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實際生活中,隨時、隨地、隨事都能感受到文字存在,將文字和生活體驗結合,令孩子在豐富多彩的生活中體會到和學習到文字,就是「生活感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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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方法適用於一歲半到兩歲半的孩子,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喜歡到處看、到處動、到處摸,是名副其實的「小探險家」,成人應該充分利用這一特性,教幼兒認識事物﹔教他們認字。
「生活感受法」的具體教法是︰教授任何字詞,一定要讓孩子對那個字詞代表的實物或狀況,有充分的直觀感受。換句話說即是能看的,就讓他看一看﹔能指的,讓他指一指﹔能嘗的,讓他嘗一嘗﹔能摸的,讓他摸一摸。
例如,教「星星」、「月亮」等詞,就讓孩子看看或指指天上的星星和月亮﹔教「火」時就帶孩子小心去接近﹔教「哭」、「笑」、「跑」等字,就跟孩子一起表演這些動作……
這既是教孩子文字,也是讓他認識萬事萬物,同時讓孩子將字詞的讀音、字形和字義與生活感受聯繫,為字塊增添活力,感受到生活中處處都有文字存在,這就是「生活感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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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生活感受法」要注意以下兩點︰
1. 充分引導孩子認識萬事萬物
「生活感受法」就是將識字帶到生活中,並以豐富的生活感受促進寶寶識字。因此孩子生活感受愈豐富和深刻,就愈能促進他識字。所以成人要充分引導孩子認識事物。例如教孩子認識「車子」,這是個抽象概念,倒不如直接教他「汽車」、「貨車」、「救護車」、「消防車」來得實際和具體。這樣幼兒就能很快將字與物聯繫,大人教得順手,孩子學得有興趣。
2. 隨時準備紙筆
大人最好隨身準備紙筆,遇到孩子感興趣的東西,就隨手寫出這個東西的字詞,教孩子對照實物認一認、讀一讀。不過一次活動中不宜教太多字,否則會影響孩子情緒。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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