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最後一個交易日,恒指上升1244點,一半由美國通脹回落導致,另一半由中國略為放寛抗疫安排觸發。
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本周四召開會議,強調「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但國家衛健委其後公布調整新冠防疫政策,推出20條優化措施,包括把隔離由「7+3」日減至「5+3」日,取消入境航班熔斷機制,未來有疫情時不會整區封控,只會封控確診者所住的大廈等。內地距離全面放開防疫措施仍很遙遠,但如今開始走出放寛的第一步。
另外左右美國的利息政策的通脹率也出現新走勢。美國最新公佈的通脹率終於露出樂觀的信號,美國公布10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年上漲7.7%,低過9月的上漲8.2%,也低過預期的8%。更重要的是撇除食品和能源的核心通脹率,因為聯儲局以此作為通脹率的主要指標。10月美國核心通脹率按年漲6.3%,低過9月的上漲6.6%,亦低過市場預期。核心通脹率7月5.9%(這是此前橫行的水平),到8月急升上6.3%,9月再升上6.6%,這是自1982年以來最大的增幅,當時認為美國強勁而廣泛的價格上升壓力會持續,而10月核心通脹顯著回落至6.3%,這是美國物價失速的一個重要指標。
市場的反應是馬上調低聯儲局加息0.75厘的預期,認為12月加息0.75厘的機會大降,加息0.5厘的機會升至85%。
至於美國通脹的前景,有經濟分析家指美國10月的醫療服務和二手車價格下降,抑制了核心通脹,而住房成本上漲,對整體通脹的貢獻超過一半。再加上就業形勢緊張,所以不能夠對美國核心通脹率回落過分樂觀。
但我有不同看法,估計美國高通脹的拐點可能已經出現,意味著加息週期步向尾聲,主要因為:
第一,美國的租房市場正急速降溫,據諾貝爾經濟獎得主克魯曼早前在推特上指出,雖然過去三個月,美國的核心通脹率同比超過6%,但「真實」的水準可能只有4%左右。他說,租金的下跌,並未在官方的核心通脹數據中反映出來。他引述租貸平台Zumper的10月全國租金報告,9月至10月期間,在全美100個最大城市中,有61個城市一居室和兩居室的租金中位數出現了下降。
如果克魯曼的分析正確,即美國的核心CPI數據有滯後的話,未來的CPI數據仍然會反覆向下。
第二,廣告市場的晴雨錶。11月份美國步入聖誕消費旺季,但是,美國以至全球的廣告市場,仍然非常呆滯。春江水暖鴨先知,現時環球的廣告主要被數碼平台壟斷,廣告支出下跌,像Facebook和Google這些大數碼平臺最早感知。近日,Facebook的母公司Meta Platforms宣佈裁員11000人,佔總員工人數13%,而Google的母公司Alphabet老闆亦表示要將公司效率提高20%,暗示將會大裁員。Meta Platforms和Alphabet見到社交平台的廣告收入下跌,就馬上採取節流行動。美國的聖誕旺季不旺,意味著通脹還會降溫。
若然美國加息週期近頂,會出現幾方面的變化:
一、投資市場會回穩。二、美元匯價見頂回落。三,經濟寒冬將至。從美國的核心通脹率下降,可以說從加息的隧道裏面見到一點曙光。但怕只怕美國經濟快速滑向衰退,那樣對大陸和香港經濟都有影響。
盧永雄
黎智英欺詐科技園案,上訴庭裁定黎智英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案件源於黎智英旗下的公司,在1995年向科技園公司租用將軍澳工業邨土地,做「出版印刷業務」,但3年後即1998年起,黎智英就將其私人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遷入在那塊土地上建起的壹傳媒大樓營運,顯然不符土地指定用途。
原審法官指出,黎智英長達20年期間一直公器私用,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自肥」。黎智英容許其私人公司力高在將軍澳大樓上營運,提供私人服務,包括管理其私人的3艘遊艇、處理其大宅事務及提供秘書服務等,相關事務只是黎智英的私人事務,和租契列明「出版及印刷業務」明顯無關。
舉個簡單例子,如果你是打工仔,你可在上班時搞私幫生意,還用公司地址做自己公司註冊地址?
尤有甚者,涉案期間科技園公司曾經嘗試巡查,但黎智英團隊以存有機密新聞資料為由,拒絕科技園公司人員進入。直至2020年真相曝光,黎智英急忙叫其私人助理Mark Simon立即將力高搬走並更改註冊地址,這個做法明顯是作賊心虛,明知是公器私用,但有意為之。如果黎智英覺得自己的行為並無問題,何不理直氣壯把力高留在壹傳媒大樓,任由科技園公司去查?
原審法官裁定黎智英欺詐罪名成立,於2022年12月判處監禁5年9個月,並罰款200萬元。
黎智英不服上訴。上訴庭裁定黎智英違反租賃條款,但就認為黎智英被告的欺詐罪,當中定罪元素的「隱瞞」,建基於披露責任的存在,然後違反披露責任。黎智英的代表大狀爭辯在普通法原則之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自己違約,除非合約裡面有特定披露條款,而本案的租約並無明文條款要求合約方披露違約。上訴庭同意這是一個合理疑點,按「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因,判黎智英上訴得直。
事件衍生3點思考:
第一、上訴得直無改公器私用本質
黎智英顯然找到好律師,抓住一個法律觀點,確立成為合理疑點,成功令自己脫罪。如果是升斗市民,同樣有濫用公共資源的行為,但付不起錢請這麼厲害的大狀,就一定會被定罪伏法。
黎智英當年營運的《蘋果日報》,天天質疑政府濫用職權,質疑高官公器私用。今次黎智英因為法律技術角度上訴成功,無改他20年來公器私用的事實。黎智英自己就是那種當年他旗下媒體日日批評的、濫用公共資源以自肥的人物。黎智英這麼有錢,要搞自己私人遊艇的事,為何不自己出錢在外面另租一個商業單位去搞? 這豈不是小小便宜也要貪,有一種「我搞《蘋果日報》不信你夠膽查我」的心理?
第二、脫罪證明司法獨立
我們或許不滿意這個判決結果,律政司亦聲言考慮上訴,但香港行普通法制度,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是一種「寧縱無枉」的精神,或許會放過壞人,但不想錯判好人。當美西方政府日日在批評香港法庭以政治判案、香港不再有法治,如今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得直,倒過來反映香港法治健全,司法機關獨立判決,不一定會判出公眾喜歡的答案。
第三、無改黎智英賣國的事實
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的媒體《蘋果日報》,肆意挑動社會矛盾,煽動仇恨,針對中央,甚至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行為卑劣。結果他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三項串謀勾結外國境外勢力及串謀釋出煽動刊物罪罪名成立,在今年2月9日被重判入獄20年。
如今他的欺詐案脫罪,不會改變他因為國安案被判入獄20年的事實。正義有時來得較晚,但從不缺席。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被定罪伏法的結果充分表明,雖然香港普通法制度定罪標準比較嚴謹,但黎智英作惡多端,最後都法網難逃。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