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官員就林榮基事件北上,與內地官員溝通,雖然換來了以後有港人在內地被拘捕,會在14天內通報香港的共識,但中央同時強硬處理林榮基事,聲稱他違反取保候審規定,若不回內地接受調查,將變為刑事強制措施,等如說要追緝他。
這次港官北上訪問,過程有些吊詭。早前特首CY表示會寫信向內地反映事情,又話若有需要會派官員北上。當時有港官估計得很樂觀,認為雙方會有比較好的傾談結果,特首CY隨時自己上京。但我卻表示懷疑,認為觀乎內地處理類似烏坎村官民衝突事件的手法,相當強硬,不覺得會對林榮基事件寬鬆處理。
後來見到北上的官員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勇及保安局長黎棟國,而非特首CY,更強化事前的估計,不期望有全面愉快的結局。
結果在港官北上與內地官員傾談的同時,內地官員以大螢幕播放林榮基的認罪的片段,以及林榮基女友指控他的電話訪問錄音。寧波公安局亦同時發稿,高調要求林榮基回內地接受審查。官方全無善罷的態度。
可以回顧一下林榮基被拘的情況。內地指控林榮基把一些禁書的封面剝去,換上其他書的封面,然後郵寄到內地他女友的住處,再由女友轉發多內地買家,後來林榮基進入內地時被拘捕。從香港的法律角度看,林榮基在香港賣書,並沒有違反香港法律。但從內地法律角度而言,林榮基有計劃地將禁書換了封面,販運回內地,涉嫌觸犯了內地的非法經營罪。而林榮基是在內地被捕,內地司法機構完全有管轄權,拘捕林榮基並無違反「一國兩制」原則,香港一制,內地另一制。
當然你可以說,內地公安的政治敏感度不夠高,做法不聰明,在臨近立法會選舉的時候,竟然叫林榮基回港拿電腦資料,結果讓林榮基有機可乘,尋得民主黨何俊仁的支持,開記者會控訴內地,並聲言不會再返回內地接受調查。
不過內地不聰明的做法,並不代表內地在處理林榮基事件上反一個兩制原則。昨日內地公安聲言會對林榮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泛民議員即使不同意,含糊地說國內這種做法語帶威嚇,違反「一國兩制」,但事實上又講不清違反在什麼地方。即使換了一個泛民做特首,要代林榮基講話,也只能夠說林榮基在內地拘留期間,內地公安沒有盡快通知香港警方以及其家人而已。但這不等於內地公安不能夠在內地拘捕及控告林榮基。
特區政府之前在銅鑼灣書店事件低處理,被質疑對事件不聞不問。如今特區政府又發信又北上開會,也搞出一個14天內的通報機制。然而,國內並沒有在林榮基事件上作出任何讓步,這是一個內地和香港硬鬥硬的局面。
這讓我想起1989年民運之後,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把一國兩制形容為「井水不犯河水」,借此警告香港人,不要到內地搞事。後來江澤民會見英國官員時進一步闡釋:「有的香港人不大理解,說『井水不犯河水,河水必定犯井水』。其實,我這句話完整地說是『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
隨著中港兩地關係弄得比較僵,相信大家以後都只能夠按規則辦事,硬鬥硬的場面,還陸續有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