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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獻玉 子罕卻以「不貪為寶」來拒絕

史空穿梭

宋人獻玉 子罕卻以「不貪為寶」來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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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獻玉 子罕卻以「不貪為寶」來拒絕

2022年10月26日 20:00

「不貪為寶」這個成語最早是出自於先秦左丘明所寫的《左傳・襄公十五年》,典籍有言:「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與我者,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

春秋時期,宋國有人碰巧在山上挖到了一塊晶瑩剔透的美玉。眼見玉石光澤飽滿,他便小心翼翼心地把玉捂在胸前,生怕把它磕到。回家後宋人更是馬不停蹄地請一個玉工回來鑑定,果其不然,玉工看了一眼玉石就讚不絕口地說:「這玉好極了!一點瑕疵都沒有。不過你可要小心點,把到處宣揚,不然把別人偷了就多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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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美玉(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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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因為宋人平時就沒甚麼人來探訪他,所以這次玉匠的突然到訪其實早就引起了左右鄰里的側目。鄰居不時進來張望,又傾耳細聽,這架勢都讓宋人心中不安極了。宋人本來想把寶玉藏在家裡,但一想到要是有人把寶玉盜走,那不就空歡喜一場嗎?於是,他萌生了把寶玉賣掉的想法。只是他又不知道寶玉到底值多少錢,所以思來想去,最妥貼的辦法就是把寶玉贈送給一個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這樣多多少少能留下些人情。

因此,他悄悄地把玉帶去都城,並準備把它獻給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可是,正當宋人雙手獻玉時,子罕卻擺擺手,不解地問:「你把如此貴重的寶物送給我,看來是要有甚麼需要我幫忙的吧?」宋人聽後,連忙搖頭否認道:「大人,我別無所求。這塊寶玉只是小人偶有所獲,所以才想着把它獻給大人。」子罕聽過後,便再次拒絕道:「我從來都不收下別人所贈之物,這次也絕不會收下你的寶玉。因為如果收下了,那麼你和我都失去了各自的『寶』了。」子罕見宋人不明所以,便接着解釋說:「我以不貪為寶,而你以玉為寶。要是你把玉獻給了我,自然就失去了那稀世之寶;但要是我收下了你的玉,那也就同樣地失去了我『不貪』這個寶了。如此一來,你我雙方都失去寶。」

宋人自然知道子罕的『寶』就是他愛廉的情操,但一想到玉要是放在自己家,那可真是一日不得安生,便無可奈何地坦白:「大人,就算小民留下寶玉,生活也不得安寧。不但早晚有人會把它偷了,小人還可能因此而搭上性命,所以小人才特地到都城來獻玉。」子罕沉思了一會,便讓宋人暫時住下幾天。期間,子罕喚來了一名玉工。在把這塊寶玉雕琢成形後,子罕便讓人把玉雕拿到市場上賣掉。其後,他不僅把錢交給宋人,還派人護送他回家。 

後世據此典故引申出「不貪為寶」這個成語,並用來讚揚人不貪的廉潔精神。

「分道揚鑣」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於《魏書》,當中的《河間公齊傳》有言:「子志與御史中尉爭路,俱入見,而陳得失,高祖曰:『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自今以後,可分路而行。』」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一名叫喚作元志的人。作為武川鎮將拓跋蘭之子,元志自小就有武將風範。不僅為人強悍,辦事亦十分幹練。因為從小接受良好教育,頗有文才的元志很快就得到北魏孝文帝的賞識。加上,其父拓跋蘭又曾救過皇帝的性命,所以年紀輕輕的他就被委以重任,成為了洛陽縣的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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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北魏宗室的元志自小豐衣足食,以致他為人處事都帶有一番傲氣。年輕氣盛時,他尤愛爭強好勝。有次他乘車出門,在路上恰巧遇上朝廷御史大人李彪。按禮節來說,官職較低的元志本應讓路予李彪。沒想到元志毫不謙讓,反而大有一番與李彪死守奪路之意。身居高位已久的李彪從沒見過如此狂妄之人,氣得馬上扭頭就走。本來想忍讓一番的李彪一想到元志那趾高气昂的模樣,就咽不下這口氣,馬上進宮求見皇上,以討回公道。元志當然也不認輸,隨他一同進官。

孝文帝聽到兩人同時求見一事,也心感詫異。不過他很快釋然,擺擺手便讓兩人進來。見過孝文帝後,李彪也不拖沓,馬上直奔主題說:「皇上,今天臣與洛陽令狹路相逢。臣作為朝廷上的近臣,哪有給洛陽令讓路一說?」元志聽後也不甘示弱,緊接着說:「中尉,你這話就說得不對。普天之下,誰不編戶?凡是住在洛陽縣的人通通都記在我的戶籍本上。你既然在我的戶籍本上,那就得歸我管!有甚麼道理要我給你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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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聽着兩人爭執不下,就感到無比頭痛。只是兩人都是他的得力助手,實在是不好評判是非,所以孝文帝也只好硬着頭皮說:「洛陽是我們的國都,自然應該分路而行。自今以後,你們倆分開走吧!」從此之後,元志便與李彪折尺量道,每人各佔用一半,各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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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人據此概括出成語「分道揚鑣」,意指各走各的路;現今大多用來比喻因為志趣、目的不同,而分路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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