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前的那一天,-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我當時是九龍西衝鋒隊的指揮官,負責打擊油、尖、 旺等地的嚴重罪案。當日下午我本來是休假,警察局剛好有聚會,所以我就回到警局跟同事一起午膳。
那時午飯後突然間每個人的傳呼機都不斷響起( 大哥大電話當時還不是最流行的,只有真的大大哥才能擁有), 而在坐一位O記的高層,他的大哥大電話也同時響起來, 原來重案組在大角咀利得街圍剿悍匪時,有一名幫辦中了鎗, 他的名字叫作「陳思祺」。
我知道了之後突然毛管戙一戙,陳思祺是我的師兄,雖然從未一起工作過,但在嚴重罪案的現場不時會碰面,而且我們都住在同一幢高級警察宿舍,每朝上班時碰見, 間中會寒暄數句,有時早上看著他穿著一身西裝拿著一堆文件,原來他準備要上法庭,然後我晚上下班回家,看見他穿著牛仔衫褲, 原來他做完行動回來。聽到他出意外,心中倍覺難過。
傳聞利得街的槍戰有個故事,在現場剿匪前, 警方發現單位門口的香爐中裝有三枝香,陳思祺擔心有兩個可能性, 第一就是匪徒準備離開,第二就是剛剛離開,因為香是剛點起的, 匪徒燒香這個習慣是祈求「出入平安」。如果他們還未離開, 絕對不能錯失捕捉他們的最好時機,若被匪徒逃到鬧市後再發生槍戰,傷亡更大。 相反如果他們已經離開,但不能及時追蹤他們逃跑路線, 放生了他們,就可能會再做大案。
據聞當時陳思祺跟自己隊員部署守在大廈外圍, 打頭陣的警員則守在樓層上面,但匪徒可能已知有警察到場, 就突然擲出手榴彈奪路逃跑,手榴彈爆炸聲有如雷聲貫耳,有部份後退警員被逼夾在樓層中間,衝出來的悍匪不停以AK47自 動步槍及7.62黑星手槍亂槍掃射,槍火把整幢大廈樓梯都弄得煙霧瀰漫。當時陳思祺在大閘外聽到槍聲及爆炸聲, 奮不顧身地撞開大廈舊式鐵閘,想衝上去救助同僚之際,抬頭一望, 其中一名從樓梯衝下來的悍匪,用一枝7.62口俓黑星手槍向著他 的頭顱方向發射,正中眉心,但因為角度的原因,也可以說陳思祺命大,子彈從他腦部重要部位側邊穿過,他血流如注倒地,接著所有悍匪即時逃去。
有人說,他當時決定撞閘入場太魯莽,但警察也只是人,大家會否想一想,在電光火石之間,要如此當機立斷作出抉擇,談何容易?特別是當前鋒的督察,抱著警惡懲奸除暴安良之心行事, 眼見隊友在上層受敵,想入內救人也是人之常情。 陳思祺置自己生死及家庭於度外,如此祟高的精神, 並沒有得到好好的嘉許,沒有受到有尊嚴地善待,相反事後還被挑剔地說那時的決定是錯的!換了是你,又有何種感受?
說那些話的人,是坐在辦公室內享受著「涼浸浸」的冷氣, 看著文件找別人錯處的高官,他們能否感受到現場的壓逼感?他們能否感受一個行動中的警務人員,保護同僚、 保護市民那種使命感?
我相信當年如果警務處長是曾偉雄,可能陳思祺的待遇與善後會比實際好。警隊要有凝聚力, 要令警務人員面對極困難的環境時,仍能因為使命感,繼續勇往直前。但現在警隊能否繼續跟從前的文化一樣,並保持高度的凝聚力?領導對下屬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就要看看新任的警務處長,能否承先繼後, 做一個稱職的處長了。
陳師兄,你認真的工作態度,我不會忘記,永遠懷念您。
黃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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