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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難抉擇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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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難抉擇

2016年07月07日 18:57 最後更新:19:13

立法會調查高鐵延誤報告出爐,報告直指港鐵前行政總裁韋達誠及前工程總監周大滄蓄意隱瞞工程延誤,要負上責任。不過,報告認為政府官員對工程延誤並無隱瞞。港鐵並不同意報告,主席馬時亨公開反駁港鐵高層隱瞞延誤的指責。

今早收聽港台的節目,立法會調查高鐵延誤委員會其中的兩名委員:建制派田北辰及泛民胡志偉同場解畫。立法會專責委員會以8票對5通過報告,5名泛民議員不同意報告結論,認為政府在事件中也有隱瞞。

港台節目主持細問兩名議員,如何判斷政府有沒有隱瞞。曾任九鐵主席的田北辰解釋,他判定政府沒有隱瞞的原因,主要從動機出發,他認為運輸及房屋局沒有動機為港鐵遮瞞,因為工程不是政府自行興建,而是委託了港鐵做管理人去興建,政府若知道工程出現延誤,馬上公佈,便可以卸鑊,所以沒有動機去隱瞞。

田北辰指港鐵是工程的監管者,政府去監管監管者,集中力量直接參與和工程支出有關的小組,主要是「睇住條數」,而對工程進度就沒有直接參與,依賴港鐵報告。

節目主持人再問民主黨議員胡志偉,為何相信政府隱瞞了延誤?胡志偉話由於不可以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去調查詳細資料,所以未能查進一步查找證據。

聽到這裏,就覺得胡志偉就政府隱瞞一事只是臆測,並無實證。他可以對不能用特權法調查表示不滿,但以此作為指控政府隱瞞的理據,推理的跨越程度又大了一點。

另一方面,泛民及建制派議員都一致認為港鐵有隱瞞,主持追問他們的理據。民主黨胡志偉就用港鐵高層有「專業傲慢」來回答這個問題,認為工程界相信可以趕及時間,所以一直不肯承認工程延誤。主持對胡志偉的答案不太滿意,追問「專業傲慢」不等如「蓄意隱瞞」。

相對地田北辰回答得具體很多,他認為從港鐵有隱瞞的動機,因為從港鐵的角度,主要是想「鍊」著承建商,故會隱瞞工程會延誤,因為若港鐵承認項目將會延誤,承建商便不會再理睬港鐵,既不怕超時亦不怕超支。田二少也意識都這樣講好像為港鐵解釋,馬上補兩句話港鐵這種態度是不尊重立法會,不知道立法會需要有透明度。

我只是一個花生友,並無機會細查事件來龍去脈,只能憑有限資料去判斷。 昨日看新聞報導,見到立法會也認定港鐵隱瞞,當時覺得港鐵相當離譜。但今天聽完田北辰及胡志偉的解釋,卻有不一樣的感覺。

調查委員會的主流態度,只認為高鐵隱瞞,卻不認為政府也有隱瞞,5名泛民議員因此對報告保留意見,聽完胡志偉的解說後,完全聽不到他有任何理由去證實或合理推測政府也有隱瞞。胡志偉以未能用《權力及特權法案》去查,就指控政府有隱瞞,只是政治性表態。正如目前正鬧得沸沸揚揚的醫委會改革問題,各界都覺得有需要改革醫委會,只是醫生反對而已。民主黨不想違反民意,但又不想予人支持政府的感覺,便表示會在投票時離場。這是一種只顧政治表態,而不理問題實質的態度,想兩面討好,結果兩面都討好不了。

若然港鐵真如田北辰講的那樣,只是因為想鍊住承建商,即使蓄意隱瞞,也不是有什麼惡劣動機,這其實是一個兩難處境,批評它容易,但你代入其中,就是一個兩難抉擇,早早承認會延誤,港鐵要孭的鑊會細很多,但早就放棄盡快完工的目標,可能要賠更多給承建商,並不容易下決定。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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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鬥硬

 

特區政府官員就林榮基事件北上,與內地官員溝通,雖然換來了以後有港人在內地被拘捕,會在14天內通報香港的共識,但中央同時強硬處理林榮基事,聲稱他違反取保候審規定,若不回內地接受調查,將變為刑事強制措施,等如說要追緝他。

這次港官北上訪問,過程有些吊詭。早前特首CY表示會寫信向內地反映事情,又話若有需要會派官員北上。當時有港官估計得很樂觀,認為雙方會有比較好的傾談結果,特首CY隨時自己上京。但我卻表示懷疑,認為觀乎內地處理類似烏坎村官民衝突事件的手法,相當強硬,不覺得會對林榮基事件寬鬆處理。

後來見到北上的官員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勇及保安局長黎棟國,而非特首CY,更強化事前的估計,不期望有全面愉快的結局。

結果在港官北上與內地官員傾談的同時,內地官員以大螢幕播放林榮基的認罪的片段,以及林榮基女友指控他的電話訪問錄音。寧波公安局亦同時發稿,高調要求林榮基回內地接受審查。官方全無善罷的態度。

可以回顧一下林榮基被拘的情況。內地指控林榮基把一些禁書的封面剝去,換上其他書的封面,然後郵寄到內地他女友的住處,再由女友轉發多內地買家,後來林榮基進入內地時被拘捕。從香港的法律角度看,林榮基在香港賣書,並沒有違反香港法律。但從內地法律角度而言,林榮基有計劃地將禁書換了封面,販運回內地,涉嫌觸犯了內地的非法經營罪。而林榮基是在內地被捕,內地司法機構完全有管轄權,拘捕林榮基並無違反「一國兩制」原則,香港一制,內地另一制。

當然你可以說,內地公安的政治敏感度不夠高,做法不聰明,在臨近立法會選舉的時候,竟然叫林榮基回港拿電腦資料,結果讓林榮基有機可乘,尋得民主黨何俊仁的支持,開記者會控訴內地,並聲言不會再返回內地接受調查。

不過內地不聰明的做法,並不代表內地在處理林榮基事件上反一個兩制原則。昨日內地公安聲言會對林榮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泛民議員即使不同意,含糊地說國內這種做法語帶威嚇,違反「一國兩制」,但事實上又講不清違反在什麼地方。即使換了一個泛民做特首,要代林榮基講話,也只能夠說林榮基在內地拘留期間,內地公安沒有盡快通知香港警方以及其家人而已。但這不等於內地公安不能夠在內地拘捕及控告林榮基。

特區政府之前在銅鑼灣書店事件低處理,被質疑對事件不聞不問。如今特區政府又發信又北上開會,也搞出一個14天內的通報機制。然而,國內並沒有在林榮基事件上作出任何讓步,這是一個內地和香港硬鬥硬的局面。

這讓我想起1989年民運之後,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把一國兩制形容為「井水不犯河水」,借此警告香港人,不要到內地搞事。後來江澤民會見英國官員時進一步闡釋:「有的香港人不大理解,說『井水不犯河水,河水必定犯井水』。其實,我這句話完整地說是『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

隨著中港兩地關係弄得比較僵,相信大家以後都只能夠按規則辦事,硬鬥硬的場面,還陸續有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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