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完善特區的選舉制度,落實愛國者治港,以堵塞現行選舉制度的漏洞。
在新的選舉制度下,選舉委員會部分界別分組取消,當中包括資訊科技界的30席,但新增科技創新界界別。因隨科技發展,新領域、新模式不斷產生,以科技創新界取代資訊科技界,切合時宜。
另外,原資訊科技界選民資格標準漏洞多,因爲選民只需要是法例規定的專業團體會員,但入會門檻不一,基本上是魚月混珠而混亂。其登記制度標準也不一,容易造成各種問題。現在新出台的科技創新界,修訂做到了均衡參與,廣泛反映產業發展;並利用團體票涵蓋業界及從業員等各階層的利益,且有助業界討論更加聚焦以增加專業性聲音。由團體選民選出代表,對各個階層及各個創科領域均是能有效平衡廣泛代表性與專業性,亦有助日後能更好地梳理界別意見。
有科研機構及國家重點實驗室的代表說,前年社會動蕩期間,他們擔心在大學的實驗室會遭到暴徒攻擊破壞,日夜派同事輪流看守實驗室,亦有科研人才因此而離開香港,今次修訂有助穩定社會發展,有利於匯聚吸引人才,更有利於提升香港科研地位。
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後,將為香港各界別集中精力於經濟社會發展,讓行政及立法關係重回良性互動正軌,建構長治久安的社會,更美好的創科未來,讓香港可以成為國際創科中心。
李 君 科大工程系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青年部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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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問 “國和國家“ 有沒有分別?
這問題問得好,我也似乎搞不清楚,祗覺得两者之間實在有很大的分別,國和國家都是中華文化孕育出來的名詞。“國”是指一個人類族群聚居固定地理範圍有組織,有獨立管治和行政的地方;相約地,老外用詞大概是 country, state, nation 或 kingdom等。
“國家” 大概是指老百姓的生活文化與方式都和 ”國“ 的管治理念一致,所謂 “家國一體”才能稱做國家。沒有家概念的祗能稱"國“,“邦“,“王國“或其他,不能稱 “國家“ 罷了。
”國家" 的觀念大概和儒家文化有關,而 “國“的概念則自羅馬帝國解體后至文藝復興 1000多年史稱 “中古時期“( medieval )或稱“黑暗時代"( Dark ages),西方政治被 “王權”或“神權“壟斷,老百姓生活中祗能有宗教和國觀念,家與國不能一體,至今餘韻猶存。
理念不同,制度有異,國力凝聚不一,現時,美國及歐洲諸國是 " 國",中國是"國家",所以“國” 與 “國家” 競爭就出現了。美國妒忌中國的崛起,使美國霸權逐漸行不通,因此,正在用盡一切正當和不正當的方法去糾合其他 “國" 或聯群結 “邦“地去攻擊中國,這種歷史現象,屢見不爽。只不過,美國歐洲停滯不前,一如專業聯會主席所論述,乃其普選這一內因造成,與人無尤。一方虛張聲勢,另面潤物無聲,天地之“勢”,宇宙之“道",高下己分,成敗己定。
李 鸿 建築師 教授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