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港條例》於1997年末立法會通過,當時法例保護範圍在維港兩岸,其後在1999年修訂中將範圍擴大,西面至荃灣、青衣一帶,東面至筲箕灣一帶。有意見指條例限制政府規劃及發展土地。
工聯會副會長、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目前的條例範圍過闊,限制了海港的可能性和海濱發展,她將提出議員私人條例草案,促請修訂《保護海港條例》,設立中央海港範圍。以及賦權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為公共用途的任何類別用途而作出填海工程。
麥美娟將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訂《保護海港條例》。資料圖片
麥美娟認為,《保護海港條例》原來目的是限制填海造地,以免維港因填海而變得越來越窄,但現時法例不單止是限制了填海造地,而是差不多限制了一切善用海港的可能性。
她說,設立中央海港範圍可讓維港核心區域不受新修訂影響,範圍與 1997 年通過的《條例》的範圍相同,東面以一直線由九龍灣傍紅磡東南處之末端劃至香港島北角北處之末端;西面以《西區海底隧道條例》(第 436 章)中第 2 條所訂定 之最東隧道管道所經之處為準劃線。
另外,修訂《條例》建議行政長官會與行政會議可決定填海工程是否屬公共用途,而填海作公共用途雖可獲豁免,但只適用於中央海港範圍以外。麥美娟表示,海港範圍內「不准進行填海工程的推定」將維持不變,任何相關工程仍須依足既有的城規程序和環評程序,相關程序仍能有效把關。她期望修訂後可以提供更多土地作多元化用途,完善香港城市規劃、美化海濱及提高市民生活質素。
有意見指《保護海港條例》限制政府規劃及發展土地。資料圖片
麥美娟表示,早前曾與不少官員溝通了解,有意見指現時《保護海港條例》阻礙香港的土地發展規劃,有需要重新檢討,過去坊間亦有不少聲明建議進行再檢討的工作,立法會過去幾個月亦曾就《保護海港條例》進行討論,可是只停留於「只聞樓梯響」的程度,未有進展。
有質疑本屆立法會即將換屆,在最後幾個月提出條例草案會否太急,麥美娟表示,過去立法會一直受反對派「拉布」癱瘓,令不少民生工作難以推展,她2018年提出的《水務條例》修訂亦是今年才得以完成,最近的議會環境得以改善,在香港的新形勢之下,雖然今屆議會只有3個月時間,她希望提出的草案條例可以引起公眾的關注,亦可以令政府正視問題。
麥美娟(右六)牽頭成立智庫「治港新政」。資料圖片
回歸以來,香港的智庫研究不多,尤其對香港長遠發展及民生政策的研究,早前中策組是特首的御用智囊,系統性地就政府關注議題或政策進行研究報告。不過本屆政府連中央政策組都取消埋,改組成「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
落實愛國者治港,香港反對派難以進入政權架構中,接下來解決香港深層經濟民生問題逼在眉睫,接地氣的政策研究非常必要。
麥美娟在7月底牽頭成立智庫「治港新政」,希望凝聚有志之士為香港獻計做實事,看來智庫成立不久就交出了第一份實際和接地氣的報告及建議。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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