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疾控中心發佈《社會考試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參加各類社會考試,考生應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新華社記者 張金加 攝資料圖
全文如下:
本指引適用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各類社會考試。
一、考場
1.優先選用自然通風條件良好的考場。考試前、考試中和考試後,各考場在溫度適宜的條件下,應加強自然通風。
2.普通考場在符合考場設置要求基礎上,合理規劃考場內應試人員的人數,應確保考生橫向縱向間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間距1米以上。
3.原則上每10個普通考場設1個備用隔離考場,備用隔離考場要做明確標識,在外圍設置警戒線。備用隔離考場應選擇通風良好、相對獨立的教室,配備速干手消毒劑、個人防護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於清潔。
4.各考點要在入口處對所有進入考點人員進行體溫測量,查驗「北京健康寶」。同時設立臨時留觀區,對體溫異常的人員進行複測。
5.可根據需要設置備用考點。
6.中高風險區域內不得設置考點。
二、工作人員
7.遵循「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社會考試組織單位和相關單位應落實主體責任,對考務人員開展14天內的流行病學史篩查、建立健康監測報告制度,如有異常者,不得參加考務工作。
8.考試當天體溫正常且「北京健康寶」無異常的工作人員方可進入考點承擔考務工作。
9.社會考試組織單位考試前組織考務人員進行核酸檢測,應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與考務工作。
10.入境人員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應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關要求,方可正常參加考務工作。
11.考務工作人員在考試前14天及考試期間避免參加聚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減少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做好個人防護。
三、考生
12.應利用大數據對考生開展14天內的流行病學史篩查、建立健康監測報告制度和考生自我承諾機制,如有異常者應及時就診排查。
13.考試當天體溫正常且「北京健康寶」無異常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如有異常者需進行評估後確定是否參加考試。
14.考生應持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考試。
15.入境人員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應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關要求,方可正常參加考試。
16.考生應有序入場和離場,間隔1米以上;從進入考點到離開考點應全程佩戴口罩(查驗身份人臉識別時除外)。
17.考生在考試前14天及考試期間避免參加聚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減少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做好個人防護。
四、物資準備
18.各考點需要配備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銀體溫計、體溫檢測儀、速干手消毒劑及含氯消毒劑等。
19.備用考點和備用隔離考場除上述物品外,還需準備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防護服、醫用防護口罩、防護面屏或護目鏡、工作鞋等。
五、消毒
20.考試前和考試後,應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間預防性消毒指引》做好清潔和消毒,機考考場應注意加強對耳麥、滑鼠、鍵盤等部位的消毒。
21.注意做好備用考點和備用隔離考場考生試卷的消毒工作。
六、應急處置
22.考試過程中一旦發現考生或考務人員出現發熱等疑似癥狀,應立即轉運至備用隔離考場,並進行現場評估,必要時聯繫120或駐點保障醫療組將病人轉運至發熱門診排查診治,社會考試組織單位配合疾控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管理等工作。
七、其他
23.使用學校作為考點的,經徵得校方同意後,考試組織單位對進入學校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實行閉環管理,不應與學校學生及家屬接觸。學校應做好考試服務和保障工作,考試結束後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24.社會考試組織單位應提前告知考生關於考試的防疫措施要求,建議考務人員及考生在無禁忌症的情況下「應接盡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種。
25.各類社會考試組織單位應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到「一試一策」,並根據國內外及本市疫情形勢變化進行動態適時調整。
26.本指引將根據國內外疫情形勢動態調整。當國內出現多點散發或聚集性疫情、我市出現京外關聯病例或本地病例時,應及時研判考試是否延期,並落實好相應疫情防控措施。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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