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判刑時需考慮到懲罰犯案者、阻嚇後來者、撫平受害人及其家人所受的傷害及被告更新改過的需要。
前年7月沙田新城市廣場。資料圖片
前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警民衝突,港大畢業生杜啟華被指蓄意咬斷警長手指及揮打雨傘致高級警司手臂骨折。經審訊後,他早前被裁定有意圖而傷人、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襲警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共4罪全部罪成,今於在西九龍法院判刑。
港大畢業生杜啟華被指蓄意咬斷警長手指及揮打雨傘致高級警司手臂骨折。
陳仲衡法官指判刑時需考慮到懲罰犯案者、阻嚇後來者、撫平受害人及其家人所受的傷害及被告更新改過的需要,終就4罪判被告囚5年半。
被告杜啟華。資料圖片
控罪指,杜啟華於前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第一期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另指他在L3層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葉卓軒;非法及惡意地對高級警司梁子健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以及意圖使偵緝警長梁啟業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地傷害他。
被告今於在西九龍法院判刑。資料圖片
被告杜啟華;小圖為受傷警員。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