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前曾指出,使用大量公帑的法律援助制度存在漏洞,如:少數律師壟斷大量案件在手;針對刑事案件,法援署不應准許法援申請人自選律師代表,而應由署方指派.
另外,修例風波中的虛假造謠的所謂爆眼女,透過上訴機制不公正地取得了法援,連同部分相關個案及司法覆核案,當事人成功申請法律支援,引來社會各界多方面的批評。
再者,涉「黑暴」期間的案件,不少被告人成功申請法援,自行揀選大律師代表,而大律師再找來律師助手,變成有兩個律師代表,很多法律界人士質疑根本不應該讓這些被告人申請法援享用免費雙重律師,有人更關注有被告人專門揀選一些早有聯繫的律師協助。這些都是不正常丶不健康的情況。
據政府消息,港府經過三個月努力,檢討完成,終於出招改革司法機構之事宜。報告出爐,期間曾諮詢業界及立法會議員意見。改革旨在讓法援制度更見公平,更多大律師或律師可接手處理相關案件,累積經驗,提升執業水平,並可防止某些律師壟斷大量案件在手。筆者所見,法援制度一經改革,帶來的好處包括全部申請法援的被告人由法援署批出律師代表,按原本準則分配,更加透明丶公道;同時,可以讓更多大律師或律師有機會接手處理涉法援的案件,人人有機會累積經驗,防止壟斷及「打龍通」,避免令某些勢力或律師「坐大」。而且,藉此可增加公眾監察的作用。
當然,民事案件的當事人不申請法援,則可自選律師代表。而大律師、律師如接手處理的案件不涉及法援,當然亦不限接打官司的數目。
估計政府會以行政措施方式執行上述司法改革,不用修例,預期今年內便可實施, 這有利於香港司法界別的健康發展,也有利於香港的營商環境更好,對香港發展起積極作用。
楊倩文 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澳洲的三位前總理Paul J. Keating基廷、Turnbull特恩布爾、Kevin M. Rudd陸克文齊聲反對其現政府的與美英結盟而成立Aukus的外交政策。
基廷近期指美英澳三邊安全夥伴關係AUKUS是莫里森政府將外交和軍事決策權拱手交給美國,製造假想敵,是出賣國家利益的失敗主義者. 另外,特恩布爾,與現任總理莫里森同屬自由黨,抨擊“Aukus”的意義被人為誇大,認為實現核潛艇在技術、成本等具體問題上困難重重,甚至用“背信棄義”丶“惡毒”來形容澳洲取消法方潛艇合同的行為。
陸克文指,與法國的潛艇協議爭端是澳“外交政策和國家安全的崩潰”,法國“完全有理由感到憤怒”,呼籲澳議會對莫里森政府的決定進行調查。三位前總理是因為同時指莫里森失策,因為:
從現實看,澳洲獲取核潛艇之路很漫長:英美僅為找到澳實現核潛艇艦隊的路徑就要18個月,其後還要建廠、培訓工人,何時正式啟動建造都沒有時間表。莫里森也承認,新的核潛艇可能要到2040年才能使用。而英美絕對不會向澳提供最先進的技術,澳的核潛艇會不會造完即過時?
另外,澳洲四面環海,悉尼與華盛頓、倫敦相距均超過1.5萬公里。而從悉尼到中國南方飛行時間需要9個多小時, 中間還隔有東南亞十多個國家,澳洲怎麼就感到中國的威脅呢?
再說,到目前為止,沒幾個國家支持“Aukus”。法國和歐盟自不支持,東南亞國家也憂心忡忡。加拿大總理特魯多直白地說,英美推動“奧庫斯”只是想向澳兜售核潛艇罷了。新西蘭則明白無誤地告訴澳,澳核潛艇不能進入新水域。
基廷所說,“如果美國軍隊以其所有的力量都不能擊敗一群手持AK-47、開著皮卡的塔利班叛亂分子,那麼它在與中國的一場全面戰爭中又有什麼機會呢?”。 筆者認為他之所言正確!美國只不過是在玩弄花樣丶虛張聲勢,自己不敢單獨對付中國,拉小兄弟叫囂壯膽,完全沒有作用。
郭偉忠 測量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