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TVB前技術員呼籲損毁美心港鐵等 3項煽惑他人刑毀罪成判囚一年

政事

TVB前技術員呼籲損毁美心港鐵等 3項煽惑他人刑毀罪成判囚一年
政事

政事

TVB前技術員呼籲損毁美心港鐵等 3項煽惑他人刑毀罪成判囚一年

2022年06月16日 11:18 最後更新:11:46

27歲前無綫電視(TVB)男員工,於2019年反修例示威浪潮期間,在網上連登討論區發布帖文,呼籲示威者損壞港鐵設施、「大裝修」美心食品、「狙擊」TVB藝人、杯葛TVB廣告客戶及「火攻發射站」。被告否認3項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兩周前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一年。

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斥被告鼓吹攻擊被視為「藍絲」的商業機構,行為愚昧且自私,而商業活動是本港賴以維生的經濟支柱,被告已直接或間接影響市民的生計。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裁判官指,截至2021年12月為止,連登帖文的總瀏覽量達1800萬,可見互聯網的資訊可廣泛流傳。案發時香港正經歷連串暴力衝擊,多區均有長時間的示威遊行,雖然涉案帖文的回應少,但亦可造成深遠影響。裁判官以6個月監禁為各罪量刑起點,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無額外刑期扣減,本案亦不可能以緩刑方式處理。衡量整體判刑原則後,判被告就3罪入獄一年。

辯方大律師吳宗鑾求情指,被告犯案出於守法意識薄弱,低估法律後果,和受當時社會氣氛影響,已得到慘痛教訓。辯方又指,被告明白案情嚴重,但望法庭考慮無證據顯示本案有人因而作出破壞行為,帖文獲得的回應並不熱烈。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被告張建華報稱技術員,被控於2019年8月9日、11月14日及11月19日,分別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摧毀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閉路電視、美心麵包店、商店、餐廳或業務,及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發射站。

被告張建華全部罪名成立判囚。

被告張建華全部罪名成立判囚。

往下看更多文章

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