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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新租管條例偏幫業主 團體促加強監督地產代理操守

社會事

不滿新租管條例偏幫業主 團體促加強監督地產代理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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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新租管條例偏幫業主 團體促加強監督地產代理操守

2023年03月01日 17:25 最後更新:17:28

「劏房租務管制」條例生效至今已踏入第13個月,截至本年1月底共主動巡查3500個劏房單位,然而同樣負責作為租客與業主「中間人」的地產代理中介,在新租管實施後未有做好應有職責,有關注組織發現有地產代理甚至充當出租人,主動鼓勵業主濫收水電及其他雜費等,亦未有使用差估署提供的標準租約及打釐印費,從未向租客出示租約,團體3月1日抵地產代理監管局請願,要求局方加強監督地產中介。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今早向地監局請願,獲局方派人接信。(受訪者提供)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今早向地監局請願,獲局方派人接信。(受訪者提供)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下稱陣線)一行約七人,1日抵達位於灣仔合和中心的地產代理監管局辦事處,向代表遞交請願信,要求地監局加強監督持牌地產中介的職業操守,包括傾向維護業主權益,同時亦會從中當二房東牟利。代表指團體及各區居民於去年10月21日曾到地監局表達訴求,惟至1月才收到局方的「罐頭式」回覆,認為未有回應基層的憂慮,故今日到場希望當局正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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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今早向地監局請願,獲局方派人接信。(受訪者提供)

「劏房租務管制」條例生效至今已踏入第13個月,截至本年1月底共主動巡查3500個劏房單位,然而同樣負責作為租客與業主「中間人」的地產代理中介,在新租管實施後未有做好應有職責,有關注組織發現有地產代理甚至充當出租人,主動鼓勵業主濫收水電及其他雜費等,亦未有使用差估署提供的標準租約及打釐印費,從未向租客出示租約,團體3月1日抵地產代理監管局請願,要求局方加強監督地產中介。

全港超過12.75萬戶居住劏房、籠屋、板間房等不適切單位。(資料圖片)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下稱陣線)一行約七人,1日抵達位於灣仔合和中心的地產代理監管局辦事處,向代表遞交請願信,要求地監局加強監督持牌地產中介的職業操守,包括傾向維護業主權益,同時亦會從中當二房東牟利。代表指團體及各區居民於去年10月21日曾到地監局表達訴求,惟至1月才收到局方的「罐頭式」回覆,認為未有回應基層的憂慮,故今日到場希望當局正視問題。

全港超過12.75萬戶居住劏房、籠屋、板間房等不適切單位。(資料圖片)

陣線表示,由於地產中介的佣金與租金掛鈎,地產中介多數會將租金枱高價格,從中獲得最佳利潤。有租客表示,在租管條例實施後,續約時仍有地產代理要求以100元才能換取書面合約,更有地產代理拒絕為租約打釐印,更甚有要求租客與業主各自繳付一半釐印費用或勸退租客「節省金錢、不好搞事」,認為有關行為已有機會違反租管條例。

劏房環境狹窄,但水電費及每呎租金卻貴得不合理。(資料圖片)

陣線又指,今時今日仍有不少地產代理無視水務署禁止濫收水費法例及電力公司的禁止轉售電力的規定,在協助訂立租約時仍沿用所謂的「劏房公價」收費。而租約釐印方面,即使租管條例實施13個月後,普遍劏房租約均沒有「打釐印」,不知情的租戶便錯過了程序,認為中介亦未有履行他們的專業「中間人」責任,確保業主及租客雙方權益。

劏房環境狹窄,但水電費及每呎租金卻貴得不合理。(資料圖片)

代表認為地監局作為法定機構,就新租管條例生效後似乎只是推出過一份執業通告,並於1年後再推出同一份執業通告。而局方監管地產代理為業主及租客提供真實租務資訊不足,導致地產代理輕視墮入法網,紀律操守成疑。陣線建議局方應亡羊補牢,大大提升監管力度,並經常審視監管情況,以確保地產代理的專業質素。

全港超過12.75萬戶居住劏房、籠屋、板間房等不適切單位。(資料圖片)

局方今早派出代表接過請謜信,並承諾就有關要求作協調及溝通。陣線亦期望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蕭澤宇先生能與陣線會面。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1日早向地監局請願,要求加強監管地產代理中介職業操守。(受訪者提供)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1日早向地監局請願,要求加強監管地產代理中介職業操守。(受訪者提供)

全港超過12.75萬戶居住劏房、籠屋、板間房等不適切單位。(資料圖片)

全港超過12.75萬戶居住劏房、籠屋、板間房等不適切單位。(資料圖片)

陣線表示,由於地產中介的佣金與租金掛鈎,地產中介多數會將租金枱高價格,從中獲得最佳利潤。有租客表示,在租管條例實施後,續約時仍有地產代理要求以100元才能換取書面合約,更有地產代理拒絕為租約打釐印,更甚有要求租客與業主各自繳付一半釐印費用或勸退租客「節省金錢、不好搞事」,認為有關行為已有機會違反租管條例。

全港超過12.75萬戶居住劏房、籠屋、板間房等不適切單位。(資料圖片)

全港超過12.75萬戶居住劏房、籠屋、板間房等不適切單位。(資料圖片)

陣線又指,今時今日仍有不少地產代理無視水務署禁止濫收水費法例及電力公司的禁止轉售電力的規定,在協助訂立租約時仍沿用所謂的「劏房公價」收費。而租約釐印方面,即使租管條例實施13個月後,普遍劏房租約均沒有「打釐印」,不知情的租戶便錯過了程序,認為中介亦未有履行他們的專業「中間人」責任,確保業主及租客雙方權益。

劏房環境狹窄,但水電費及每呎租金卻貴得不合理。(資料圖片)

劏房環境狹窄,但水電費及每呎租金卻貴得不合理。(資料圖片)

代表認為地監局作為法定機構,就新租管條例生效後似乎只是推出過一份執業通告,並於1年後再推出同一份執業通告。而局方監管地產代理為業主及租客提供真實租務資訊不足,導致地產代理輕視墮入法網,紀律操守成疑。陣線建議局方應亡羊補牢,大大提升監管力度,並經常審視監管情況,以確保地產代理的專業質素。

劏房環境狹窄,但水電費及每呎租金卻貴得不合理。(資料圖片)

劏房環境狹窄,但水電費及每呎租金卻貴得不合理。(資料圖片)

局方今早派出代表接過請謜信,並承諾就有關要求作協調及溝通。陣線亦期望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蕭澤宇先生能與陣線會面。

全港超過12.75萬戶居住劏房、籠屋、板間房等不適切單位。(資料圖片)

全港超過12.75萬戶居住劏房、籠屋、板間房等不適切單位。(資料圖片)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1日早向地監局請願,要求加強監管地產代理中介職業操守。(受訪者提供)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1日早向地監局請願,要求加強監管地產代理中介職業操守。(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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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測量師倡劏房最細面積至少100平方呎 有窗及獨立廁所

2024年03月28日 09:23 最後更新:10:10

建築測量師何鉅業建議劏房最低面積至少100平方呎,單位內要有能通風的窗,獨立間隔廁所,防火分隔的廚房等生活基本空間。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政府成立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計劃為劏房設定最低標準。建築測量師何鉅業認為,必須從單位面積、高度、衞生、防火安全等方面考慮,他建議劏房最低面積至少100平方呎,單位內要有能通風的窗,獨立間隔廁所,防火分隔的廚房等生活基本空間。

何鉅業表示,不可能再以現有《建築物條例》等法例準則判斷劏房是否合規,建議要按客觀環境,訂立另一套檢核標準。他舉例說可容許單位內的窗戶細一點,單位高度毋須符合現有條例的最少2.5米,如果達2.2或2.3米已可達標。防火要求方面,他舉例說如無法安裝消防系統,是否可改以手提式滅火樽,甚至煙霧感應器代替,以達到基本安全。

至於單位窗戶,何鉅業認為窗戶必須能夠開啟,達至合理的通風和採光效果。如果窗戶對著四面圍封的光井,錯綜複雜的渠管、大量垃圾雜物就不符合要求。

建築測量師何鉅業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建築測量師何鉅業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何鉅業認為當局制定的檢核標準應視為過渡性安排,而非等同劏房合法化,建議暫時容忍這類單位存在,在政府的監管下,將「劣質劏房」淘汰,其餘就作「升級轉型」,局部改善。

他又說,基於暫未有足夠安置單位,建議為取締「劣質劏房」定出優先次序,先從樓宇狀況欠佳的60年以上樓齡樓宇,以及工廈劏房著手,因工廈內有不少雜物及易燃物品,窗戶亦較少,危險性高,有必要優先取締。

近期曾與「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會面的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學鋒估計,由訂立新法例和標準規管劏房,直至落實,整個過程可能需時3至4年。他認為現階段工作組應做好數據搜集,包括掌握「劣質劏房」的具體數目,並利用現有法例先解決部分問題,取締環境極度惡劣的劏房,做好居民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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