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許多寵物主人來說
寵物是如同親人一般的存在
養了11年的愛犬被別人家的狗咬死
主人自是傷心不用說
但誰來擔責呢?
近日
翔安法院審理了一起「狗咬狗」
引發的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
貴賓犬被秋田犬咬傷後 還咬了一口主人
2021年1月的一個晚上,陳某牽著貴賓犬「吉米」在小區散步時,遇見蔣某飼養的由其兒子牽領的秋田犬「蛋黃」
「蛋黃」突然將「吉米」撲倒並撕咬
由於事發時「蛋黃」未戴嘴套
導致「吉米」被咬傷
雙方將兩犬隔開後
陳某欲將受傷的「吉米」裝入籠子送醫時
被「吉米」咬傷右手背
後「吉米」經醫治無效死亡
陳某被「吉米」咬傷後到醫院治療
並接種了狂犬病疫苗
事後
因雙方就賠償問題協商不成
陳某遂將蔣某訴至翔安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
蔣某在居民生活小區違反禁止性規定飼養攻擊性強的秋田犬,蔣某明知其犬只易攻擊他人及其它動物,卻仍疏忽大意,未採取戴嘴套或將犬只裝入犬籠等安全措施,最終導致陳某飼養的貴賓犬死亡,蔣某作為飼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雖然陳某並非被秋田犬咬傷,但根據查明的事實,貴賓犬被秋田犬咬傷後,導致貴賓犬受到驚嚇產生恐懼,因此誘發咬傷了欲將其放入籠子的陳某,蔣某飼養的秋田犬咬傷貴賓犬系陳某受傷的直接誘因,由此造成陳某的合理損失,蔣某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及在案證據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
由蔣某賠償陳某醫療費、飼養犬損失、
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9309元
法官說法
承辦本案的法官表示,早在2007年初,廈門市就出台了《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發佈了《關於廈門經濟特區大型犬標準和禁止飼養烈性犬品種的通告》。
該辦法及通告明確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並明確列出了29種禁止飼養、銷售、繁殖的危險犬。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品種:
1.藏獒
2.比特鬥牛梗
3.阿根廷杜高狗
4.巴西非拉狗
5.日本土佐犬
6.中亞牧羊犬
7.川東犬
8.蘇俄牧羊犬
9.德國牧羊犬
10.牛頭梗
11.英國馬士提夫
12.義大利卡斯羅
13.大丹犬
14.俄羅斯高加索
15.義大利扭玻利頓
16.斯塔福
17.阿富汗獵犬
18.波音達犬
19.威瑪獵犬
20.雪達犬
21.尋血獵犬
22.巴仙吉犬
23.英國鬥牛犬
24.秋田犬
25.紐芬蘭犬
26.貝林登梗
27.凱麗藍梗
28.中華田園犬(土狗)
29.由專業權威機構認定的其他烈性犬類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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