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幢紅山半島獨立屋的業主由於進行僭建工程,違反《建築物條例》,上周四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共被判罰款27萬5千元。
紅山半島。巴士的報記者攝
屋宇署於2023年9月展開大規模行動,巡查紅山半島臨海一帶獨立屋,在多幢獨立屋發現僭建物,調查發現,這三幢獨立屋的業主明知未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便進行有關建築工程,包括在花園、天井、客廳、睡房、平台及天台等樓層加建若干搭建物,違反條例,於是對業主提出檢控。他們被法庭定罪及分別被判處罰款13萬、8萬5千元及6萬元。
屋宇署。資料圖片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先後向紅山半島30幢獨立屋提出檢控,目前累計因僭建違反《建築物條例》而被定罪的個案已有24宗,法院正陸續就餘下個案展開聆訊,提醒業主在物業進行建築工程之前,應先諮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確保建築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規定。
屋宇署就棚架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及塑膠帆布的阻燃效能,發出作業備考,要求工程承建商, 採取相關步驟,確保物料符合阻燃效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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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要求包括,承建商須就防護物料的每個批次,按指定方式取樣測試,測試須由政府指定認可實驗所進行,每個樣本的尺寸不小於1.8米乘2米, 批次內任何一個樣本不合格,整個批次不能使用,只有所有樣本都合格,該批次才可上架。
防護物料完成上架後可展開工程,並須於七天內通知屋宇署,署方會隨機選取項目並按每一個立面進行實地抽查,若任何一個樣本不合格,即代表整個立面防護物料都未能符合標準,須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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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備考又指出,防護物料運抵地盤前,承建商須向供應商取得該批物料的阻燃效能測試報告,並保存於地盤及張貼於大廈或地盤當眼處,以供認可人士、相關執法人員等隨時檢查。測試報告須清楚顯示物料的製造商資料、原產地、效能標準及測試方法和結果。
對於現存樓宇,作業備考適用於改動及加建、修葺或小型工程涉及三層或以上連續樓層的棚架,以及覆蓋整幢樓宇內角或天井高度的棚架,涉及個別單位維修工程俗稱吊棚或飛棚的懸空式棚架就不包括在內。
屋宇署亦公布指定實驗所名單,暫時有5間,其中3間在本港,2間在廣州。署方稱,名單會持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