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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理會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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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理會雙重標準

2021年06月02日 05:50 最後更新:05:55

白俄總統盧卡申科政府日前派出戰機,強逼愛爾蘭瑞安航空Ryanair一架從希臘雅典飛往立陶宛的客機,降落明斯克,其後警察登機抓捕二十六歲的異見示威策劃者。美歐國家指控此舉形同劫持歐洲客機;要求歐盟各國航空公司避開白俄領空,並禁白俄客機飛越西歐。

美歐狠批白俄羅斯以炸彈威脅,要求客機急降明斯克以拘捕異見人士,白俄盟友俄羅斯則斥是雙重標準。俄國外交部發言人提到2013年美國追捕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時,曾施壓令時任玻利維亞總統莫拉萊斯的專機迫降,嘲美國"不應對其他國家類似的行為感震驚" 。俄國上周四禁止一班繞過白俄的法國航空公司飛機入境。今次是克里姆林宮在這場風波中第一次採取具體行動反制西方國家。

筆者也看到,美國曾用軍機攔截民航機作拘捕,那是莫拉萊斯訪俄羅斯之後的返國途中,美國懷疑其專機載有斯諾登,施壓歐洲各國拒批專機進入領空,最終降落奧地利補給燃料,又證實斯諾登不在機上,事件不涉及戰機或炸彈恐慌。

美國迫降民航機的例子也曾發生,在1985年,4架美國F-14戰機攔截埃及航空一架由埃及飛往突尼斯的包機,機上有4名巴勒斯坦解放陣線成員,他們涉嫌劫持郵輪並造成一名美國公民死亡,包機最終迫降意大利一個軍事基地,4人在意大利被定罪。

上面的例子說明了美國曾經做過用戰機迫降民航客機的例子。 這樣做,各有各的理由,只不過一些國家覺得自己做,對!他人做,就不對!雙重標準係世界上已經司空見慣。 歐美國家一直以來都是講實力不講道理的,這是歷史事實。 比如,英國發動鴉片戰爭;美國把黑人當奴隸買賣,種族滅絕印地安人。 因此,不需要理會美國的歪理及雙重標準,增加自己的實力就夠了。

蘇智成 測量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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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審法官遭恐嚇

 

公開宣布為美國而戰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共10人因於2019年10月1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部分被告涉煽惑他人參加未經批准集結罪,28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刑。主審法官胡雅文判刑時,重申即使遊行是和平,但自2019年起大型集結活動有暴力風險,加上警方早已不批准民陣舉行該次遊行,但被告卻明知故犯,他們的行為更引來公眾參與,使公眾誤以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不用負上刑責。

胡宣判時表示,刑期要具阻嚇性及懲罰性,即時監禁是唯一適合刑罰;黎智英被判入獄14個月,連同早前其他非法遊行案件判囚的14個月,三案併罰,總刑期整合為20個月。另有7人被判14個月至18個月監禁。

有消息稱,28日下午1時、3時及4時許,胡雅文辦公室分別接獲3個沒有顯示來電的電話,通話期間,致電者聲稱會對胡及其家人不利。職員隨後報警,案件現由灣仔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筆者認為,法官行使司法權力時,必嚴格依據法律和證據處理案件。《基本法》第八十五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任何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應受到嚴厲譴責,任何人如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

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恐嚇,特區政府必須要嚴正執法,絕不會容忍這種無視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會嚴肅跟進,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十四條,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任何人都不應該以身試法。

楊倩文 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