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2月11至15日進行一個代號為「石階」的行動,搗破一個本地詐騙集團及一個洗黑錢集團,並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拘捕24人,包括14男10女,年歲介乎23至75歲,當中有傀儡戶口持有人,亦包括犯罪集團的骨幹成員。調查顯示該詐騙集團自去年7月開始運作,已騙取約320萬元;而該洗黑錢集團已合共清洗達1億2400萬元黑錢。
警方搜出名錶及大批現金。
涉54個傀儡戶口 洗逾億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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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罪科署理高級警司陳偉基(中)、總督察黎美儀(左)及高級督察陸鴻基(右)交代案情。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陳偉基表示,經調查後成功鎖定了一個牽涉54個可疑傀儡戶口的洗黑錢集團。這些戶口大部分牽涉電話騙案,並有可疑資金流向。就此警方在2月11至15日期間,拘捕24人,涉嫌串謀詐騙和洗黑錢,分別報稱無業、運輸工等。行動中警方檢取超過100萬現金、一些名貴的手錶、電話、電話卡、銀行文件等,並凍結多個戶口約200萬元款項。
警方展示所得證物。
洗黑錢集團多數以數百或數千元酬勞,向持有人購買相關傀儡戶口。涉案54個傀儡戶口當中,有21個戶口涉嫌在過去一年清洗超過1億2000萬的黑錢,大部分都是電話騙案的騙款;至於另外33個涉案戶口,則牽涉另一個「猜猜我是誰」電話詐騙集團,該電騙集團在去年七月開始運作,至少有70多人受害,涉及323萬港元騙款。
涉案銀行卡。
假扮老闆致電員工呃錢
商罪科高級督察陸鴻基提到,該電騙集團利用「太空卡」,致電食肆、零售商戶或物業管理公司,冒認是公司老闆或管理層,訛稱公司需要現金周轉,或者自己需要金錢協助,繼而要求公司職員即日將錢存入指定的本地銀行戶口,金額由2500元至20萬不等。
涉案電話卡及電話。
職員過數之後,電騙集團主腦及骨幹會在極短的時間內,將騙款透過櫃員機以現金提走,並與受害人失去聯絡。警方提到,有關手法過去曾出現,近半年變得流行,相信是次行動已瓦解該個詐騙集團,調查仍在繼續,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商罪科署理高級警司陳偉基(中)、總督察黎美儀(左)及高級督察陸鴻基(右)交代案情。
商罪科總督察黎美儀提到,在2018至2021年期間,電騙數字每年徘徊在600至1200宗,但在去年警方共接獲2831宗電騙舉報,升幅達一倍半,損失金額達10億8000萬,其中「猜猜我是誰」和假冒官員仍然最為普遍。她呼籲小心處理自己銀行戶口,接到懷疑詐騙電話應小心求證,並可致電18222、或透過「防騙視伏器」網頁,向警方求助。
詐騙集團作案手法。
警破詐騙集團拘24人 涉洗逾1.2億黑錢。
一名52歲內地女子,因使用兩個由她持有的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被控洗黑錢罪成,在警方申請加刑後被判入獄40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
警務處新界北科技及財富罪案組1D隊高級督察葉穎豪表示,案發於2024年6月至7月期間,警方接獲3宗報案。其中一名受害人墮入假冒客服騙案,騙徒冒充客戶服務員致電受害人,訛稱受害人的社交媒體帳戶出現額外收費,即將被扣款,其後以各種藉口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指定銀行戶口,從而騙取金錢。
葉續說,其餘兩名受害人則墮入網上投資騙案,騙徒自稱為投資專家,誘使受害人於虛假網站或應用程式開設帳戶,並指示受害人將款項轉帳至多個本地銀行戶口作投資用途。其後,受害人未能提取虛假投資戶口所顯示的收益,方知受騙。
葉指出,案中三名受害人合共損失約330萬港元,其中約110萬港元被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傀儡戶口。警方隨即展開調查,並於2024年10月拘捕一名52歲內地女子,該名女子為涉案兩個傀儡戶口的持有人。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起訴該名女子,她涉嫌使用兩個銀行戶口清洗合共約30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葉說,案件於2025年11月26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承認兩項「洗黑錢」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為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經法庭審視後,批准加重百分之20的刑期,被告人於12月24日,就「洗黑錢」罪被判處監禁40個月。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指出,市民如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作處理贓款,便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申說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情況嚴重,因此警方在涉及傀儡戶口的合適案件中,會與律政司商討並徵詢意見,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
申以是案為例,被告將銀行戶口供他人用作清洗黑錢,在加刑申請下,被法庭加刑5個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有259名人士因租借或出售戶口,在就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遭法庭加重刑罰,刑期分別增加八分之一至三分之一不等(即2至18個月)。
警方新界北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葉穎豪(左)及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右)會見傳媒。
申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屬違法行為,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屬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是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犯罪集團所提供的金錢利益。警方會繼續與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申稱除大型執法行動外,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持續在預防洗黑錢方面進行教育及宣傳工作,向市民大眾推廣反洗黑錢訊息。申提醒市民,緊記銀行戶口要不租、不借、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