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pload_article_image

35+案控方提枱底錄映片段座上嘩然 金牙大狀 : 關鍵為是否合法取得證據

35+案(47人初選案)開審,昨天(2月7日)控方作開案陳詞,播放一段戴耀廷等在新界西協調會上的錄映片段,片段中提及建立初選協調機制,令民主派奪得過半議席(即35+),繼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逼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令政府停擺等。影片鏡頭多次搖晃,角度顯示是從枱底拍攝,偶然拍到戴耀廷正面容貎,應是偷拍所得。

35+案開審。

35+案開審。

控方提出片段作供時,旁聽席有人嘩然,事後有議論 : 偷拍的片段是否可在法庭上用作證據 ?

看到這些片段,很多人直覺會認為是臥底所為,認為當時已有「無間道」。但也有另一可能,就是與會者偷偷錄下討論內容,作組織參與的記錄,或者作保護自己之用。

金牙大狀分析說,是否偷錄不是重點。首先考慮是片段的真實性,法庭先要確定片段是不是人工合成和修剪,所以須查證片段來源。但更關鍵的是,按《證據法》,證據要合法取得,若證據是非法渠道取來,例如是偷回來的,法庭不會接受。如這段影片,不管最初來源是甚麼,若控方是以不合法方式獲取,則法庭不會採納。

- 閱讀更多 -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往下看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