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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衝突9人暴動罪成 各被判入獄28至50個月

政事

9.29衝突9人暴動罪成 各被判入獄28至5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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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衝突9人暴動罪成 各被判入獄28至50個月

2023年01月13日 16:29 最後更新:17:29

2019年9月底「全球反極權大遊行」,96人分別被控於金鐘政總外及金鐘道暴動,其中4人被控在金鐘道參與暴動,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同案另5名被告則早前承認暴動案,法官練錦鴻13日下午於區域法院判處各被告入獄28至50個月。

防暴警到場驅趕示威者。資料圖片

防暴警到場驅趕示威者。資料圖片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案發時有人在現場派發價值不菲的示威裝備,有人控制人流,有人合力操作巨型橡筋,示威者互相合作、與警方對抗,因此練官認為案中暴動並非即興及完全無計劃。而示威者用雷射光束射向警方,亦投擲硬物和汽油彈,雖然原始但亦有殺傷力,警方只是因有訓練和裝備才沒有嚴重受傷,而非示威者有所保留。

練官續指,案發在金鐘這個重要商業區,而暴動持續約兩個小時,警方更曾在6分鐘內發射64枚催淚彈。練官認為當時情況極為嚴重,令居民遊客的正常活動無法進行,為附近市民大眾帶來種種不便不快,更破壞香港長久以來、引以為傲的聲譽,商店損失難以計算,政府亦須花費公帑去修復和清楚,社會亦進一步分化,抹殺了持平務實的討論空間,示威者眼中的高尚理念已淪為專制,而最大損失是香港的和諧、互信和國際形象,在短時間內無法修復。

練官最終就本案各被告刑期,以4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4名不認罪被告當中,練官考慮到劉彥昭身上的裝備,及他曾持長竹站在路口,認為他有積極參與暴動的意圖,其刑責較重,故判囚50個月;林翠雯及其弟林志豪均被判囚48個月,練官又批評林翠雯參與暴動的決定是粗疏及思慮不周,對她作為導師的能力有所保留;鄧頌城則被判囚46個月。

其餘5名認罪被告中,練官接納梁德煌有正面品格及判囚30個月;而劉永健案發時較年輕及身上沒有特別裝備,故判囚28個月;劉永健及朱喬雋均被判32個月;而朱廣華過去曾有毒品相關案底,他亦沒有儘早認罪,故判囚38個月。

本案共9名被告,均被控在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其中21歲大學生鄧頌城、36歲音樂人劉彥昭、32歲女教師林翠雯及其弟、30歲工程師林志豪,早前否認暴動罪;22歲技術員梁德煌、31歲廚師朱廣華、21歲學生劉永健、18歲無業楊志豪及23歲程式工程師朱喬雋,則認罪。

當日大批防暴警發射催淚彈驅趕示威者。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防暴警發射催淚彈驅趕示威者。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案發當日下午有示威者從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遊行至政府總部。其後有示威者在樂禮街集結,拆去並焚燒慶祝國慶的展示牌。有人於政總外的夏慤道堵路,人數持續增長,及後有人投擲汽油彈及磚頭等硬物,亦有人以巨型橡筋投射物品。警方施放催淚彈及調派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其後從多個方位衝出及驅散示威者。有示威者一度在紅棉路與警對峙,及後向灣仔方向逃跑。直到同日約5時許,仍有500名示威者在金鐘道堵路及縱火,警方約5時半朝統一中心推進,另有警員在樂禮街展開驅散及拘捕行動。各被告當場被制服,他們均穿黑衣和蒙面。

當日示威演變成衝突。資料圖片

當日示威演變成衝突。資料圖片

當日示威演變成衝突。資料圖片

當日示威演變成衝突。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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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7.1衝撃立法會 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2024年02月01日 11:20 最後更新:11:41

藝人王宗堯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王宗堯暴動罪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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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早前所有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其中4人,包括王宗堯等,暴動罪成,餘下2人則裁定暴動脫罪。

4名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是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獲裁定脫罪的是黃家豪及馬啟聰,不過兩人與何俊諺,均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6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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