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紅磡工廈火警單位涉非法住宅劏房 屋宇署:已着令業主糾正將巡查其他單位

社會事

紅磡工廈火警單位涉非法住宅劏房 屋宇署:已着令業主糾正將巡查其他單位
社會事

社會事

紅磡工廈火警單位涉非法住宅劏房 屋宇署:已着令業主糾正將巡查其他單位

2025年07月04日 21:08 最後更新:21:49

屋宇署十分關注星期四紅磡馬頭圍道21號一幢工業大廈的起火事故,調查發現,涉事單位被分間為多個細單位,部分分間單位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署方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發出法定命令,着令中止將該單位用作住用用途及糾正危險情況。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署方已展開調查,如發現違法行為,會考慮提出檢控。屋宇署會把該幢樓宇納入針對工業大廈被非法用作住用用途的大規模行動,安排分批巡查該樓宇的其他單位。

屋宇署表示,工業大廈的設計、圖則審批和建造,只擬作工業用途。由於工業樓宇內的單位會用作工業活動,包括用以儲存危險及易燃物品,把工業樓宇非法改作住用用途,會對用戶構成嚴重的安全風險。因此任何人士均不應在工業樓宇內居住。參與樓宇買賣及租務活動的人士,包括準買家、租戶和地產代理等,亦應查明單位的批准用途,不應把工業用途的單位作住用用途。

示意圖片,非涉事大廈

示意圖片,非涉事大廈

政府正敲定修訂《建築物條例》的最終建議,並草擬修訂法例,包括將工廈分間單位用作住用用途刑事化,加強阻嚇力。政府目標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4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的法定命令,前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大約29萬元。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

首兩宗個䅁分別涉及深水埗青山道一幢工業大廈公用部分簷蓬上的金屬支架,以及旺角新填地街一幢商住大廈一個面積約11.5平方米的平台搭建物。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發出清拆令。兩名業主均沒有履行清拆令,遭屋宇署檢控,分別被定罪及判罰款約89000元及約74000元。

第三宗個䅁涉及旺角弼街一幢工業大廈的改建成為迷你倉單位。有關改建及加建工程阻礙逃生途徑及消防和救援進出途徑,違反《建築物(規劃)規例》,屋宇署分別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發出一張清拆令及一張修葺令。業主沒有履行法定命令而遭檢控,並被定罪及判罰款共69000多元,

第四宗個䅁涉及旺角西洋菜南街兩幢商住大廈改動前樓梯的防護門廊。有關改建工程影響樓宇的耐火結構,違反《建築物(建造)規例》,屋宇署根據條例向業主發出兩張清拆令。該業主沒有履行而遭檢控,被定罪及判罰款共57000多元。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僭建物包括會引致阻礙逃生途徑及消防和救援進出途徑,或影響樓宇的耐火結構的違例改建,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