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外傭為千元酬勞借賣銀行戶口 18人被捕涉洗黑錢逾3500萬元

外傭為千元酬勞借賣銀行戶口 18人被捕涉洗黑錢逾3500萬元

外傭為千元酬勞借賣銀行戶口 18人被捕涉洗黑錢逾3500萬元

2023年01月10日 16:59 最後更新:17:57

外傭僱主小心!有傭工為賺外快,被犯罪集團利誘出售銀行戶口協助洗黑錢。警方調查發現,犯罪集團以一、兩千元報酬大量招攬外傭的銀行戶口,其後利用外傭戶口洗黑錢。行動中警方共拘捕18人,其中13人為外傭。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督察黃錦榮指,警方在行動中拘捕18人。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督察黃錦榮指,警方在行動中拘捕18人。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於去年5月主動展開一項情報主導行動,經調查後鎖定一個由非華裔人士操控的洗黑錢集團,成員透過操控由外籍家庭傭工在港所開立的銀行戶口,清洗不同網上詐騙案所得的犯罪得益。

更多相片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督察黃錦榮指,警方在行動中拘捕18人。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督察黃錦榮指,警方在行動中拘捕18人。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當傀儡戶口接收相關款項後,集團會進行多次轉賬,之後會經ATM提取。

當傀儡戶口接收相關款項後,集團會進行多次轉賬,之後會經ATM提取。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至9日,探員展開名為「義網」的反洗黑錢拘捕行動,在港九新界不同位置以「洗黑錢」等罪拘捕18人,包括1名尼日尼亞籍男子, 1 名孟加拉籍男子及 16 名印尼籍女子,年齡介乎 29至49 歲,分別為5名骨幹成員及13個傀儡戶口持有人。被捕的18人中,5名骨幹成員仍在扣留調查中,而13名女被捕人現已獲釋,至4月中旬報到。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督察黃錦榮指,該集團在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期間,涉嫌利用最少33個傀儡戶口清洗逾3500萬元的犯罪得益,其中1100萬元款項證實與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所發生的25宗網上情緣騙案、2宗電郵騙案及2宗投資騙案有關。

他指集團於2021年開始招攬傀儡戶口,每個銀行戶口支付1000至2500元報酬,要求銀行戶口持有人交出銀行卡及密碼。犯罪集團以網上情緣騙案、電郵騙案及投資騙案欺詐受害人,受害人根據指示,將款項傳入集團所操控的傀儡戶口。當傀儡戶口接收相關款項後,集團會進行多次轉賬,之後會經ATM提取。警方調查所得,集團在2022年1月起,利用33個本地戶口處理逾3500萬元犯罪得益,警方正調查資金下落。

當傀儡戶口接收相關款項後,集團會進行多次轉賬,之後會經ATM提取。

當傀儡戶口接收相關款項後,集團會進行多次轉賬,之後會經ATM提取。

一名52歲內地女子,因使用兩個由她持有的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被控洗黑錢罪成,在警方申請加刑後被判入獄40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務處新界北科技及財富罪案組1D隊高級督察葉穎豪表示,案發於2024年6月至7月期間,警方接獲3宗報案。其中一名受害人墮入假冒客服騙案,騙徒冒充客戶服務員致電受害人,訛稱受害人的社交媒體帳戶出現額外收費,即將被扣款,其後以各種藉口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指定銀行戶口,從而騙取金錢。

葉續說,其餘兩名受害人則墮入網上投資騙案,騙徒自稱為投資專家,誘使受害人於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帳戶,並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作投資用途。其後,受害人未能提取虛假投資戶口所顯示的收益,方知受騙。

葉指出,案中三名受害人合共損失約330萬港元,其中約110萬港元被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傀儡戶口。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於2024年10月拘捕一名52歲內地女子,該名女子為涉案兩個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女子,她涉嫌使用兩個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葉說,案件於2025年11月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20的刑期,被告人於12月24日,就「洗黑錢」罪被判處監禁40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市民如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便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申說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因此警方在涉及傀儡戶口的合適案件中,會與律政司商討並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申以是案為例,被告將銀行戶口供他人用作清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5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259名人士因租借或出售戶口,在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遭法庭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2至18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申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屬違法行為,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是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犯罪集團所提供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申稱除大型執法行動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持續在預防洗黑錢方面進行教育及宣傳工作,向市民大眾推廣反洗黑錢訊息。申提醒市民,緊記銀行戶口要不租、不借、不賣。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