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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百次盗用家人等姓名濫開受管制藥物自用 時任伊院副顧問醫生罪成候判

法庭事

逾百次盗用家人等姓名濫開受管制藥物自用 時任伊院副顧問醫生罪成候判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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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百次盗用家人等姓名濫開受管制藥物自用 時任伊院副顧問醫生罪成候判

2026年03月06日 19:45 最後更新:19:49

伊利沙伯醫院一名時任副顧問醫生,5年半內多次向家人及病人濫開受管制藥物並侵吞自用,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3月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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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為50歲李志良,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名成立。法官林偉權在裁決時指出,被告開藥是為了達到自身目的,而非為了有醫療需要的人,做法危險及有違醫生專業操守及嚴謹責任,並且嚴重濫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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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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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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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沙伯醫院。伊利沙伯醫院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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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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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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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15日,以待繼續聽取辯方求情及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及驗尿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期間任職醫管局轄下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副顧問醫生,負責為病人診症、治療及按需要向病人處方藥物。被告須遵照醫管局行為守則等相關規定,不得未經授權使用醫管局物資,亦不可未經授權拿取藥物。

伊利沙伯醫院。伊利沙伯醫院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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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早前接獲醫管局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在其父母、妻兒及家傭等七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逾百次虛假地利用他們的名義預約診症。被告其後透過虛假診症,處方兩款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藥物,涉及逾千劑咳藥水或治療過度活躍症的精神科藥物,並於醫院職員配發藥物後,侵吞該等藥物自用。

此外,被告又向另外兩名病人處方劑量高於所需的咳藥水,並要求兩人將額外處方的咳藥水退還給他自用。醫管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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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由高級檢控官陳詩欣及陳哿弘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甄家駿協助。廉署發言人指,廉署一直與公共機構緊密合作,透過宣傳教育提醒公職人員須時刻維持高度誠信操守,不可濫用職權作出不當行為,破壞市民大眾對公職人員的期望和信任。

廉政公署星期二(3月3日)落案起訴一名消防隊目,控告他涉嫌訛稱父親罹患癌症,向四名職級高於他的同袍及一名友人借貸應急,詐騙及企圖詐騙多筆貸款共約25萬。案件星期二中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廉署早前接獲消防處轉介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黃千乘,36歲,消防處消防隊目,現已被停職,被控7項欺詐罪及3項企圖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

廉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星期二出庭應訊時沒有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21日再訊,他獲准保釋。

於2022年8月至2024年2月案發期間,被告涉嫌以父親罹患癌症或其他疾病為由,向三名消防總隊目、一名消防隊長及一名友人索取貸款,以支付父親的醫療及藥物費用。

七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向五名事主訛稱需要支付患病父親的醫療費用,意圖詐騙而誘使五人向他提供七筆貸款共約17萬。

三項企圖欺詐罪則指,被告涉嫌以上述理由,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其中一名消防總隊目向他提供三筆貸款共八萬元,但被拒絕。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因為想借錢,所以虛構父親患病作為原因。消防處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控方星期二由廉署人員司徒嘉文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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