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續指,死者離開一兩分鐘後,自己亦結帳離去。
58歲黃文權2015年10月茶餐廳用膳時,疑因將私羹「舔完」試味後再插落公用糖罐,引起同枱食客不滿而發生肢體衝突,黃受傷命危,留院6日後不治。死因庭今就事件召開為期4天的研訊,當日與死者爭執的同枱食客梁寶鈿供稱,二人因糖羹一事口角後相繼離開餐廳,自己步出餐廳時遭死者上前「好快好重」地拳打,梁曾用雙手抵擋,混亂之中死者倒地。梁指兩人碰撞期間因失平衡,曾舉腳揮向對方,不過僅是腳底碰到死者腹部,強調當時的行為僅屬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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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寶鈿於庭上憶述,2015年10月10日早上約10時在順天邨萬順茶餐廳,看到死者將自己舔完的糖羹放入公用糖罐,便表示「咁樣都得㗎?」死者則回應「咩呀?唔得呀?⋯好多人都係咁㗎啦」梁再指「梗係唔得啦⋯個個都食你口水尾咩?」,又指責對方行為「缺德」。死者之後稱「唔滿意啊?出去傾啦!」,並衝出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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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續指,死者離開一兩分鐘後,自己亦結帳離去。但踏出門口大約兩至三步,死者便衝上前高舉拳頭揮向自己頭部,形容對方出手「好快好重」。梁於是用雙手阻擋,期間因失重心向後退,試圖舉腳推開對方及找回平衡,腳底碰到死者腹部,不過沒有用力,同時左腳鞋子飛脫。他憶述自己彎下身曾經向上還手,當時只想拾回鞋子離開現場,惟死者最後倒地,故留下來叫旁人報警,並向餐廳老闆留下電話號碼,以便警方日後聯絡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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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到死者如何倒地受傷,梁選擇不回答,又謂肢體衝突後,其頭、手、手指骨、面部均有腫脹,不過最終沒有求醫。他明言沒有料到死者會打自己,舉手阻擋全屬於保護自己的行為,還手只是出於自衛反應。
當日與死者爭執的同枱食客梁寶鈿。資料圖片
尖沙咀柯士甸道一間酒吧疫情期間發生黑幫打鬥,涉黑社會的顧客和「睇場」爭執,顧客一方之後召喚更多成員到場,最後「睇場」被襲擊後重傷死亡。控方檢控8男,當中6男承認誤殺,另2人經審訊亦被裁定誤殺罪成。案件星期五(4月24日)於高等法院處理承認誤殺的其中一名被告的答辯和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不是預謀作案,受酒精及同伴情緒影響,惟法官陳慶偉不認同此說法,押後判刑,稍後通知控辯雙方判刑日期。
辯方表示,被告蔡旻龍(27歲),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今日維持認罪,並同意承認案情。
涉事的樓上酒吧位於尖沙咀柯士甸道。資料圖片
庭上播放蔡旻龍在涉案酒吧的閉路電視片段,給法官考慮其參與程度。片段中,蔡旻龍身穿黑色上衣,在吧台,邊走邊擲物品8次。另在房間中,他多次擲金屬凳進行襲擊。
辯方指,被告父母呈上求情信,並到庭支持被告。辯方求情指,事件並非預謀,被告是被酒精和同伴的情緒影響,被告親撰的求情信中表示深刻悔意。惟法官不同意,指被告晚上八時已經出現在涉案場所,他全程都知道事件發展和具體情況。
陳官押後判刑,預計4月尾或5月初處理,並會稍後通知控辯雙方判刑日期。
本案共有8名被告,其中2被告包括陳政希(29歲)及王永滐(27歲),經審訊被裁定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成立,兩人亦被裁定意圖傷人罪成,王永滐另被控的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亦成立。
另6名被告開審前已承認誤殺及傷人等4罪,包括被告楊鎮邦(46歲)、謝展聰(34歲)、楊焯熙(28歲)、蔡旻龍(27歲)、黃朗祺(31歲)和許有謙(39歲)。
所有被告涉及的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10月6日誤殺麥志健,和襲擊溫少龍、蔡亮和馮飈南。
案情指,涉案酒吧的其中一個老闆為謝展聰(花名「聰頭」),屬黑社會成員。酒吧有多名「睇場」,包括本案死者麥志健(36歲),和另3名傷者溫少龍、蔡亮和馮飈南,他們則屬另一黑社會幫派成員。
於2020年10月5日晚上,括謝展聰、陳政希、王永滐、楊焯熙、蔡旻龍和一名叫「嘉星」的男子,在酒吧的其中一間房間飲酒。而多名另一幫派成員,包括一名叫「魚旦」的男子,亦到該酒吧飲酒。
凌晨時分,在場飲酒的兩批幫派成員爭執,「睇場」嘗試分開兩夥人,但兩夥人隨後發生打鬥,謝展聰則「吹雞」召喚更多人到場,楊鎮邦、黃朗祺和許有謙因此到達酒吧。
多名「睇場」寡不敵眾,被拳打腳踢,又遭人掟酒樽、酒杯和酒壺等。其中「嘉星」以玻璃樽掟中麥的額頭,麥因此倒地,陳政希及王永滐向已倒地的麥繼續施襲。麥被襲後躺在血泊中,救護員到場時,麥已沒有呼吸和脈搏,他隨即被送院,抵達醫院前已不治。此外,同案三名「睇場」溫少龍、蔡亮和馮飈南亦受傷。
案件編號:HCCC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