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臉書上發貼炮轟法輪功,直指是顛覆組織 。以下是CY的兩篇帖文:
法輪功 以為自己有特權,到處阻街,早在2013年,我指示食環署沒收法輪功在政府土地擺放的展品,並要求食環署每三個月給我進度報告。
政府同事(不是局長)問:如果在現場引起爭執怎麼辦?我說請警察陪同去。結果是什麼爭執都沒有,反而是有些法輪功在現場睇場的人員,根本不敢承認展品或橫幅是屬於他的。在特首辦門前睇場的大嬸,將綁橫幅一頭的繩索解開,自己用手拉着,隨時準備走佬。
我們要怕這類人嗎?
政府同事又問:如果法輪功去法庭告政府怎麼辦?我說政府依法辦事,只能按照政府對法律的理解執行,在香港,什麼事都會有人告上法庭,不能猜測法庭的判決。如果連這種事,政府在法庭都輸官司,我們就打到底。
今天寫了上面的一段東西,就是因為昨天終審法院終於有了判決。當年食環署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04條,在全港26個法輪功宣傳據點沒收130幅橫額及484塊展板,並檢控2名法輪功學員。其後法輪功司法覆核,2018年在原訟庭勝訴,2019年上訴庭改判政府得直。今年5月,法輪功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被即場駁回。
這故事教訓我們什麼?好好的一個地方,污煙瘴氣是怎樣來的?
法輪功既不是宗教,也不是練功團體,從根本上就是顛覆中國政府的的組織,香港是他們的前沿陣地。
法輪功竟然可以因此和政府打了8年的官司。代表法輪功的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
我請有關人等公開向香港社會說明:法輪功用的律師費是法律援助給的嗎?夏博義是免費為法輪功打官司的嗎?如果都不是,這兩位興訟的法輪功學員的錢從哪裏來?
現在香港有了國安法,我請國安人員馬上接手調查在這件事中有關人等的背景。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