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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升值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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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升值比較

2021年06月02日 05:49 最後更新:08:35

前天,5月31日媒體報道,世紀21北山高級客戶經理梁淑儀表示,大坑瑆x中層A室,實用面積612方呎(約56.9平米),2房間隔,坐向北享海景,獲區外換樓客以約1530萬承接,呎價約25000元(即:每平米26.9萬),屬市價。據了解,原業主於2012年以1522萬購入,持貨至今沽出,帳面僅獲利約8萬,賺 0.5%。

翻查了一下土地注冊署資料,也有買家在2011年11月以988萬買入大坑 瑆x一單位,實用面積383呎( 即:35.6平米,每平米 27.7萬)。在2019年,此業主以930萬賣出(每平米 26.1萬),蝕 58萬,即蝕5.9%。

大坑瑆x屬單幢樓宇,共31層,2014年建成入伙。共提供103伙分層住宅單位。項目於5樓設有面積約2,730平方呎之住客會所The Private Club,提供包括20米室外泳池、水池、花園、健身房、閱讀室、遊戲室及露天茶座等設施。另外,此盤每呎管理費7.6元( 即:每平方米的管理費為81.8元),以最細面積383方呎計,每月最少要支付2910.8元的管理費。

此盤當時發售(預售)時,價錢比附近大廈高很多。當時朋友們問筆者可否購入此盤之單位,我當時建議說,從升值角度看,最好不要買這種樓盤單位。

上面那兩個出售例子:分別持有單位8年丶9年之後, 一個單位蝕錢丶只賺了一些租金;另外一個單位只升8萬,賺了九年租金。

但是,同期如果買其他單位,例如:土地注冊署資料顯示,有人同樣在2011年以620萬買入上盤附近的屋苑海峰園630呎(1988年建成入伙,現時管理費每呎僅約 1.52元)的單位, 2019年以1200萬賣出,同樣持有8年,升值95.2%,並且賺了八年租金。另外,有人同樣在2012年以1256萬買入附近屋苑城市花園(198x年建成入伙,現時管理費每呎僅約 1.91元)一海景單位,2021年以2100萬賣出,升值67. 2%,並賺了九年租金。

海峰園及城市花園的兩宗成交與瑆x的兩宗在相同時間段( 2011,2012買,2019,2021賣)丶類似價錢(988万對620萬,1522萬對1256萬)的成交形成鮮明的對比:瑆X ,分別蝕5.9%,賺 0.5%;海峯園賺 95.2%,城市花園賺 67.2%。 相比較之下,從資產升值角度看,瑆x單位的買賣的確是非常失敗的買賣。 讀者們也可試試以自己熟悉樓盤單位丶類似時間段之買賣, 自己作作比較丶算一算。

很多人稱那些單幢樓宇~樓價高(高溢價)丶面積小丶管理費高~為偽豪宅。 這種說法有些貶低成分,但反映了升值方面的實際情況,應盡量避免買此類物業。當然,人各有所好,側重點可能有所不同,上面說法僅供讀者參考。

陳貴和 基金主席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主席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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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遭恐嚇

 

公開宣布為美國而戰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共10人因於2019年10月1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部分被告涉煽惑他人參加未經批准集結罪,28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刑。主審法官胡雅文判刑時,重申即使遊行是和平,但自2019年起大型集結活動有暴力風險,加上警方早已不批准民陣舉行該次遊行,但被告卻明知故犯,他們的行為更引來公眾參與,使公眾誤以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不用負上刑責。

胡宣判時表示,刑期要具阻嚇性及懲罰性,即時監禁是唯一適合刑罰;黎智英被判入獄14個月,連同早前其他非法遊行案件判囚的14個月,三案併罰,總刑期整合為20個月。另有7人被判14個月至18個月監禁。

有消息稱,28日下午1時、3時及4時許,胡雅文辦公室分別接獲3個沒有顯示來電的電話,通話期間,致電者聲稱會對胡及其家人不利。職員隨後報警,案件現由灣仔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筆者認為,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嚴格依據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基本法》第八十五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任何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任何人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

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恐嚇,特區政府必須要嚴正執法,絕不會容忍這種無視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會嚴肅跟進,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十四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任何人都不應該以身試法。

楊倩文 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