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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狼羊定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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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為狼羊定分界

2022年09月12日 20:07 最後更新:21:09

言語治療師刊發「羊村兒童繪本案」上周六(9月10日)審結,5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因為前年6月4日開始發布3本被指有煽動成分的兒童繪本,同遭起訴1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5人不認罪受審,最後被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判處罪名成立,最終5人在區域法院各被判處監禁19個月。

5人發布的繪本對象是兒童,3本刊物《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被警方指控他們出版煽動性繪畫,意圖美化暴力,把涉嫌犯罪者英雄化,以及煽動兒童憎恨政府和司法制度,最後被逮捕判刑。

可以從幾個角度分析案件:

1.     部份被告顯然並無悔意。

首、次被告黎雯齡和楊逸意上周六均解聘律師代表,自行在庭上最後陳情,首被告黎雯齡甫開始發言時已總結該案關鍵在「言論自由有幾自由?係咪免費?講完有冇代價…」主審法官郭偉健認為她的發言屬政治宣言,與判刑無關,中止其陳情,叫她不服可以上訴。

次被告楊逸意陳情時指該案「與其話審視3本繪本有冇散播謠言,不如話係對正確歷史觀嘅審判」,認為「3本繪本有冇真實反映民間史觀社會情緒定係散播謠言,只有人心可以審判」,「我無後悔企喺羊嗰方⋯⋯唯一後悔係我趕唔切喺被捕之前出版更多繪本。」

根據法例,本控罪首次定罪最高罰款5千元及監禁2年,案中被告被判19個月刑期接近上限,所以即使被告無悔意,法庭亦沒有太多重判空間,皆因控罪的限制。如果控方以《港區國安法》罪名起訴,若入罪刑罰就不一樣。

2.     法官聚焦憲制秩序。

煽動罪的其中一個焦點是煽動他人憎恨政府和司法制度。郭偉健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藉帶有危害港府及中央政府意圖的繪本,對兒童讀者進行洗腦。尤其是故事結尾中要求兒童思考如何應對狼,有兒童回答要戰鬥,反映出繪本會在兒童心中種下仇恨,荼毒兒童思想。法官要被告對自身行為撫心自問,指兒童如白紙一紙,但是被告非但沒有將基本事實及真相告知他們,反而利用言論自由去否定中國對香港的主權。

郭偉健在判刑前指,繪本煽動兒童讀者相信香港並非中國的一部分,郭官指「牧羊人」離開是因為無權繼續管治這個地方,繪本裏的「狼」只是取回本來不應被搶走的東西。總括而言,郭官突出憲制秩序,指香港是中國一部份,不能誤導兒童否定中國對香港的主權。

不過,郭官判詞對被告以「狼」來形容中央與特區政府,以「羊」來描述反抗者,卻沒有多少論述。「狼」在童話中是兇殘狡詐的動物,這個標簽已十分負面,有煽動兒童仇視中央之嫌。中央對香港做了什麼「狼」的事情呢?

換一個角度,反抗者自比為「羊」,美化自己的形象。由2014年違法佔路,到2019年暴力示威,隨意在街上圍打異見者,掟汽油彈破壞,在馬鞍山放火燒人,這些行為有幾「羊」呢?這些暴力示威者是否披著羊皮的狼呢? 誰為狼羊定分界? 是這些自以為歷史站在他們一方的反抗者?

3.     定煽動罪先例。案中被告似乎認為言論自由不應有界線。他們製作的「羊村繪本」向兒童洗腦,叫兒童去戰鬥。但大多數的家長,不會想自己的仔女做放火燒人的鬥士,傷人後被捕下獄,或者流落天涯。家長們都有免於自己的幼兒受包裝成童書的政治宣傳毒害的自由。社會不自律,就只能由政府來規管。

發佈煽動刊物罪有幾十年未被引用,皆因社會平安自律。如今再被法庭引用,成功定罪,雖然地方法院判決未成為有約束力的案例(要高院或以上判例才是),但也有重要參考價值,聞者足戒。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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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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