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夜(1月1日)旺角亞皆老街一名男子,在馬路當街「碰瓷」並自轉多達77圈,被網民戲稱為「旺角尼馬」。事隔兩日,警方3日將該名男子拘捕,涉嫌刑事毀壞及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男子從行人路旁跑出,飛撲向私家車車頭。FB群組「馬路的事 (即時交通資訊台)」網圖
男子開始離奇在鬧市馬路路面開始碌地。FB群組「馬路的事 (即時交通資訊台)」網圖
警方表示,1月2日早上約10時接獲一名51歲女司機報案,指其於1月1日凌晨駕駛私家車,沿亞皆老街往旺角方向行駛,期間一名男子懷疑衝出馬路,司機及時停下車輛,但男子繼續撞向該輛私家車。該名男子經救護員檢查後沒有表面傷,被送往廣華醫院後拒絕接受治療,並自行離開。據了解,該名男子身上有酒氣。
男子開始離奇在鬧市馬路路面開始碌地。FB群組「馬路的事 (即時交通資訊台)」網圖
救護車停下查看。FB群組「馬路的事 (即時交通資訊台)」網圖
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接手跟進案件,經深入調查後,人員3日於牛頭角區拘捕一名27歲姓戴本地男子,涉嫌刑事毀壞及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二月上旬向警方報到。事件中沒有人受傷。
最後救護車調頭,救護員落車查看。FB群組「馬路的事 (即時交通資訊台)」網圖
男子起身離開。FB群組「馬路的事 (即時交通資訊台)」網圖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屬犯罪。行人不應罔顧其本人或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作出不負責任的危險行為。警方呼籲司機提高警覺,如遇到上述情況,應立即向警方舉報。駕駛者亦應在車上安裝行車記錄儀,保留證據以協助警方進行調查。
男子被警方拘捕,據悉事發時身上有酒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