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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女多次遭生父及哥哥非禮 父開審前認罪胞兄拒認罪

16歲少女多次遭生父及哥哥非禮 父開審前認罪胞兄拒認罪

16歲少女多次遭生父及哥哥非禮 父開審前認罪胞兄拒認罪

2023年02月28日 17:49 最後更新:17:58

現年16歲女生於2015至2019年間,分別被生父及哥哥多次非禮,包括摸胸、用手指插入下體等行為。該父親被控4項猥褻侵犯罪,而哥哥則被控5項猥褻侵犯罪。案件28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惟於開審前該父親承認4項控罪,哥哥則否認5項控罪繼續受審。法官游德康將該父親案件押後至3月3日處理,期間須還柙看管。

被告WKF承認的案情指,他是女童X及另一被告WCK的父親。自2007年,由於其家庭沒有能力照顧X,她曾被送往童樂居、寄養家庭等,至2015年才返回荃灣某單位的住所,與被告同住。當X在荃灣單位居住時,每晚均是與WKF同睡一張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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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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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女生於2015至2019年間,分別被生父及哥哥多次非禮。 網圖(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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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續指,2015至2016年的某日,下午約4時,二人獨處,X躺在床上在玩手機,WKF突然走近她,雙手突然脫去X的短褲及內褲,因X害怕,故沒有說話,用手指上下摩擦X的陰部,持續2-3分鐘。X對其行為感到反感,因他是其父親所以沒有掙扎及反抗。

而在2017年某日晚上,2人一同躺在床上時,被告WKF伸手入X的褲內,並將其中1隻手指插入X陰道內「撩下撩下」,X感到疼痛,亦對被告行為感到害怕,但不敢說話,整個過程約4-5分鐘。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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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警誡下表示「我只係摸過個女3次」

另一事件發生於2017年某日,被告將手指插入X的陰道「進進出出」約2-3分鐘。當時X感到不開心及不舒服,想被告停止,其後被告亦停止其行為。再有一事件發生於同年某日,被告將左手伸入X褲內,用手指在其陰部外輕輕撩動1-2分鐘,之後被告自行停止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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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WKF於2021年5月17日被拘捕,警誡下表示「我只係摸過個女3次」。其後警方為他進行了8次錄影會面,當中被告承認有3次行為是在2017年期間發生,又稱後悔這樣做。

涉案2名被告W.K.F. 及W.C.K.,為事主的父親及哥哥。控罪指,被告W.K.F. 於2015至2016年某日,在新界荃灣某單位內猥褻侵犯女童X;以及在2017年某3日,分別3次在同一地點猥褻侵犯女童X。被告W.C.K.則被控於2018年至2020年某4日,分別4次在新界荃灣某單位內猥褻侵犯女童X;及約於2019年1月某日,在九龍旺角猥褻侵犯女童X。

16歲女生於2015至2019年間,分別被生父及哥哥多次非禮。 網圖(示意圖)

16歲女生於2015至2019年間,分別被生父及哥哥多次非禮。 網圖(示意圖)

22歲男學生涉嫌於城市大學演講廳外非禮一名男子,翌日再於又一城非禮另一人,他被控非禮等3罪, 12月24日(星期三)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表示,已經準備好答辯。但辯方表示,早前辯方向控方申請作出書面商討,收到控方回覆,因有新進發展,需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故申請案件押後4星期,至明年1月21日再訊。

裁判官蘇文隆遂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1日再訊,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2000元續保釋。

被告余驥堯(22歲,報稱學生)持有香港身分證,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以及一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罪。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楊建文學術樓4樓蔣麗莉演講廳外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X;他亦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九龍又一村又一城LG層至LG1層扶手電梯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Y。

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於2025年10月30日,在九龍達之路與歌和老街交界,在警員要求他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後,不遵從此要求。

案件編號:WKCC 488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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