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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判死亡塞屍袋 突「大口喘氣」嚇壞殯儀館員工

女子被判死亡塞屍袋 突「大口喘氣」嚇壞殯儀館員工

女子被判死亡塞屍袋 突「大口喘氣」嚇壞殯儀館員工

2023年02月06日 15:04 最後更新:18:24

美國愛荷華州一名66歲婦女,去年底住進當地一家臨終關懷機構接受照顧,今年1月3日清晨被宣判死亡,1個小時後就被送到當地殯儀館,沒想到準備火化時,殯儀館人員竟發現她的胸口在動,還正大口喘氣,趕緊將她送到醫院治療,之後又被送回臨終關懷機構,2天後才在家人陪伴下去世。

老婦人被送到殯儀館的過程長達數小時,過程中竟無一人查覺異狀。(示意圖)

老婦人被送到殯儀館的過程長達數小時,過程中竟無一人查覺異狀。(示意圖)

根據美聯社、NBC報導,愛荷華州波爾克郡(Polk County)一家阿茲海默症臨終關懷機構的護士3日清晨發現一名66歲婦人沒有生命跡象,當局報告稱,護士用聽診器無法探查到婦人的脈搏,把手放在她的腹部也沒查覺出任何動靜,當時「她嘴張著、眼睛直盯著,但沒有呼吸聲」。這名照顧了婦人一整晚,連續上班12個小時的執業護士評估了5分鐘後,推斷病患已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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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人被送到殯儀館的過程長達數小時,過程中竟無一人查覺異狀。(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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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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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前復活| 女子被判亡塞屍袋 突復活喘氣嚇死殯儀館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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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在當天上午6時30分被宣布死亡,距離護士首次報告異常狀況已經過了1個半小時,臨終關懷醫院打電話連絡殯儀館,大約在1小時後,一名殯儀館職員和另一名執業護士合力將「遺體」移入屍袋,並拉上拉鍊,最後送上殯儀館車輛,當時也沒人發現她有生命跡象。

報導指出,婦人被裝在屍袋裡移往「安克尼鎮殯儀火葬場」(Ankeny Funeral Home & Crematory),殯儀館工作人員快到上午8點30分前打開布袋,驚覺「死者」胸口在動,婦人竟然在大口喘氣,立刻撥打911急救電話與通知臨終關懷醫院。救護車趕到時,急救人員測到了婦人的脈搏,但她眼球沒有轉動,也沒有說話、聲音或動作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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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州政府報告,婦人被送到急診室急救後,又被送回臨終關懷機構,2天後才在家人的陪伴下去世。據悉,這名婦人患有早發性失智症、焦慮與憂鬱症,自去年12月28日以來一直接受著臨終照護。

愛荷華州檢查與上訴部門發言人稱,當局已經向錯誤做出死亡判斷的臨終機構祭出法定最高的1萬美元罰款,因為該照護機構未能提供充分指導,確保適當的護理與服務品質。不過,院方則表示所有員工都接受定期培訓,並且已與家屬取得聯繫以進行後續溝通。

火化前復活| 女子被判亡塞屍袋 突復活喘氣嚇死殯儀館員工

火化前復活| 女子被判亡塞屍袋 突復活喘氣嚇死殯儀館員工

2018年11月本港首宗肉毒桿菌針(Botox)命案,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張淑玲在一間醫務診所注射「Botox針」後死亡,涉案主診醫生李宏邦被控一項誤殺罪,4男3女陪審團今年9月15日一致裁定李宏邦不適合答辯,經20日審訊,10月23日裁定被告有做出誤殺罪中行為。案件星期三(11月12日)在高院判刑,辯方交代社會福利調查報告指被告有失智症及嚴重認知障礙症,不建議判處監護令,法官郭啟安按例判處無條件釋放。

名醫李宏邦2018年為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注射肉毒桿菌針(Botox)時,因混合使用4種藥物將死者過度鎮靜,最終致其昏迷不治。巴士的報記者攝

名醫李宏邦2018年為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注射肉毒桿菌針(Botox)時,因混合使用4種藥物將死者過度鎮靜,最終致其昏迷不治。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官表示,即使他同意陪審團裁決李不適合答辯,但公義也應給予死者家屬,在沒懲罰的情況下,法庭要求辯方正式致歉。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他代表被告向死者家屬致以真誠道歉。

被告李宏邦今在庭上緊閉眼睛,進出法庭均由妻子及兒子攙扶陪同。

代表李宏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社會福利調查報告不建議判處被告監護令,請求法庭判處無條件釋放被告。

代表李宏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李宏邦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官判刑時指,驗屍確認死者死於支氣管肺炎,其血液內驗出鎮靜藥物Propofol(異丙酚)和Midazolam(咪達唑侖)、及止痛藥Lignocaine(里格卡因)和Pethidine(配西汀)等藥物。法醫認為這4種藥物的不良反應引致過度鎮靜,死者亦出現缺氧性腦損傷。

郭官引述控方專家證供,指李宏邦在為死者進行鎮靜治療前未有檢查她禁食狀態,所處方的多種藥物亦增加抑制呼吸的風險,而在出現呼吸困難時他亦未提供氧氣或鎮靜劑拮抗劑。

法官郭啟安今日於高等法院判處被告李宏邦無條件釋放。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郭啟安今日於高等法院判處被告李宏邦無條件釋放。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官指,最關鍵的是,被告向警察及醫護人員隱瞞用藥資訊,被告背叛了死者對他作爲一名醫生以及作爲一名朋友的信任。

郭官續指,被告曾於於2003年涉及為七旬婦抽脂致死事件,71歲的婦人接受麻醉藥注射後昏迷不治,醫務委員會於2009年裁定李宏邦醫生專業失德,罰停牌5個月,事件對被告應是一個嚴重警告和警示,但他沒從中吸取教訓,沒有改進,而是繼續犯同樣的錯誤,奪走另外一條生命。

李宏邦在妻子攙扶下步出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宏邦在妻子攙扶下步出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郭官提到,他的行爲,直接導致事主不必要的死亡,但社會福利調查報告不建議判處監護令,感化官曾前往被告寓所探訪,被告現主要由妻子和兒子照顧,另有家傭協助,家庭財政穩健,不需外來介入,因此監護令無必要,而醫院令則不切實際,故唯一選項是無條件釋放。郭官最終按例判處無條件釋放被告李宏邦。

李宏邦乘車離開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宏邦乘車離開高等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李宏邦,現年93歲,被控一項誤殺罪,指他於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52歲),他作為張的醫生,對她負有謹慎責任,但他在沒有為她的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疏忽導致張的死亡。

案件編號:HCCC13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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