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早拘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據說她在中環被便衣探員帶上警方的私家車。
鄒幸彤今早被捕。
除了鄒幸彤之外,警方亦都拘捕了一名在網上發布信息年約20歲的男學生,指兩人涉嫌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
由於警方不批准支聯會集會,支聯會早前就話今年不會舉辦六四晚會,但鄒幸彤就話,今晚8時將以「個人名義」去守32年來的約會,並「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點起燭光」,暗示自己將前往維園。
警方不斷提醒市民,切勿參與或宣傳未經批准集結,亦呼籲市民避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群組聚集,亦避免作任何公告及宣傳。相信鄒幸彤以及另一個被捕者都係涉嫌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
金牙大狀話,警方拘捕二人,可以扣留48小時,48小時之後有3個可能性,可以會將涉嫌者直接提堂檢控,或者准許他們取得警方保釋外出,或者無條件釋放。相信鄒幸彤今次會被拘留過夜,而今年六四她將會在拘留所中度過。
蔡耀昌。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今早接受電台訪問時候就話,只建議市民以安全、合法方式悼念,不建議市民參加非法集會。
警方公布鄒幸彤及外賣員涉宣傳未經批准集結被捕。
警方早上11點公布,警方今晨分別於沙田及中環區拘捕兩名男女,涉嫌「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罪,批評兩人的行為不負責任,並提醒若有人被教唆參與被禁止活動亦會違法,又呼籲市民切勿參被禁止的活動。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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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臉書上發貼炮轟法輪功,直指是顛覆組織 。以下是CY的兩篇帖文:
法輪功 以為自己有特權,到處阻街,早在2013年,我指示食環署沒收法輪功在政府土地擺放的展品,並要求食環署每三個月給我進度報告。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資料圖片
政府同事(不是局長)問:如果在現場引起爭執怎麼辦?我說請警察陪同去。結果是什麼爭執都沒有,反而是有些法輪功在現場睇場的人員,根本不敢承認展品或橫幅是屬於他的。在特首辦門前睇場的大嬸,將綁橫幅一頭的繩索解開,自己用手拉着,隨時準備走佬。
我們要怕這類人嗎?
政府同事又問:如果法輪功去法庭告政府怎麼辦?我說政府依法辦事,只能按照政府對法律的理解執行,在香港,什麼事都會有人告上法庭,不能猜測法庭的判決。如果連這種事,政府在法庭都輸官司,我們就打到底。
CY的帖文。
今天寫了上面的一段東西,就是因為昨天終審法院終於有了判決。當年食環署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04條,在全港26個法輪功宣傳據點沒收130幅橫額及484塊展板,並檢控2名法輪功學員。其後法輪功司法覆核,2018年在原訟庭勝訴,2019年上訴庭改判政府得直。今年5月,法輪功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被即場駁回。
這故事教訓我們什麼?好好的一個地方,污煙瘴氣是怎樣來的?
法輪功既不是宗教,也不是練功團體,從根本上就是顛覆中國政府的的組織,香港是他們的前沿陣地。
法輪功竟然可以因此和政府打了8年的官司。代表法輪功的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
我請有關人等公開向香港社會說明:法輪功用的律師費是法律援助給的嗎?夏博義是免費為法輪功打官司的嗎?如果都不是,這兩位興訟的法輪功學員的錢從哪裏來?
現在香港有了國安法,我請國安人員馬上接手調查在這件事中有關人等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