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智庫「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CSIS)」公佈報告設想「2026年台海爆發衝突」引起西方的高度關注,CSIS將「美日台聯軍」翻盤的希望幾乎完全寄託在JASSM-ER 導彈,而美軍必須動用超過3600枚JASSM-ER 導彈才「擊敗中國」。但現實是,目前這一被寄託美軍厚望的導彈數量嚴重短缺,CSIS的設想也有很多漏洞,換句話說,「擊敗中國」結論建立的前提條件難以成立。
報告中,CSIS經過24次兵棋推演得出的結論是「美國、日本和台灣付出慘重代價後,終於在台海衝突中取得慘勝」。對於接連在各種台海兵推中遭遇慘敗的美國來說,這個「紙面勝利」實在不容易,也難怪不少美媒展開報道。且不論這種兵推的結論與現實之間的差距到底有多少,但從美國媒體披露的兵推細節可以看出,CSIS將「美日台聯軍」翻盤的希望幾乎完全寄託在一種先進武器上——增程型聯合防區外空對地巡航導彈(JASS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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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美軍F-15等戰術飛機也可以攜帶該導彈,但航程不足。
福布斯報道。
美國「福布斯」網站9日稱,在CSIS的兵推結果中,具備遠射程和隱形能力的JASSM-ER導彈發揮了決定性作用。「在兵推的開始階段,解放軍的遠程火箭和導彈部隊對台灣發動了強大攻擊,台灣海空軍損失慘重,美國也付出了兩艘航母、多艘軍艦與潛艇沈沒,300架戰機損毀的代價」,扭轉戰局的是美國空軍從「中國導彈射程外起飛的大批B-1B、B-2和B-52轟炸機」,它們攜帶大量JASSM-ER導彈對解放軍的登陸艦隊和重要目標實施反復打擊。按照該報道的說法,在CSIS進行的反復24次兵推中,最終證明JASSM-ER導彈「對結果產生了決定性影響」。
B-2戰略轟炸機。
JASSM-ER是在基本型JASSM導彈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屬於全自主空射巡航導彈。20世紀90年代中期,美國空軍和海軍合作開發AGM-158聯合空對地防禦導彈(JASSM),它配備有1000磅戰鬥部、GPS和慣性導航以及紅外導引頭,採用亞音速飛行模式,具備良好的隱形設計,但最大問題是射程只有370公里。考慮到為保證攻擊的隱秘性,它的飛行軌跡並非直線,進一步加劇了JASSM導彈的射程不足問題,難以在現代化防空系統的攻擊範圍外實施隱秘突襲。
AGM-158 JASSM。
應運而生的JASSM-ER通過換裝更高效的渦扇發動機、減輕導彈的框架重量並重新佈置內部部件以騰出更多的燃料空間,將該導彈的射程提升到1000公里。射程的提升不僅可以打擊更遠距離的重要目標,而且能讓發射平台遠離對方的防空網並增加實施攻擊的安全性。
按照美國空軍的規劃,JASSM-ER 導彈可以能夠對目標的特定位置實施攻擊。CSIS 設想,「每支由12架美國戰略轟炸機組成的中隊可以攜帶約200枚這種隱形防區外巡航導彈,從而讓美國能迅速削弱中國艦隊。」
諷刺的是,在CSIS的兵推中,「2026年的美軍」動用了超過3600枚JASSM-ER 導彈才「擊敗中國」,但目前美國武器庫中該導彈的庫存有限,屆時能否有足夠數量的導彈還很難說。此外CSIS承認,JASSM-ER導彈主要針對地面目標,尚不清楚它對海上目標的打擊效果。以當前的生產速度,預計到2026年美國海空軍合起來,也不過僅有450枚對海攻擊的JASSM-ER導彈,而後者才是發揮關鍵作用的核心裝備。
換句話說,CSIS所謂「美國在台海兵推中擊敗中國」,是建立在一個不成立的前提條件下。
美國《防務新聞》2021年曾披露,美國空軍在一場大規模戰爭推演中憑借「當前尚未出現,甚至於美國軍方都不存在相應研發計劃」的「未來武器」,才成功「擊敗」中國軍隊,即便如此,美軍也為此「付出了慘痛代價」。但報道仍然稱該結果是「一個顯著的進步」,因為在此前類似的推演中,美國軍方都是以慘敗的結局收場,甚至還在戰敗的速度上創下了紀錄。
雖然美軍F-15等戰術飛機也可以攜帶該導彈,但航程不足。
事實上,除了這種被寄託美軍厚望的導彈數量嚴重短缺外,CSIS的設想還有很多漏洞。要對付這種隱形巡航導彈,除了可以在飛行過程中利用先進反隱形雷達進行探測和攔截,更有效的辦法是在該導彈發射前,就將它的空中發射平台——轟炸機擊落。在CSIS的設想中,位於第一島鏈的美軍基地遭到摧毀後,美軍常規戰術飛機已經無法攜帶這種導彈從第二島鏈甚至更遠的機場起飛實施遠程打擊,不得不將希望寄託在航程更遠的戰略轟炸機上。
但美軍現役三種戰略轟炸機中,僅有20架B-2具備隱形能力,數量相對較多的B-52和B-1B空中目標明顯,非常容易遭到攻擊。這些目標龐大的美軍轟炸機要發射JASSM-ER 導彈打擊解放軍目標,必然需要將雙方之間的距離拉近到幾百公里的範圍內,從而讓美軍轟炸機自身也陷入解放軍戰鬥機的攔截範圍內。缺乏足夠自衛能力的美軍轟炸機在這類攻擊中生存能力堪憂,根本不可能像CSIS設想的那樣「反復攻擊」。
內地自媒體「空天力量」就評論道,CSIS報告的「2026台海兵推」結果雖然引起西方媒體的各種關注,但它給人的印象更像是試圖說服五角大樓增加JASSM-ER導彈的採購——當然,對於早已經被軍工復合體綁架的美國來說,這也是常規操作了。
止戈堂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人民空軍》公眾號日前對北部戰區空軍某部飛行員步佳文的英勇事蹟予以報導。文中指出,步佳文身為一名殲-10C飛行員,在某次體系對抗考核裏,面對裝備性能更佔優勢的「對手」,步佳文與戰友駕駛殲-10C擔當「誘餌」角色,主動衝鋒在前吸引火力,為作戰體系創造了決定性的攻擊時機。文章還著重強調,殲-10C正值性能發揮的黃金時期,需最大限度提升現有裝備對作戰體系的貢獻率。
官方媒體對步佳文事蹟的報導。這段紀錄證實了殲-10C飛行員正積極轉變思維,從傳統的個人視角轉向深度融入「聯合制勝」的體系作戰模式。
從這篇資訊量豐富的報導中可以看出,中國空軍的對抗演習早已不再局限於單一機型、單一部隊、單一兵種,而是採用體系對抗體系的模式。像殲-10C這樣先進的四代半戰鬥機,也需要為作戰體系服務,必要時衝鋒在前充當誘餌,協助友機捕捉對手的破綻。
殲-20、殲-16與殲-10C進行異型機編隊演練。在現行的戰術框架下,不同代際與定位的戰機需通過高效協同,來抵銷單機性能的相對劣勢並捕捉戰機。
此外,在體系對抗考核中,殲-10C所面臨的對手裝備性能優勢更為顯著。這表明其對手的戰鬥機可能為殲-16,亦或是殲-20、殲-35這類五代機。殲-10C借助戰術革新以及在作戰體系內的高效協作,發揮出遠超自身性能的作用,已然能夠與性能更優的「敵機」相抗衡。
這也體現出中國空軍裝備的進化速度極為迅猛。10年前,即 2016年左右,中國空軍仍將四代機作為頂尖戰力,當時手中最為先進的戰鬥機是殲-10A和殲-11B,它們配備的是機械掃描的脈衝多普勒雷達,綜合性能僅與 F-16C 和 F-15C 相當,那時四代半戰鬥機對於中國空軍而言仍屬於「黑科技」。
跑道上整齊排列的殲-10C機群。自2018年正式擔負戰鬥值班以來,其換裝的有源相控陣雷達與強化的電子戰設備,讓這款輕型戰機具備了叫板重型機的底氣。
中國空軍真正開始大規模列裝四代半戰鬥機,要等到殲-10C與殲-16的出現。2017年,殲-10C在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 90周年閱兵儀式上首次亮相,2018年4月16日開始擔負戰鬥值班任務。殲-10C沿用了殲-10B的氣動外形,航電系統得到了進一步提升,從無源相控陣雷達升級為有源相控陣雷達,電子戰設備也得以強化。事實證明,殲-10C絕對有資格躋身空戰最強四代半戰鬥機之列。
然而,殲-10C在國內僅風光了幾年,便隨着更先進機種的普及而淡出「一線明星」地位。殲-16和殲-20均於 2018年左右裝備部隊,在航電、武器與動力系統基本處於同一水準的情況下,單引擎的殲-10C綜合性能上限終歸受限。解放軍顯然更青睞航程更遠、安全冗餘更高的雙引擎重型戰鬥機,殲-10C角色定位的調整也就成為了必然。
殲-10C側視近照,其掛載了霹靂-10空對空導彈。雖然氣動佈局極致優異,但單發引擎帶來的載荷與用電限制,使其在長航程與重型化多用途改裝路徑上顯得後勁不足。
同樣作為雙引擎重型戰鬥機的殲-16,憑藉其更遠的航程、更大的載彈量以及更充裕的升級空間,能夠進一步升級為活躍在一線的電子戰機,僅這一點就足以確保殲-16在未來 30年穩坐「骨幹」位置。反觀殲-10則不具備這樣的能力,單引擎僅滿足有源相控陣雷達、光電雷達、自衛電子設備的用電需求就已十分吃力。
在空戰較量中,殲-10C面對殲-20等五代機時受制於代差;論多用途載荷與航程,亦難與殲-16這類重型機相比;若論性價比,甚至在某些範疇不如 9月3日大閱兵上亮相的新型制空無人機。待殲-35A大規模服役後,殲-10C的角色定位將進一步邊緣化。早在 2019年,殲-10C便被推向國際市場,首個客戶是巴基斯坦,其曾在演習中給巴基斯坦飛行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2025年爆發的印巴衝突中,殲-10C實戰表現十分驚豔,但在中國空軍追求全五代化、重型化的趨勢下,它在 9月3日大閱兵中甚至已轉向編隊末尾承擔表演任務。
對其他國家而言,殲-10C是一款極為先進的戰鬥機,但在中國空軍的戰力天花板面前,其實戰表現並非決定性加分項。若在印巴衝突中參戰的換成殲-16,對手空軍的損失只會更為慘重。一架殲-16可攜帶 10枚霹靂-15,20架一同出動,足以遠程封鎖大片空域。殲-16甚至能夠攜帶射程更遠的霹靂-17導彈,精準獵殺後方的預警機。即便與經過升級的殲-11BG相比,殲-10C的空戰優勢也並不突出。或許在殲-10C剛交付部隊時,外界都未曾料到中國空軍的換代速度會如此驚人。
儘管殲-10C在頂尖戰場的地位有所調整,但其裝備數量龐大,且機隊平均機齡尚不足 10年。所以,中國空軍當前的重要課題便是如何進一步挖掘其體系價值。與殲-16相比,殲-10C的優勢在於隱身性能相對較好、機動靈活。因此,只要殲-10C主動前出,對手必定會予以重點關注。吸引到大量火力的殲-10C,就能為後方的殲-20或殲-16創造「隱身狙擊」的戰機。而且殲-10C主動前出並非充當「炮灰」,它自身具備較強的超視距打擊能力,在預警機的配合下甚至具備威脅隱身戰機的能力。前出的殲-10C既是誘餌又是突擊手,令對手進退兩難。
交付巴基斯坦空軍的殲-10C。這款戰機在南亞空域的實戰表現證明,即便在國內被視作「誘餌」,其在國際市場依然是極具競爭力的一線主力。
一旦對手被迫集中火力向殲-10C開火,憑藉自身較強的態勢感知能力,殲-10C便可將電磁信號暴露的敵機全部標記出來,並傳遞給後方的友機。屆時,殲-16、殲-20就能發射遠程空對空導彈,將對手逐一擊落。對於大量裝備雙脈衝空對空導彈的中國空軍而言,只要敵機暴露行蹤,等待它們的將是一邊倒的「獵火雞大賽」。
待殲-36和殲-50服役後,殲-10C的地位將類似於殲-20服役後的殲-7,在國土防空、邊境巡邏等領域繼續發揮作用,戰時則需掩護主力戰鬥機作戰,必要時還需沖上去與敵機近身搏鬥。當然,也可將其作為二手機出售給有需求的國家。儘管在國內其戰鬥力已非頂尖,但在海外,殲-10C仍具備擔任主力戰機的絕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