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簡慧敏發起聯署,反對政府將「口罩令」和「限聚令」的細則改為刊憲修訂,多名議員批評當局做法是剝奪議員審議權利。
立法會議員簡慧敏。
政府早前向立法會作出預告並提出決議案,指當局須因應疫情變化,及時調整防疫措施,因此計畫將「口罩令」和「限聚令」的細則改為刊憲修訂,此類政策及法修訂,將無須立法會審議。6 月6 日立法會「與預防及控制疾病相關的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召開會議,多名議員對政府的建議非常不滿,批評政府不尊重立法會。
現時法例599章有關防疫措施的要求,以「先訂立,後審議」的附屬法例形式生效,政府可以先行訂立規定,生效後要交回立法會審議,但政府在兩周前的會議上,於「限聚令」相關的附屬法例中列明,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可以藉憲報刊登公告修改限制人數,議員得知此做法,即是等於往後立法會在政府修訂限聚令細節、法例生效後將不能再討論,認為不妥,要求食衞局再次審視。不過食衞局其後把建議原封不動再次交上。
簡慧敏發起聯署反對,來自選委會的簡慧敏,是中銀香港的總法律顧問,本身有法律背景,認為政府現在遞上立法會的法案,剝奪議員審議權利,聯署信件稱,議員審閱5 月23日會議中政府提交的草案,議員在議中已多次提出該草案剝奪議員審議權利,信件稱,官員提交草案並向議員簡報時,並沒有提及立法會的否決權會被取去,議員在立法會法律顧問的函件中,才注意到此事。
聯署信指,抗疫確實要講求效率,但政府並未提出足夠理由,說明立法會對食衛局草的否決權翠不必要,事實上2020年以後至今,已8 次根據一貫做法,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抗疫的修訂。議員認為並無證明這樣做法會阻礙抗疫工作的推行。
在議員聯署反對施壓下,食衛局最後放棄將「口罩令」及「限聚令」的執行細節由「先訂立、後審議」,改為刊憲公告形式制訂安排,議員將可以繼續審議這些措施細節。
完善選舉制度產生愛國愛港立法會議員,不代表他們逢政府提交的議案都必然通過,也會在各自領發揮監察作用,簡慧敏律師出身,有其法律專長,對於政府提的法案,也會細心審閱,查找不足,這才發揮到立法會的作用。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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