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氏家族」兄長黃桂芬涉詐騙一名港商融資一億元及將他禁錮在深圳,黃事後被控串謀欺詐,於2018年提訊後墮樓身亡。黃的一名43歲男下屬涉協助處理涉案約2900萬款項,被控洗黑錢罪。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11日於西九龍法院續審。被告出庭自辯,供稱對於公司戶口內的逾千次存款並不知情,又稱相信有關操作是由黃桂芬處理。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葉志偉,被控於2019年8月至翌年2月,在香港知道或相信該財產,即以卓越萬利有限公司的名義持有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戶口內約2900萬元,屬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仍處理上述財產。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案發時為卓越萬利有限公司的董事,他今供稱,對於公司戶口內的逾千次存款並不知情。而文件顯示其中共1400萬元的款是來自於一間律師行,被告稱對此亦不知情,並指即使知悉,他亦不會懷疑該些款項是黑錢。對於逾千次存款的來源,被告則指「黃生(黃桂芬)講過會有啲客戶入錢落戶口」,又指估計款項是貸款客戶還款,並相信是黃桂芬將戶口款項轉入其他戶口。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2015年加入卓越萬利、成為董事,他是卓越萬利的兩個星展銀行戶口唯一簽署人,在案發期間,其中一個戶口有逾千次存款,總涉款近3000萬元,而被告將該戶口中約2900萬元轉至另一個卓越萬利戶口後,再轉至其他公司及一位陳姓人士。控方引述案例,指任何合理人士在被告處境中,都會相信涉案款項是黑錢。
案件編號:DCCC864/2019
被告葉志偉。
一名52歲內地女子,因使用兩個由她持有的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被控洗黑錢罪成,在警方申請加刑後被判入獄40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務處新界北科技及財富罪案組1D隊高級督察葉穎豪表示,案發於2024年6月至7月期間,警方接獲3宗報案。其中一名受害人墮入假冒客服騙案,騙徒冒充客戶服務員致電受害人,訛稱受害人的社交媒體帳戶出現額外收費,即將被扣款,其後以各種藉口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指定銀行戶口,從而騙取金錢。
葉續說,其餘兩名受害人則墮入網上投資騙案,騙徒自稱為投資專家,誘使受害人於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帳戶,並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作投資用途。其後,受害人未能提取虛假投資戶口所顯示的收益,方知受騙。
葉指出,案中三名受害人合共損失約330萬港元,其中約110萬港元被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傀儡戶口。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於2024年10月拘捕一名52歲內地女子,該名女子為涉案兩個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女子,她涉嫌使用兩個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葉說,案件於2025年11月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20的刑期,被告人於12月24日,就「洗黑錢」罪被判處監禁40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市民如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便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申說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因此警方在涉及傀儡戶口的合適案件中,會與律政司商討並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申以是案為例,被告將銀行戶口供他人用作清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5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259名人士因租借或出售戶口,在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遭法庭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2至18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申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屬違法行為,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是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犯罪集團所提供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申稱除大型執法行動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持續在預防洗黑錢方面進行教育及宣傳工作,向市民大眾推廣反洗黑錢訊息。申提醒市民,緊記銀行戶口要不租、不借、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