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案(47人初選案)開審,昨天(2月7日)控方作開案陳詞,播放一段戴耀廷等在新界西協調會上的錄映片段,片段中提及建立初選協調機制,令民主派奪得過半議席(即35+),繼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逼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令政府停擺等。影片鏡頭多次搖晃,角度顯示是從枱底拍攝,偶然拍到戴耀廷正面容貎,應是偷拍所得。
35+案開審。
控方提出片段作供時,旁聽席有人嘩然,事後有議論 : 偷拍的片段是否可在法庭上用作證據 ?
看到這些片段,很多人直覺會認為是臥底所為,認為當時已有「無間道」。但也有另一可能,就是與會者偷偷錄下討論內容,作組織參與的記錄,或者作保護自己之用。
金牙大狀分析說,是否偷錄不是重點。首先考慮是片段的真實性,法庭先要確定片段是不是人工合成和修剪,所以須查證片段來源。但更關鍵的是,按《證據法》,證據要合法取得,若證據是非法渠道取來,例如是偷回來的,法庭不會接受。如這段影片,不管最初來源是甚麼,若控方是以不合法方式獲取,則法庭不會採納。
所以問題焦點不是有沒有「無間道」,或者能否接受偷錄片段,而是控方獲取證據時手段是否合法,假設片段是錄影者提供給控方,這就是獲取片段的合法來源。又或者控方行使搜查令搜獲,法庭都可採納為證據。這與一般人想像的考慮角度略有不同。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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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明日舉行會議,討論簡約公屋項目。選委會界別議員江玉歡炮轟政府準備的資料不齊、細節不足,將會缺席會議以示不滿。有政界人士認為,江玉歡作為議員,應善用議事廳的發言時間;相反,採取消極方式抗議,會有負選民期望。
選委會界別議員江玉歡。
江玉歡昨晚在社交平台詳列11項疑問,批評港府提交的文件內容重覆,敍述多,解釋少,未有仔細交代許多問題,如輪候公屋人數、年期和比例;未來5年興建的公屋和居屋的比例、數量、造價;每一個簡約公屋單位的總成本等。
江玉歡昨晚在社交平台詳列11項疑問。江玉歡FB圖片。
江玉歡其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初步計劃不會參與討論及投票,形容「那些文件連基本可以說服人的資料都欠奉,只有三分鐘(慣常的會議每輪發言時間,連問連答)能問到什麼」,因此,她乾脆拒絕出席,並會以其他渠道繼續監察政府。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江玉歡提出的11項疑問中,有部分是值得探討的問題,議員在現場提問,當局有責任澄清,如果不問,就變相少了一次解釋的機會」。他又提到,江玉歡可在工務小組提問、投票、要求財委會再討論和要求局方書面回覆,但四件事同時不做,是否稱得上一名合格的議員,就交由公眾定論。
陸頌雄重申,「香港房屋短缺,要處理長期積累的頑疾,少不免『落重藥』,社會不應過分聚焦價錢等問題,而忽略現在是用錢換取解決問題空間的時候」。他認同,長遠而言,要節省香港公共工程成本,但不應在此時此刻,在這個問題上「留難」政府。
青年民建聯秘書長劉天正。
青年民建聯秘書長劉天正指出,議員有權贊成或反對簡約公屋項目,但以缺席的方式表達不滿,是不理想的做法。他續稱,11條疑問中,有許多屬於技術性問題,如輪候公屋人數、年期和比例等,相信議員在工務小組委員會提出,或個別約見政府部門,都能獲得清晰的答案。
劉天正認為,江玉歡抱怨工務小組只有三分鐘時間,問不到什麼,又沒有說明以何種渠道監察政府,「如果只停留在用社交平台發炮批評,沒有善用議會提問的時間或有其他更合適合理的做法,只會徒增公眾不滿,認為她浪費立法會議員這個寶貴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