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名分間單位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11月14日和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並被判處罰款介乎800元至6000元,合計罰款共822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當局指,自《條例》生效以來,差餉物業估價署持續加強採取執法行動,至今已合共檢控1318宗個案,而就法庭已處理的983宗個案,均全數成功定罪,共涉及860名分間單位業主,合計總罰款共262萬1210元,另有335宗個案則正等待進行聆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涉案41名業主的罪行包括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以及要求租客支付不屬《條例》所准許的種類的款項。估價署早前發現這些業主涉嫌違反《條例》的相關規定,經深入調查及搜集證據後,估價署向這些業主提出檢控。
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為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引入規管制度,以確保分間單位能提供安全和合理的居住環境,全面有序處理劣質「劏房」的「老大難」問題。
立法會。立法會圖片
《簡樸房條例》要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符合一系列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包括最低面積、最低高度、消防安全、結構安全、獨立廁所、供水要求、照明通風,以及獨立水電錶,並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如有人將未獲認證的分間單位出租便須負上刑事責任,相關租客則不會涉及法律責任。
劏房。資料圖片
條例將於10月3日刊憲,並在明年3月1日生效。在條例生效當日,房屋局會開始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房屋局會同步推展為期12個月的登記制度,讓現存分間單位進行登記後,可享有由2027年3月1日起計為期36個月的寬限期至2030年2月28日,以逐步進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
政府總部。FB圖片
身兼「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組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歡迎立法會通過條例。他說與官員及議員曾多次探訪不同分間單位,見到部分人長期居於惡劣環境,他相信隨著公營房屋增加、簡約公屋落成、過渡性房屋持續推進,「簡樸房」規管制度有序落實,告別劣質劏房不再是遙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