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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激進化時代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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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激進化時代的終結

2026年03月27日 18:04 最後更新:18:29

「激進自由主義是西方自殺的意識形態」。(Liberalism is the ideology of Western suicide)這句話是出自美國思想家詹姆斯.伯納姆(James Burnham),是他在1964年出版的名著《西方的自殺》(Suicide of the West)中的金句。伯納姆藉此批評激進自由主義的內在邏輯自相矛盾,即對自身文明的否定,最終將導致自我毀滅。

職工會登記局在今天(3月27日)刊憲公布,教協已於2026年3月24日解散。教協全稱「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依《職工會條例》第66(e)條登記,在1972年成立,在54年後壽終正寢,可說是一個教育激進化時代的終結。
教協創辦人司徒華早年左派出身,後來搞反殖民地運動起家。他是葛量洪師範學院出身,是小學老師,創辦了教協這個教師工會。踏入70年代,香港經濟起飛,社會急速發展,居民改善生活願望提升。華叔骨子裡搞的是反殖運動,但是教協其實以爭取教師的福利崛起。
按華叔的自述,「教協起家全靠賣電子瓦罉和餅卡」。電子瓦罉是當年的新興產品,是煲湯炆餸神器,售價300多元,以當時的物價算是相當貴。教協向總代理取得特價,就以每個便宜40多元的定價向會員發售,大受歡迎,一個月賣出400多個,成為教協購物服務的第一項暢銷產品。

教協第二個暢銷產品是超群餅卡。當時超群餅店發售的餅卡,一次要買200多張才有折扣,只有辦喜事的人才會買這麼多。教師買餅卡不單是學校和團體開茶會要用,很多老師放假喜歡打麻將,會買一兩打西餅去食。老師到教協買超群餅卡有折扣,自然大受歡迎。據華叔憶述,單是賣超群餅卡的營業額,在很多年都超過整個教協購物服務營業額的半數,為教協之後做電器銷售和超市業務打下基礎。由教協的發展歷史可見,雖然主辦者有政治訴求,但實際上是以一個為會員提供福利的工會形式出現,這樣就越做越大。

華叔是愛國分子。回歸之前,教協主要搞反殖民地的政治活動;但是回歸之後,殖民政府這個主要敵人消失,教協作為一個政治組織,開始轉向反共。不過在華叔的領導之下,教協和特區政府的鬥爭還是有節制的。據說,在第一任特首董建華當選之後、上任之前,還親自約過華叔到他東方海外的總部密斟,可見當年特區政府和教協之間,還有計傾。不過到了華叔晚年,他確診肺癌末期,對組織的控制力越來越弱,他領導的教協和民主黨都開始走上歧途。

第一、激進化

在2010年,即是華叔逝世的前一年,社民連發起的「五區公投」,當時是震動人心的大事件。當時社民連提出,民主派每個區派一位議員,五區集體辭職,令五區都要進行補選,並設單一政綱,要求2012年雙普選,搞變相公投逼令政府就範。

在華叔的回憶錄《大江東去》中,他講述了這件事的經過。華叔經過一段時間觀察,認定社民連的目標,是想借五區公投搶奪民主派的領導地位。因為他們本來在泛民當中只佔少數,而且人微言輕,這次想拉攏公民黨攻擊民主黨,奪取泛民主派的領導權。

社民連提出五區公投,得到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和李鵬飛的支持,他們邀約華叔到黎智英家中午餐。華叔看完對方提出的五區公投參選人名單後,表達拒絕參加。這是華叔過身之前,最後一次阻止民主黨和教協投身激進政治運動的行動。

到華叔過世後,民主黨和教協這對孿生兄弟,便全面投入激進的政治運動。在2012年,教協夥同黃之鋒牽頭的學民思潮,發起反國教遊行。教協更提供交通津貼,煽動教師與學生罷課集會。2013年,戴耀廷開始提出要在2014年搞「非法佔中」,教協竟然表明支持佔中,更編制所謂「公民抗命」教材,供全港教師教授學生。

最嚴重的是在2019年黑暴期間,當時有學生受唆擺參與暴力違法活動,教協非但未有教導勸止、未與暴力割席,反而推波助瀾,多次號召業界罷課,向學生灌輸違法意識,最終導致數千名年輕學生被捕,前途盡毀。到2020年初,教育局明言嚴肅跟進涉及暴亂的被捕教師,教協就成立所謂援助基金,發起眾籌,為涉事教師提供經濟援助。教協副會長葉建源當時更公然表示,教協是被捕教師的後盾。

種種跡象表明,教協全面激進化,培育了大批激進老師,在2014年佔中和2019年黑暴事件中扮演了核心角色,也荼毒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

第二、港獨化

其實在司徒華年代,他是愛國分子,長期與獨派鬥爭。而長毛梁國雄年青時出身於托派組織「革命馬克思主義聯盟」,革馬盟鼓吹無政府主義思想,早年在教協舉辦的多個活動中,年輕的長毛都會去搞局,早已被華叔視為死敵。如果華叔在世,當然不會容許教協支持港獨。

但華叔過世後,教協變色。在2020年5月,中學文憑試歷史科出現引導性問題「日本侵華利多於弊」的冷血試題。教育局迅速回應,指試題嚴重傷害在日本侵華戰爭中受到莫大苦難的國民,並取消相關試題,但教協竟然為該試題背書,反過來攻擊教育局,指教育局「政治凌駕教育」,完全顛倒是非,其反華的港獨傾向,昭然若揭。

教協是一個教師工會,卻走上如此激進的道路,影響了一批又一批年輕教師,荼毒了一代又一代莘莘學子。如今政府刊憲宣布這個組織壽終正寢,亦標誌著香港激進時代的終結,我們終於可以過回和平穩定的安穩日子。

最後以伯納姆的觀點作結,教協帶來的激進自由主義並沒有為香港增添民主,只是摧毀了文明,最後導致這個組織的自我毀滅。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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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應付的是國家級對手

 

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部分反對派人士就在網上散佈消息,指市民的手機隨時會被警方截查時勒令解鎖,又指記者的手機隨時被查。

在如今複雜多變的地緣政治形勢底下,各國都加強保障國安的法律。香港反對派人士往往以西方為師,電子裝置的「解鎖令」,早已在「5眼聯盟」多國通行。香港政府在提交立法會檔案中,亦引述英國、澳洲、新西蘭、愛爾蘭和新加坡的法例中,都有同類強制提供電子裝置密碼的規定。這些政府在制定相關法例的時候,都認為防止犯罪原則大於隱私權及緘默權,所以設定有關法例。

一、西方早已立法

可以先看看外國的相關立法:

-- 英國《2000年調查權力規管法》第1I部訂明,達反「解鎖令」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

-- 澳洲《1914年犯罪法》第3LA條的罰則,最高可判10年監禁。

--⁠新西蘭《2012年搜查和監視法》罰則最高藍禁3個月。

-- ⁠新加坡《2010年刑事訴訟法》第39條和40條,檢察官可以授權警察獲取任何加密信息,如不遵守最高可罰款1萬新加坡元(約61,000港元)或者3年監禁。

當中英國、澳洲及新加坡的罰則均較香港嚴厲。

而美國聯邦憲法第5修正案有「不自證己罪」的保障,手機密碼是一種意志思想的產物,依據第5修正案的精神,任何人皆無法強逼他人揭露所思所想並陷自己入罪,所以亦無立法規定手機持有入要提供密碼解鎖。但美國政府亦找到繞過第5修正案的辦法,現在的手機可以用面容或指模等生物特徵解鎖開機,面容和指模只是一種生物特徵,並非語言及意識,它無法代表一個人的思想,自然不會有自由意志被壓迫,亦不須受到第5修正案保護。目前只要經由法院合法地核發令狀,美國警察有權要求手機主人將手指壓在螢幕上,或要你睜開雙眼讓手機掃瞄面容,強制解鎖,不服從法庭令狀就犯上藐視法庭之罪。

西方各國為了加強反恐,甚至只是調查罪案或非法移民,都會要求解鎖電子裝置,香港要求並非獨有。

第二、香港由法庭把關

香港警務人員要解鎖電子產品,需要向法庭申請手令,由法庭負責把關。如果引用《香港國安法》第43條,就是要有合理懷疑涉案人的電子裝置裡面,藏有與《香港國安法》相關案件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證據,才能取得法庭手令。所以完全不是如反對派人士所說,警方隨便可以在街上截查市民,要求他解鎖手機。

三,個別行業無豁免

就傳媒可否以「保障消息來源」為由,拒絕被警方解鎖手機,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無論從事任何職業的人都要守法,不會因為特別一個職業就可以不守法,所有人都要根據法例交出涉及國安案件的材料。

新聞保密在英美等國家都沒有特權,亦不能成為拒絕解鎖電子產品的合理辯解,這是國際慣例。英國曾經有記者因為拒絕披露訊息來源而被判囚,而澳洲警方早在2014年根據《犯罪所得法》,調查七號電視網是否支付高額費用,以換取對剛獲得假釋的販毒犯夏佩麗·科比(Schapelle Corby)的獨家採訪,哄動一時。所以即使在西方國家,保護消息來源亦非拒絕解鎖電子產品或阻止搜查傳媒的理由。

而黎智英事件也是一個好例子。2020年8月10日,香港警方搜查壹傳媒總部大樓,並拘捕其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個公司高層,最後將他們起訴定罪。警方亦成功取得法庭手令解鎖黎智英的手機,獲取他觸犯《香港國安法》的重要證據。這個例子剛好證明,傳媒中人都會觸犯嚴重罪行,亦不能免被調查。

總括而言,即使在西方世界,電子產品的解鎖令已非常普遍,類似的法例在西方國家比比皆是,甚至比香港更為嚴苛。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是最嚴重的罪行,執法部門需要有有效的權限,去調查打擊。如今《修訂細則》已經設定有法庭把關,保障人權。但另一方面,國安法例主要針對最高級別的罪犯,甚至是國家力量,他們資源豐富,詭計多端,極難防備,他們不是你和我那樣的普通人。

不要低估香港的國安風險,在面對國家級對手的時候,香港極其脆弱,需要築牢法律圍牆,才可以防止嚴重侵犯國家安全的案件發生。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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