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涉嫌前年在立法會內擲杯案開審,特首CY上裁判署作供,成為首個上法庭作供的特首,並接受被告黃毓民質詢。
法庭欲傳召CY做證人時,甚至被黃毓民反對,他質疑梁振英是否合適成為證人,及梁振英可否被強迫成為證人。他重申,除非梁振英沒有「超然地位」或非特首,才可出庭作供,故認為現在不是合適時間傳召梁振英。但裁判官最後批准梁振英出庭作供。
政壇八卦友話,呢個情景好似倒轉咗,一般係反對派要逼特首作供,特首唔願上庭。但這次是特首要作供,反對派為反對而反對,仍然反對佢上庭。
事實上周一晚傳出CY周二不出席行政會議,要去法庭作證時,已引起各種惴測。政界中人爭拗CY上庭作供有何「著數」,難道對選特首有分加? 但睇落又唔似呀。而且傳得特首上庭作供,開了先例,難保以後各種涉及特首的政治案件,都要求他上庭作共,雖然他可以不上,但又會成為被質疑的理由。
知情人士就咁講,特首是案件當事人,是他報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特權呀嘛,他怎可不作供呢?
Ariel就覺得毓民掟杯電視映晒出來,事實非常清楚,法庭自可判斷,CY作供只能講主觀感覺,不影響客觀事實。或許以後有事,由保護特首的G4報案,特首就不用作供了。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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