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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慶日駐港澳總領館職員確診 參加國慶活動者甚恐慌怕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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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慶日駐港澳總領館職員確診  參加國慶活動者甚恐慌怕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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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慶日駐港澳總領館職員確診 參加國慶活動者甚恐慌怕中招

2021年07月06日 00:00 最後更新:11:52

本地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和,但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一宗確診個案卻可能令「清零」4日斷纜。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資料圖片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資料圖片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今日(7月5日)表示,接獲通知指一名職員初步確診新冠肺炎,由於私隱問題,不會公開員工資料,但強調該職員的工作毋須與公眾接觸。為安全起見,領事館明日(7月6日)會關閉消毒,取消所有已預約的服務及活動,包括簽證面見。

究竟這是不是本地確診個案,還是輸入個案,仍需求證。衞生署指初步調查顯示,該美領館職員早前可能曾於美國確診,正與美國衞生當局確認,個案是否復陽個案,抑或是新感染個案。

美領館出現確診新冠肺炎,令曾參加7月4日美國國慶日活動的賓客大起恐慌,雖然美領館指「該職員的工作毋須與公眾接觸」,但由於沒有披露該職員的身份,大家根本不知道那人是誰,而且即使那人沒有出席當日的國慶活動,他的緊密接觸者也有可能出席。

在國慶日有人在美領館確診,亦相當諷刺,因為美國總統拜登當日在美國表示,「美國抗疫取得勝利美領館」,話音剛落,美國駐港澳領館就有人確診,有點贈興。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七一晚上銅鑼灣發生兇徒刀襲警員事件,之後兇徒自插胸口後身亡,近日不少穿黑衣市民,竟然向這個刀襲警員的兇徒送花悼念,企圖將其美化為「烈士」,有美化恐怖主義的嫌疑。

美化恐怖主義在歐洲國家被定為刑事犯罪,歐盟關於打擊恐怖主義的指令於2017 年3月獲得批准,要求成員國採取必要措施,對包括煽動恐怖主義,例如美化恐怖主義行為,與刑事犯罪一樣受到懲罰。

以下是有立法的國家:

英國2006年恐怖主義法 - 發表聲明可能被公眾理解為直接或間接的鼓勵或誘導對他們實施或準備恐怖主義行為,間接鼓勵聲明包括美化實施或準備恐怖主義行為的所有聲明,最高監禁7年。

法國刑法第421-2-5條 - 直接煽動實施恐怖行為或美化這種行為。 如果人們以有利的方式描述恐怖行為,就建立了美化,而煽動被定義為通過其精神和條款來呼籲採取特定行動。最高刑罰監禁5年及罰款75,000歐元,在線上犯罪刑罰更高,可導致最高刑罰7年監禁及罰款100,000歐元。

西班牙《西班牙刑法》第578條 - 通過公開表達對恐怖行為或犯下此類罪行的人表達歉意或進行辯解,或實施詆毀、羞辱恐怖主義罪行受害者或其親屬的行為,最高刑罰監禁2年。

其實香港也有法例規管相關行為,《港區國安法》第27條規定,「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即屬犯罪。 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 產;其他情形,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港區國安法》第27條禁止「宣揚恐怖主義」。

《港區國安法》第27條禁止「宣揚恐怖主義」。

另外根據香港的《刑事罪行條例》,其中第10條有「煽動意圖」罪,罪行是:

(1)任何人 ——
(a)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或
(b)發表煽動文字;或
(c)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或
(d)輸入煽動刊物(其本人無理由相信該刊物屬煽動刊物則除外),
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

所以千萬不要以為有關煽動行為無法可管,無論外國或者香港,其實都有法例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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