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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案24名證人包括林鄭唐英年

曾蔭權案24名證人包括林鄭唐英年

曾蔭權案24名證人包括林鄭唐英年

2015年10月06日 09:01 最後更新:09:53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件,控方昨日在法庭呈上一份長達9頁紙的案情撮要,另附一份控方證人名單。據了解,證人包括了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以及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均。

曾蔭權案控方24證人包括林鄭、唐英年及劉吳惠蘭等

曾蔭權案控方24證人包括林鄭、唐英年及劉吳惠蘭等

24名控方證人名單中,包括14名政府官員,3名廉署人員及7名市民。公務員敘用委員會主席劉吳惠蘭、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現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常任秘書長劉焱、現任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副私人秘書蔡傑銘等,都成為控方證人。

7名市民當中包括鄭經翰秘書劉玉蓮,港大李嘉誠醫學院院長、前香港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梁卓偉、前行政署署長麥綺明、東亞銀行總行高級經理何耀強等。

何周禮於一一年獲特區政府頒授榮譽勳章

何周禮於一一年獲特區政府頒授榮譽勳章

名單中建築師何周禮的名字比較矚目。他是本港著名建築設計師,被譽為亞洲新一代最具影響力建築設計師之一,十年前當選十大傑出青年。何周禮被指受聘於東海集團,為曾蔭權租住深圳東海花園君豪閣複式單位做室內設計,2011年獲曾蔭權頒授榮譽勳章。

伊利沙伯醫院一名時任副顧問醫生,5年半內多次向家人及病人濫開受管制藥物並侵吞自用,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3月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為50歲李志良,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名成立。法官林偉權在裁決時指出,被告開藥是為了達到自身目的,而非為了有醫療需要的人,做法危險及有違醫生專業操守及嚴謹責任,並且嚴重濫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物資。

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資料圖片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5日,以待繼續聽取辯方求情及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及驗尿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期間任職醫管局轄下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副顧問醫生,負責為病人診症、治療及按需要向病人處方藥物。被告須遵照醫管局行為守則等相關規定,不得未經授權使用醫管局物資,亦不可未經授權拿取藥物。

伊利沙伯醫院。伊利沙伯醫院FB

伊利沙伯醫院。伊利沙伯醫院FB

廉署早前接獲醫管局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在其父母、妻兒及家傭等七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逾百次虛假地利用他們的名義預約診症。被告其後透過虛假診症,處方兩款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藥物,涉及逾千劑咳藥水或治療過度活躍症的精神科藥物,並於醫院職員配發藥物後,侵吞該等藥物自用。

此外,被告又向另外兩名病人處方劑量高於所需的咳藥水,並要求兩人將額外處方的咳藥水退還給他自用。醫管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由高級檢控官陳詩欣及陳哿弘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甄家駿協助。廉署發言人指,廉署一直與公共機構緊密合作,透過宣傳教育提醒公職人員須時刻維持高度誠信操守,不可濫用職權作出不當行為,破壞市民大眾對公職人員的期望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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