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星期四(6月17日)搜查《蘋果日報》大樓,並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壹傳媒5名高層,保安局亦引用《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條文,凍結3家與《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的資產,涉款1800萬元。
《蘋果日報》指現金僅夠數周營運。
《蘋果日報》當日有高層管理人員呼籲「要頂住」,今日就自爆公司的現金僅夠數周營運,分分鐘出唔到糧喎。
據《蘋果日報》自家報道,壹傳媒昨日召開董事會議,商討出糧方案,準備星期一去信保安局尋求解凍部分資產,以免令公司因欠薪而違反勞工法例,若申請失敗,或會向法院尋求批准,要求撤銷有關的凍結資產的命令。
有《蘋果日報》員工透露,事件發生後都擔憂未來的工作環境,以及可否如常獲發薪金。有考慮為自己另尋出路,想找新工作。不過疫情下失業率高企,搵工都幾難。
事實上,自從《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壹傳媒已經接連出現好幾波離職潮,近期不乏有在《蘋果》工作多年的資深記者及採主選擇離開,當中有部分人轉行,亦有人暫時休息另尋出路。
張劍虹和羅偉光(小圖)。
政府亦已起訴《蘋果日報》行政總裁張劍虹、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日報、蘋果日報印刷及蘋果網三間相關公司,控告他們串謀黎智英及其他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昨日(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張劍虹及羅偉光兩人的大狀代他們申請保釋時,都提出保釋條件包括辭去壹傳媒集團所有職務,包括總編輯等職務,即兩人亦宣示跳船意向。
國安法告得入,蘋果成間公司都要摺。
除了離職潮、資金鏈斷裂,《蘋果日報》面臨的另一大危機係,若這場國安法官司告得入,《蘋果日報》成間公司都要摺埋。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指,根據《港區國安法》第31條規定,任何公司或團體,因干犯《港區國安法》罪行而受到刑事處罰,則其經營權將被停止,或其營業執照將被吊銷。簡單而言,若然一家公司在《港區國家法》下被正式定罪,它將無法繼續其業務,換言之會被取締。
如今《蘋果日報》員工的確要想想,是否繼續留下做人棋子了。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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