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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突擊有其突然性,思想前衛的海軍人員立刻想到飛機用於海戰:以炸彈或魚雷攻擊敵艦隊。
英國最早組建海軍航空兵,列裝水上飛機。尚未投入作戰,一戰就結束。後來,美國改裝一艘巡洋艦,在不大的飛行甲板上,起飛了飛機。保守人士看不起這些由三夾板及布料造的東西,認為不會對裝厚甲的軍艦構成威脅。
後來美海軍通過演習,證明飛機帶魚雷,能擊沉鐵甲艦。就此,上世紀二三十年代有"航母派"及"巨炮派"之爭。英、美、日率先發展航母,初期改裝舊艦及高速客船,後來專門設計建造有平通甲板可搭載飛機的航母。初期航母八千多至一萬多噸,搭載二、三十架飛機。
德国為一戰戰敗國,發展軍備只能偷偷摸摸,知道海軍不能與英國硬撼,就發展潛艇,及一種噸位介乎巡洋艦與戰列艦之間的"袖珍戰列艦"。其構想是:遇到戰列艦就逃跑,遇到敵巡洋艦就打,火炮口徑射程佔優勢。後來的大西洋作戰,德"司比上將“號對陣三艘英國巡洋艦,未落下風。但傳統海戰對德不利,"俾斯麥"號擊沉英"胡德“號戰列巡洋艦後,先是被一架雙翼機以魚雷擊毁船舵,失去機動能力,再在英艦圍攻下被擊沉。德國没有海軍航空兵,因為納粹二號人物空军司令戈林,驕横地表示"所有會飛的都歸我管"。這是很荒謬的,但事實如此。戈林在二戰中坑害德軍不少,對反納粹同盟來說是個"好隊友"。
與巨艦作戰失利相比,德國潛艇却屢建奇功。如潛入英國軍港,擊沉英國戰列艦,及航母。更在大西洋以"狼群戰術",多次重創運送戰畧物資的英國船團。在"破交(通)作戰“中,證實了潛艇比航空兵更有效。
潛艇上裝有柴油機,發電機及蓄電池。水面航行用柴油機,同時向蓄電池充電,潛航時,用蓄電池電動機。所以,潛航速度、航程都不大。大西洋上的德國潛艇,很多就是在夜間上浮充電時,被盟軍夜航巡邏機炸沉的。後來,德國發明帶通氣管,可在水下使用柴油機的潛艇。戰後,美蘇瓜分了這些潛艇技術。核動力潛艇,則是後來的事了。
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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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戰中的飛機參戰,在戰役中未有扭轉乾坤的能力。但在一戰之後,航空技術有很大的發展,空軍作戰也有了理論依據(意大利杜黑的"空軍制勝論“),所以,在二戰中扮演了極其重要的角色,此後無論陸戰或海戰,勝利大多數是擁有制空權的一方。
航空發動機在那20年大有進步,單台功率由不足二百馬力提升至一千馬力。飛機為追求速度,棄雙翼、三翼而用無支柱和張綫的"張臂式“單翼,起落架可收放。如此,航速由不足200公里,提升至500公里(二戰初期)到700公里(二戰末期)。同時,多引擎的轟炸機也出現了。英美有一系列的四發轟炸機如B17及蘭卡斯特,德國則重點發展雙發的中型轟炸機。
德國迫降法國後想渡海進攻英國,發起"海獅行動“,第一階段是奪取海峽及英國上空的制空權。德國多次對英國實施"千機大轟炸"。但擁有雷達預警的英國空軍,總能集中力量在合適空域迎擊,挫敗其圖謀。數月後,因損失惨重,"海獅行動"只好惨淡收場。一年多以後納粹實施"巴巴羅薩"行動進攻蘇聯,是走向敗亡的開始。
美蘇的航空工業十分發達,二戰中出現不少性能高出敵機一截的戰鬥機。美國有名機P38"閃電",P47"霹靂“及P51"野馬",全面壓倒日本的"零戰"及德國的戰鬥機Me109。蘇聯則有"雅克"、"拉"式兩個系列,表現不俗。英國的"噴火“式,貫穿整個二戰,後期的發動機功率,比初参戰時多了近一倍,性能自然提升不少。英國還有雙發的"蚊"式輕型轟炸機,速度比多數戰鬥機還快,必要時可作戰鬥機用,是二戰空戰一個傳奇。
二戰後期德國研發了噴氣式戰鬥機Me163及Me262,但技術不成熟,大勢已去,無力回天。
二戰中,英美空軍發動對德戰略轟炸,美空軍以英國為基地,白天轟炸,英空軍則夜間轟炸。地毯式,無差别,德國的柏林,漢堡,德累斯頓等,大半毁於戰火,戰爭潛力大為削弱。為此,德國開發了專門打重型轟炸機的雙發夜間截擊機,在雷達指揮下作戰,給盟軍轟炸機隊帶來損失。日本無專門截擊機,戰鬥機升到足够高度後,美國轟炸機已揚長而去。太平洋戰爭後期,美國發動對日大轟炸,B29入役後就用大量燃燒彈火攻東京,後來大阪、名古屋等大城市也遭受毁滅性轟炸。
蘇聯空軍雖强大,但多數用於支援前綫作戰,較少進行敵後空襲。這是東西方對運用空軍的思維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