的名單查詢發現,其中兩名違建業主疑似為同樂村村長、副村長,且疑似分別為小區開發公司——深圳市南頭城同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前股東和前高管。
樂尚林居業主反饋樓頂違建仍未拆除。
居民反饋:違建未拆除且重新施工
南山區樂尚林居小區1棟和3棟頂樓業主在樓頂進行違規建設,其中3棟兩處違建面積分別達到308.76平方米和237.18平方米。針對該小區內的違建情況,南山區規劃土地監察局曾表示,南頭街道執法隊(以下簡稱執法隊)已於6月底向違建業主開具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要求其限期45天內拆除加建部分。
今年1月19日,該小區其他業主再次向南都記者反饋稱,違建業主至今未完成自行拆除,並且撤去了違建外的防護網,還對牆面進行了修復施工。業主趙先生(化名)表示,此前執法隊稱在違建業主拒絕於45天內自行拆除後,還需等待6個月的行政複議期。如今時限已過,1棟和3棟的違建業主仍未自行拆除甚至繼續施工,「今天還在吊東西上去(施工)」。
業主趙先生(化名)稱違建業主還對違建牆面進行了修復。
根據深圳房天下網站信息,目前樂尚林居小區房價均價為8.1萬元每平方米,摺合計算3棟頂樓兩處違建價值近2500萬元和2000萬元。
執法部門:正研究方案準備強制拆除
此前記者曾就此事向南山區規劃土地監察局了解情況。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違建業主有權對相關處罰提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其中行政訴訟期限為知悉行政行為後6個月。如今期限已過,已經對當事人進行催告要求其自行拆除,後續將視情況啟動強制執行程序。
19日,記者從執法隊了解到,違建業主在自行拆除一半後停止並修整牆面。執法隊從現場情況判斷,其不肯自行拆除,目前正在研究拆除方案,準備實施強制拆除。
針對強制拆除的時間,執法隊邱隊長並未給出明確答覆,但他表示,因拆除費用較高且需要僱傭具備高空拆除作業資質的公司,因此流程上會慢一點。目前,會安排工作人員將違建業主的樓頂封起、防止其裝修使用。
記者走訪:違建業主疑為小區開發公司的股東和高管
根據執法隊提供的信息,3棟兩處違建面積達數百平米、至今仍未拆除的業主為位於31層的兩戶。多位小區業主向記者提供了小區的住戶名單表,其中前述兩戶業主分別名為吳某忠和吳某波。
多位業主告訴記者,這兩戶違建業主除了分別是同樂村的村長、副村長,還是小區開發公司的股東和高管。該小區為成立於2010年2月的深圳市南頭城同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樂投資)與同樂村聯合開發。
天眼查網站公開的兩名開發商前股東及前高管姓名與3棟違建業主相同。
經南都記者向南頭街道辦事處核實,同樂村村長、副村長名字分別為吳某忠和吳某波,和前述兩名違建業主名字相同。
此外,記者還從天眼查網站查詢到同樂投資的歷史股東信息及歷史高管信息,其中一名為吳某忠的股東曾於2010年2月參股,於2020年6月退股,其退股前出資額為300萬元、持股比例為6%;而另一名為吳某波,曾在該公司任職監事,並於2020年5月退出。這兩位前股東、前高管的姓名與前述違建業主相同。
天眼查信息顯示,此前同樂投資由吳某忠等多個個人出資控股,2020年6月該公司完成股權變更、由深圳市科德旺實業有限公司100%控股,而該公司則由深圳市東關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關房產)全資持股。
南都記者與樂尚林居小區物業中心一杜姓經理取得聯繫,他表示後續徵得開發商相關負責人同意後將提供聯繫方式。隨後,一名東關房產營銷部的李姓負責人聯繫到記者,她表示部門正配合執法部門處理此事,但具體情況自己並不清楚。對於記者提出的違建業主是否為同樂投資前股東和前高管一事,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不能泄露業主信息,需要有公安機關、法院等相關部門的文件後公司才能配合。
違建業主之一回應:自己確為同樂村副村長
因考慮施工安全停止自拆,並未重新施工
1月24日,在樓頂違建數百平米的3棟31層業主吳先生聯繫到記者。據他介紹,自己確為同樂村副村長和開發商深圳市南頭城同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前監事,而他在頂樓進行的違建是1A棟29層的業主統一操辦的,後者為自己的朋友。
「他說他在大沖那邊有房子也是這樣、沒有問題,然後我們也信了……他說他來操辦,我們負責給錢就OK了。」吳先生承認,是自己起了“貪心”所以在明知是違建的情況下仍進行建設。
對於此前部分業主反饋的拆除防護網、疑似繼續施工的情況,吳先生表示是因為此前曾發生過腳手架零件掉落的情況,為確保安全進行了拆除;而且因為自行拆除期間樓下出現裂縫、擔心造成安全問題故停止拆除,後續打算配合執法部門科學拆除,並未重新進行施工。
記者聯繫到了1A棟29層業主張先生,他承認在頂樓進行加建確實是自己向3棟兩戶提出並實施的。他表示一開始是以「做太陽能(光伏發電)」的名義報建,“後來施工隊就建議不如在樓頂加一層”,因為看到其他地方樓頂也有加建情況便同意了這一做法。張先生稱裝修期間自己一直居住在香港,施工都交由施工隊處理,後續被要求拆除後便已經開始自拆,“但因為鋼筋是植到樓體裏面去的,所以現在也不敢隨便拆”。
吳先生稱:
此前物業傳達信息不暢導致誤會
吳先生稱,此前因為物業傳達信息存在問題、導致誤會,「後來業主有意見,物業只跟他(1棟29層業主)傳達、也沒找到我們,我們也不知道,出現了信息不對稱」。目前他們已經與小區內其他業主進行了溝通並達成協議,承諾後續將配合拆除違建。
記者就此向樂尚林居物業管理中心杜經理求證。他表示,此前只能聯繫到張姓業主,其他違建業主「聯繫不上」。
記者從南頭街道辦執法隊了解到,目前已經安排兩家公司到違建現場查看,預計在近期將確定具體拆除方案和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