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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生戴嘉平與孖生兄弟涉刑毁喜茶、拒捕罪脫 法官指原審「有悖常理」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

其他國安案件

浸大生戴嘉平與孖生兄弟涉刑毁喜茶、拒捕罪脫 法官指原審「有悖常理」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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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生戴嘉平與孖生兄弟涉刑毁喜茶、拒捕罪脫 法官指原審「有悖常理」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

2025年04月07日 18:02 最後更新:18:02

2020 年 5 月 13 日, 7 人涉於沙田新城市廣場「和你 Sing」中,毁壞飲品店「喜茶」而被控。浸會大學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與其孖生兄弟戴嘉正,被裁定刑事毀壞及拒捕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

法官陳仲衡星期一(4月7日)頒下判詞,裁定原審罪名不成立是「有悖常理」,律政司上訴得直。陳官認為較理想的後續處理方法是將本案發還原審裁判官,由她按法律問題給予的意見進一步處理案件。

判詞稱,原審裁判官忽略了眾多閉路電視片段的累積份量,法庭從控方證據中裁定戴嘉正及戴嘉平兩名被告準確被辨認。

上訴人為律政司,兩名被告為孖生兄弟戴嘉正及戴嘉平,二人被控一項刑事毀壞,指他們在2020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喜茶」內損壞兩部收銀機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港幣15200元。戴嘉平另被控於同日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4511。

此外,二人另涉2019年7月1日金鐘暴動案罪成,於2024年10月被判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HCMA262/2024

近日,一些外國機構及政客、反華組織及媒體等針對經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進行歪曲和以偏概全的報導。立法會議員、議會聯絡小組成員周浩鼎在接受《巴士的報》訪問時表示強烈譴責,形容是對《實施細則》斷章取義,是嚴重抹黑和扭曲事實。

周浩鼎,巴士的報記者攝

周浩鼎,巴士的報記者攝

日前,《香港國安法》就警務人員在合理懷疑電子設備包含危害國安罪行的證據時,有權要求指明人士提供電子設備的密碼或解密方法作出修訂。

周浩鼎解釋,修訂的《實施細則》是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罪犯才會用。由於過去在某些國安案件中,有罪犯濫用各種方法去規避執法,因此今次是吸取經驗,進行法例的優化,普通人並不會受到影響。

他指出,美國駐港領事館所發出的所謂「旅遊安全」警告,內容完全是斷章取義,「所有人現在都要應特區政府的要求,去交出你的電腦和密碼,否則就犯刑事?其實只是聽,就已經夠謬言聳聽了。他們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用這種斷章取義的說法,最容易煽動到人們的恐慌,滿足他們打擊香港特區、打擊祖國的一個手段。」 

立法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立法會。巴士的報記者攝

周表示,現時整個社會,包括特區政府和立法會,除了譴責之餘,也有一起發聲澄清事實,「這個觀點都很值得在社會裡多番解說,當我們有高度認知時,海外勢力要要達到抹黑我們的目的,就沒有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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