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一邊是來港客少 一邊是預約爆滿

博客文章

一邊是來港客少 一邊是預約爆滿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一邊是來港客少 一邊是預約爆滿

2023年01月13日 20:28 最後更新:01月14日 00:27

香港和內地恢復通關,來港的內地旅客的人數增加不多,1月8日通關首天,來港的內地旅客較之前一天,只增加了117人,上水等地的藥房,沒有見到大陸客掃貨,藥房店主坦言感到失望。

香港旅遊業界的心情亦如過山車,有旅遊業界高層說,1月8日通關,原本打算到關口高調歡迎大陸旅客,但又怕被人拍照放上網,若內地旅客去藥房搶購退燒藥,本地人會罵,連帶他們也會捱罵,最終沒有去搞歡迎活動。但結果出乎意料,大家之前估計的內地客來港搶藥的情況也沒有發生。

內地來港客人數不似預期,大家就尋找各種各樣的解釋。例如說,快將新年,很內地人要回鄉過年,所以不來香港。又話內地官方嘆慢板,1月8日才開始接受申請,審批簽證亦緩慢。解釋林林總總,不一而足。

其實細心分析,就會發現,這是官方有意造成的結果,主要目的是要減少通關初時帶來的混亂。

內地和香港通關,互設每天北上、南下各6萬個名額。試想在通關首日,就有6萬個內地旅客來港,雖說與過去的高峰期仍有很大差距,但已遠比本來每日5000個內地客來港為多。到時傳媒一定會到處抓拍內地客去藥房搶購退燒藥的情況,現時香港的貨架本來已經缺乏各種類型的退燒藥和感冒藥,一旦內地客湧港,各方會將缺貨歸因於通關陸客搶貨的結果。如今來港內地旅客的人數不多,香港藥品短缺,就不能和通關扯上關係。

內地人是否因為過年要回鄉而不來香港呢?實情並非如此。在北京、廣州、深圳等地,都見到申請來港旅遊簽注的出入境大廳大排長龍,很多人都希望盡快赴港遊玩,但審批簽證需要7個工作天,預計不會很快可以獲得審批。

又例如在1月11日下午4時,深圳市公安局的官方微信平台「辦理港澳旅遊簽注」顯示,該平台可提供到場申請旅遊簽注的11個深圳出入境大廳,至1月18日的所有時段均顯示「預約已滿」或「不可預約」。可以說,一邊是預約爆滿,一邊是來港客稀疏,足以說明是有意安排所致。

或許有人認為是內地歎慢板、效率低。但當你見過內地防疫政策轉彎的速度,你就知道阿爺要開快車,你不要抱怨他開得太快就好了。所以,阿爺要開關首日有6萬人來香港,可以;每日只有5000人來港,也可以。選擇不審批,不讓大量旅客來港,是考慮香港的承受能力,特別是心理承受能力。

其實澳門過去的情況也說明了問題。過去三年,澳門和內地大多數時間都通關。我有一次去澳門,見到澳門的人流極其稀少。詳細了解之後才知道,雖然兩地通關,但內地勒緊赴澳的旅遊簽注,到澳門的內地旅客人數就變得很少,澳門市面都顯得很冷清。所以,目前內地赴港人流較少,並不是內地人不想來港,而是阿爺怕大量內地旅客來港報復性消費,逼爆藥房、餐廳和商場,搞到香港人很多怨氣。

在通關之初,不讓太多內地旅客來港,是一個合理的安排。不過,對香港的零售和旅遊業界而言,當然希望兩地通關,內地來港旅客人數恢復正常,香港經濟才能夠逐步復常。

盧永雄

Tags:

廣州

往下看更多文章

國安首惡定罪  法治得以伸張

 

「公義不但要能實現,而且要以人們能看見的方式實現」(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這句法治名句源於英國首席大法官休爾特勳爵(Lord Chief Justice Hewart , R v Sussex Justices Ex parte Macarthy),實踐法治要看得見,睇得到。香港法院審訊黎智英案,正好體現了這個「看得見的法治原則」。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經歷156日審訊,案件今日(12月15日)宣判,3名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一致裁定,主腦黎智英3項控罪包括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罪」罪成,另外兩項《香港國安法》之下「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均罪成。這是香港首宗被定罪的「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案件。

法庭要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黎智英進行煽動,以及勾結外國勢力;而《香港國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生效,禁止勾結外國勢力的行為,由於法律不能溯及生效前的行為,故要證明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有勾結外國勢力,才能入罪。

主審法官判詞顯示黎智英罪成有兩個關鍵要點:

1.     黎智英證供不可信。

判詞指法庭認為黎智英「作證時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和不足為信。法庭拒絕接納他的證供。」可見法庭認定黎智英是一個「大話證人」。

至於案中的主要控方證人是6名從犯證人,當中4人(即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和周達權)於相關時間是《蘋果日報》的高層。他們各自供述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以至於當時負責《蘋果日報》社論及論壇版的主管楊清奇稱他們只有「鳥籠」自主。楊清奇表示自己在撰寫社論及為論壇版選稿時,會以黎智英的觀點和立場作為指引。幾位證人亦提到,黎智英在飯盒會上將自己的政治觀點告知《蘋果日報》的高層。這有助法庭判定黎智英不是一個尊重新聞自主的傳媒人,而是一個操控輿論機器的煽動者。

其餘兩名從犯證人為陳梓華和李宇軒。陳梓華供述在2019年,他嘗試協助李宇軒為「G20」團隊的國際文宣活動尋求經濟援助,以呼籲外國向中國及香港特區施加政治壓力。

判詞指「每一名控方證人均被深入盤問,但這無損他們任何一位的可信性,法庭裁定他們都是誠實可靠的證人。」法庭認定6人是「誠實證人」,故相信他們描述的案發經過。 

2.     《國安法》生效後繼續犯案。

法庭裁定「案中有大量的證據顯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繼續表達其反中國的立場,進行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活動。但他這樣做時就採用了一個較為間接和隱晦的策略,收斂了自己的激烈言辭。這點可從《蘋果日報》的社論、論壇、他自己的文章、帖文和節目中看見。

法庭基於案中的證據,裁定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請求外國(特別是美國)實施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的活動,在《國安法》實施後並沒有停止。即使他的請求變得含蓄和隱晦,但是他進行其活動的意圖依然如故,故裁定他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名成立。

如今黎智英案初步審結,法庭將考慮各被告的求情後,稍後才會判刑。按《香港國安法》第29條,觸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事後回看,事發後陳梓華和李宇軒意圖逃往外地,被截獲遣送回港後,願意出任從犯證人,而《蘋果日報》4名高層亦願意出任從犯證人,是案件偵查的關鍵轉折點。由於黎智英策劃的勾結外國勢力活動秘密進行,控方本來不易搜證,但有從犯證人指出事件真相,就有助建立完整的證據鏈條,對起訴有很大幫助。

從黎智英整個審訴和判決可見,香港法庭審理黎智英案,並不是速審速判,而是經歷156日審訊,讓控辯雙方證人詳細作供,各自被仔細盤問,誰講真話,誰說大話,公眾一目了然。法庭採用「看得見的法治原則」,既保障了被告的權利,也進行了公正的審訊,最後不留合理疑點地,證明黎智英罪名成立,彰顯了香港的法治。

反觀美西方,卻不斷干預香港的審訊。在黎智英案開審前夕,已有美國國會議員提出議案,要求白宮制裁多位特區政府官員、檢控官和法官,意圖恐嚇法官。在案件審訊期間,有美國國會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議員,持續就黎智英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就黎的羈押安排,作出偏離事實的評論,訛稱黎智英受到虐待,干預香港司法。到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近日發表「2025年報告」提及黎智英案件,亦肆意抹黑香港特區的依法執法、檢控和司法機關,向司法機構作最後施壓。

這件案件的焦點是黎智英勾結美國等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美國議員和政客就是勾結黎智英的當事人,他們惡意評論事件,妨礙香港司法公正的意圖太明顯了。

美西方對本國危害國安的案件從嚴處理。看當日美國法庭對2021年國會山騷亂案參與者、右翼組織驕傲男孩負責人塔里奧判處22年徒刑,就知道他們對煽動暴亂份子毫不手軟。但他們卻對香港類似事件說三道四,其雙重標準,令人厭惡。

香港法庭判定黎智英有罪,聞者足誡,法庭判決警告反動份子,勾結外國勢力,出賣國家,不會有好下場。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