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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不再代收學生會會費 關鍵是「不能為大學帶來違法風險」高人:學生會勢力將大大萎縮

博客文章

港大不再代收學生會會費  關鍵是「不能為大學帶來違法風險」高人:學生會勢力將大大萎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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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不再代收學生會會費 關鍵是「不能為大學帶來違法風險」高人:學生會勢力將大大萎縮

2021年05月01日 12:11 最後更新:12:15

香港大學昨日(4月30日)向全體學生發電郵及發表公開聲明,批評香港大學學生會近年行事日趨政治化,決定不再代學生會收取會費,及收回學生會會址和其他設施的管理權。

香港大學教務長曾詠詩昨日向全校發出電郵,宣布有見校方與港大學生會之間存有法律責任的持續矛盾性,校方就現行為學生會提供的服務和安排作出風險評估後,決定停止代為收取學生會會費,並收回學生會辦公室及設施的管理權。

港大其後發表聲明,對港大學生會偏激的言行予以強烈譴責。

香港大學。資料圖片

香港大學。資料圖片

聲明指出,基本法作為香港法治的基石,在保障了大學學術自由、個人言論表達自由和結社自由的同時,也有保護國家安全的條文,大學不是法外之地,亦有責任維護全體教職員和學生的福祉,不能容忍作為獨立社團的學生會一方面利用學校提供的服務和場所,另一方面則漠視校方的勸喻和整體港大社群利益,其所作所為給大學帶來違法風險。

聲明表示,學校必須釐清與學生會之間的法律責任,現決定不再代學生會收取會員費用;不再為學生會提供財務管理服務;收回學生會會址及其他設施的管理權,並會因應情況在有需要時採取進一步措施。港大將會繼續為港大學生的一般課外活動提供服務和支援。

其後中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浸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教大學生會、演藝學院學生會、恒大學生會、理大學生會、城大學生會、科大學生會及公開大學學生會發表的聯署聲明,指港大校方行為,不但嚴重打壓學生參與社會事務與發表言論的自由,「將白色恐怖帶入校園」,「欲以莫須有之罪名整肅校園學生組織」,批評校方漠視學生權利的「蠻橫行徑」是「令人不齒」。

昨日港大學生會管理的綜合大樓觀察,幹事會會室、學生會影印中心仍然運作。下月舉行的學生會選舉,校方將拒絕協助網上投票,預計會大受影響。

高人話,校方不再為學生會代收會費之後,交會費的學生將會劇減,即使能選出學生會,將來也無經費運作,學生會的影響力勢將大大萎縮。

港大學生會近年行事十分政治化,多次利用公開發表煽動性並可能違法的言論。

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號4月18日發表題為《切除港大學生會「毒瘤」,還校園一片安寧》的「人民銳評」,指港大學生會發表公開信,公然抹黑學校推行國安教育課程是「斷送院校自主」「愧對學士先賢」。自中央出手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以來,港大學生會一而再、再而三發聲挑釁,故意選擇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通過、國家安全教育日等時間節點,大肆抹黑「一國兩制」、破壞憲制秩序,囂張氣焰令人髮指。在底線邊緣瘋狂試探,如此學生會已到了非管不可的時候。

港大學生會花錢在蘋果日報賣頭版廣告,亦被人民日報狠批。

港大學生會花錢在蘋果日報賣頭版廣告,亦被人民日報狠批。

人民日報又指,要正告隱藏在校園中的亂港分子:玩火者必自焚。你們鬧得越歡,暴露得越徹底。你們所有的劣行都將被歷史一一記錄在案,遲早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日前城市大學已停止代收學生會費,中文大學亦拒代收學生會會費及禁止臨政成員使用學生會辦公室。港大步兩所大學之後塵,向激進的學生會採取行動,和他們劃清界線。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郭鳳儀爸爸涉處理潛逃女兒保單,被判囚8個月,郭鳳儀就在境外繼續炒作稱政府打壓政治自由。有媒體報導時用了「連坐」這個詞來形容,把事件悲情化,意圖指控這不是犯罪事件,而是一個政治問題。

高人話,事件其實有兩個維度去看。

第一,從法律層面,有法不依,有法不執,不是一個正常的社會運作。執法機關就係要執法,有人涉嫌違法就要採取行動,法庭亦都經過公平公開的審訊作出判決,當中並不涉政治操作。現在是郭父觸犯「23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成。正如法官強調,案件與被告跟潛逃者的關係無關。

如果單純是因為逃犯家人身份,又唔見其他逃犯家人受影響,可見關鍵是有沒有犯法。

第二,如果從道德層面來看,郭爸爸可能愛女心切,出於父愛做出這樣的行為,但不能忽視後背對社會的傷害。

回顧2019年反修例風波,這些觸犯國安法的人士以知法犯法、違法達義的歪理影響年輕人,未能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更慫恿鼓動部分年輕人參與非法暴力行動,落得鋃鐺入獄的悲慘下場。

父母協助自己的仔女做出違法行為,尤其仔女是觸犯國安法人士,其實正正係破壞緊法治,這種「對仔女的愛」,卻係損害咗社會的整體利益。為人父母,是否要諗多一層,協助仔女犯法,係唔係真的愛仔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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