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立場》前總編輯否認煽動 指以插圖象征性將民情表達

《立場》前總編輯否認煽動 指以插圖象征性將民情表達

《立場》前總編輯否認煽動 指以插圖象征性將民情表達

2023年01月28日 09:00 最後更新:09:09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連同註冊公司被控,否認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鍾沛權被盤問下解釋《立場》美術插圖解讀「都幾開放」,用象徵將當時民情表達出來,期間法官郭偉健不斷追問當中是否有何負面訊息等。案件下午續。

林紹桐。資料圖片

林紹桐。資料圖片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續盤問被告鍾沛權,引述多幅政治設計圖片,其中一幅為2020手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宣誓照,其眼前時任特首林鄭月娥圖像被放大至僅見腰間。問及圖片意思時,鍾沛權解釋「政治漫畫都幾開放」,上圖象徵局長向特首絕對忠誠,故放大林鄭月娥身份,「其他人地位矮小啲」。

更多相片
林紹桐。資料圖片

林紹桐。資料圖片

《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否認控罪。

《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否認控罪。

警方當日搜查立場新聞觀塘辦公室並帶走一箱箱證物。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搜查立場新聞觀塘辦公室並帶走一箱箱證物。資料圖片

「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 資料圖片

「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 資料圖片

大批人員到立場新聞觀塘開源道辦公室搜查。 資料圖片

大批人員到立場新聞觀塘開源道辦公室搜查。 資料圖片

鍾沛權。資料圖片

鍾沛權。資料圖片

《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否認控罪。

《立場》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否認控罪。

官追問插圖是否有何負面訊息 鍾沛權:尊重同事選擇 圖片令人難忘

2019年11月警察公共關係科時任高級警司江永祥亦曾被改圖,鼻孔前左右橫伸2支伸縮警棍,下顎連同下巴拉長「跌落來」,鍾沛權解釋圖片「諷刺警方解畫一時疏忽時令人O咀」,「玩味多啲」令讀者看畢會心微笑,惟可各自詮釋。期間法官郭偉健不斷追問當中是否有何負面訊息、何以屬經典作品以至何以同意輯錄等,鍾沛權回應指尊重同事選擇,圖片令人難忘。

警方當日搜查立場新聞觀塘辦公室並帶走一箱箱證物。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搜查立場新聞觀塘辦公室並帶走一箱箱證物。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2019年9月26日與市民進行「社區對話」,涉案圖片以上述事件為背景,分成上下兩格,上格著有「Hongkongers: talk?」下格為「Carrie :」然後以「talk」字母砌成步槍形狀。鍾沛權解釋圖片意指林鄭月娥在「好嚴密保護底下、好大警力保護下對話,有啲諷刺,好違和」,認為諷刺意味亦是當時普遍對當權人士的提醒,用象徵將當時民情表達出來,「香港人想對話,但係林鄭攞出好多重裝備」。

「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 資料圖片

「立場新聞」位於觀塘的辦公室。 資料圖片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鍾沛權及34歲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大批人員到立場新聞觀塘開源道辦公室搜查。 資料圖片

大批人員到立場新聞觀塘開源道辦公室搜查。 資料圖片

鍾沛權。資料圖片

鍾沛權。資料圖片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2026年1月22日開審,星期一(11月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處理鄒的撤銷公訴書申請。三位法官上午聽罷陳詞退庭商議後,至下午裁決,拒絕鄒的申請,裁決理由將在明年1月21日以書面形式頒佈,而案件則於明年1月22日開審。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星期一(11月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處理鄒的撤銷公訴書申請。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星期一(11月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處理鄒的撤銷公訴書申請。

律政司一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和黎婉姬審理。

鄒幸彤穿黑色外套,從犯人欄進入律師席位自行陳詞。

鄒幸彤於庭上闡述其申請撤銷公訴書的論據,指控方並沒有說明被告使用何種非法手段干犯此案。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回應指,控方已在反對撤銷申請的陳詞文件中明確 說明,非法手段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換言之,凡以「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為目的而採取的手段,均屬非法手段。

鄒幸彤續稱,公訴書中的表述缺乏客觀標準,認為控方沒有界定「領導」一詞的客觀範圍。法官李運騰及陳仲衡回應指此表述明顯是指由中國共產黨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這是社會普遍的理解,並無不清晰之處,控方案情中亦有清楚闡釋。 鄒指,未有指明何種非法手段令案件存在無限可能,令她難以作辯護準備。李官反駁,法庭在審訊過程中,將嚴格依據控方已提交的證據進行考量,即在有限的範圍內審酌相關事證,並非如鄒所述存在無限可能,或可任意增減證據。陳官亦強調,控方於已呈交的開案陳詞文件中,闡述各被告的行為,至於相關行為是否違法則須由法庭於審訊中判斷,而非於處理撤銷公訴書的申請時考慮。

鄒幸彤今穿黑色外套,從犯人欄進入律師席位自行陳詞。資料圖片

鄒幸彤今穿黑色外套,從犯人欄進入律師席位自行陳詞。資料圖片

控方補充,無論什麽手段或者方法,就是違反國家憲法,均屬非法手段。

李官指,就本案而言,控方需證明被告破壞國家根本制度、破壞中央政權機關,如果不能證明,控方舉證失敗,如果證明成功,被告有罪,就這麽簡單。

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到法院旁聽(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到法院旁聽(右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曾健成到法院旁聽(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曾健成到法院旁聽(左一)。巴士的報記者攝

鄒幸彤指,控方的指控「很虛、很大」、「虛無縹緲」,這樣的指控是否公平,法庭需考慮。李官不同意,控方指任何手段,目的如果是破壞國家根本制度、破壞中央政權機關,皆屬於犯法,究竟法律上能否站得住腳,是法庭需要裁決的問題,不是撤銷公訴書要處理的範圍。

李官總結指,鄒認為撤銷控罪書申請的基本原因,是控方讓鄒不知道指控是什麽,以至於無法為自己辯護,無法得到公平審訊。鄒同意。

三位法官上午聽罷陳詞,下午再開庭裁定拒絕鄒的申請,理由將於明年1月21日以書面形式頒布。案件則於明年1月22日開審。

李卓人(左一)。資料圖片

李卓人(左一)。資料圖片

支聯會涉顛覆案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64 歲)、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 歲)。他們同被控於2020年7月 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何俊仁於今年8月確認其答辯意向由擬不認罪,改為擬認罪(左一)。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何俊仁於今年8月確認其答辯意向由擬不認罪,改為擬認罪(左一)。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當中何俊仁於今年8月確認其答辯意向由擬不認罪,改為擬認罪。李卓人、鄒幸彤則維持擬不認罪。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