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幢紅山半島獨立屋的業主由於進行僭建工程,違反《建築物條例》,上周四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共被判罰款27萬5千元。
紅山半島。巴士的報記者攝
屋宇署於2023年9月展開大規模行動,巡查紅山半島臨海一帶獨立屋,在多幢獨立屋發現僭建物,調查發現,這三幢獨立屋的業主明知未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便進行有關建築工程,包括在花園、天井、客廳、睡房、平台及天台等樓層加建若干搭建物,違反條例,於是對業主提出檢控。他們被法庭定罪及分別被判處罰款13萬、8萬5千元及6萬元。
屋宇署。資料圖片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先後向紅山半島30幢獨立屋提出檢控,目前累計因僭建違反《建築物條例》而被定罪的個案已有24宗,法院正陸續就餘下個案展開聆訊,提醒業主在物業進行建築工程之前,應先諮詢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確保建築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規定。
2023年9月世紀暴雨襲港,引發紅山半島出現山泥傾瀉,同年10月屋宇署及地政總署調查後,揭發山泥傾瀉附近多間獨立屋涉違例僭建,其中紅山半島76號洋房涉未經批准,於3個樓層及花園均有僭建物,另加建1個游泳池。業主公司早前承認5項傳票控罪,星期四(4月1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罰款11萬元。
紅山半島,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公司今由律師代表。辯方求情指,被告坦白認罪,並主動聯絡專業人員展開拆卸違建工程,雖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向相關部門申請額外時間處理;同時強調涉案物業雖由公司持有,僅作自住用途,並非用於經營收益,與以謀利為目的的違規情況有別,望法庭輕判。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涉事泳池尺寸不大,接納無證據顯示僭建與山泥傾瀉有直接關係,被告公司亦已着手進行清拆潛建物。綜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潛建的性質與規模,有否故意拖延拆卸等因素,法庭接納被告自用,已開展拆卸工程及坦白認罪等因素,最終就5張傳票合共罰款11萬元,下令罰款須於28日內繳交。
屋宇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為Sunset Boulevard Company Limited,被票控5項「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便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14(1)條及第40(1AA)條。
5項傳票控罪指,被告身為白筆山道紅山半島76號洋房的擁有人,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同意,而在76號洋房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即在入口樓層的平台、客廳樓層、睡房樓層的平台、及花園加建搭建物,及在花園加建1個游泳池。
案件編號:ESS20730-2073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