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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醫生平安夜元朗形點非法集結罪成 囚1年8個月

政事

男醫生平安夜元朗形點非法集結罪成 囚1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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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醫生平安夜元朗形點非法集結罪成 囚1年8個月

2021年10月06日 18:41 最後更新:18:41

25歲註冊男醫生張家齊參與前年平安夜在元朗 YOHO MALL 形點「和你sing」活動,另涉嫌在被制服期間撞傷警員大腿。他今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拒捕罪則罪脫,遭重判1年8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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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呈上中大醫學院院長陳家亮等求情信,指被告因案件飽受煎熬,遭裁判官陳炳宙反駁「係佢咎由自取」,又指他不能被稱讚為出類拔萃,醫科生亦須為犯案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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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炳宙。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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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參與前年平安夜在元朗形點「和你sing」活動,裁判官陳炳宙斥責「咎由自取」。資料圖片

被告參與前年平安夜在元朗形點「和你sing」活動,裁判官陳炳宙斥責「咎由自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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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官裁決時指,被告當日穿上與示威者裝束類同的衣物,背面更寫有「暴大抗爭」、「光時」等字樣,十分容易辨認,又戴上口罩等裝備。但當時未有疫情,被告這樣做只是想掩蓋面容,隱藏身份。

陳炳宙。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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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官續指,有人辱罵警察,氣氛緊張,正常人不會逗留於此,被告並非巧合地出現,而是以此壯大他人膽量,做出肆無忌憚地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最終令「普世歡騰的平安夜變得不平安」,商戶蒙受損失。至於拒捕罪,考慮到傷勢有機會是涉案警員事後發現而捏造被告反抗,遂裁定他此罪罪名不成立。

被告參與前年平安夜在元朗形點「和你sing」活動,裁判官陳炳宙斥責「咎由自取」。資料圖片

被告參與前年平安夜在元朗形點「和你sing」活動,裁判官陳炳宙斥責「咎由自取」。資料圖片

男學生及男社工涉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荃新天地外戴口罩參與示威,被控非法集結及違《禁蒙面法》罪,經審訊後脫罪,律政司2024年11月獲裁定上訴得直,發還原審裁判官處理,案件星期三(10月1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辯方傳召證人女牧師供稱,知道被告以善工幹事身份對青少年作出勸喻行徑,表示知情並同意他的做法。

被告依次為葉澤深(25歲)、陳皆橋(27歲)。2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沙咀道近大河道及禾笛街參與非法集結,以及使用面罩作為蒙面物品。

首被告葉澤深由大律師黃纓淇代表,次被告陳皆橋由大律師吳宗鑾代表。律政司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

首被告葉澤深。巴士的報記者攝

首被告葉澤深。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今傳召證人楊淑芳(音譯)牧師供稱,楊牧師與陳皆橋在2014至15年認識,是陳的上司,指陳的工作對象以學生、教會內外的青少年,工作地點亦不一定在書院,而他約見青少年亦不需事先獲同意,採取互相配合互相信任。吳大律師問及,有關2019年社會事件,陳曾以善工幹事身份對青少年作勸喻行徑,楊表示知情並同意其做法。

楊牧師又指,知道陳曾勸喻「Lunch哥」李國永,有勸阻他「唔好咁做(喊口號)」,有嘗試帶他離開現場,楊牧師亦認識教友May,認為她是會參加集會的人。陳皆橋有在被保釋後向楊牧師提及過2019年11月12日的事,知道他當日出去關心青少年及尋找May,然後被捕受傷。

控方盤問時指,陳皆橋有否告知在荃新天地見到教友May,楊牧師指詳細已不記得,但他有提過目的是找May,之後就在荃新天地被捕及受傷。

次被告陳皆橋。巴士的報記者攝

次被告陳皆橋。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質疑過程期間發生很多事,不可能沒提及。惟楊牧師指「詳細唔記得啦,咁多年前」。楊牧師亦承認陳皆橋是個有正義感,會為他覺得不公平的事挺身而出。

對陳皆橋被捕後搜出的物品,如「豬咀」,手袖,手套等,楊牧師指,陳沒說為何會帶裝備到現場。控方指這是2019年時示威者會用的裝備,楊牧師回應自己在新聞有見過。惟她認為,當時有很多集會,亦會施放催淚彈,「裝備是自我保護」,故對於陳帶這些裝備到荃新天地亦不覺奇怪,同時知道其對於社會運動立場為「和平、理性,非暴力」。楊牧師作供完畢,辯方案情完結。裁判官劉淑嫻將案押後至12月4日作結案陳詞,兩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WKCC23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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