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表示,發現兩宗棚網個案的註冊承建商未有遵從《作業備考》相關要求。屋宇署已立即要求相關承建商拆除棚網,正調查違規情況,並會按調查對涉事方採取懲處。
棚網。巴士的報記者攝
屋宇署稱,透過監察機制發現兩宗個案的註冊承建商未有遵從要求。一宗涉及未取得檢測合格報告之前便把棚網上架,涉及現存樓宇維修;另一宗則涉及將測試結果顯示不合格的棚網批次上架,涉及新建樓宇的地盤。屋宇署已立即要求相關承建商拆除棚網,正調查違規情況,並會按調查對涉事方採取懲處。
另外,屋宇署自25年底就棚網實施新規定,建造業議會提供一次性特別集體採購棚網服務,並根據屋宇署發出的《註冊承建商作業備考》要求進行檢測,在取得符合阻燃效能標準的測試結果後才向承建商發放棚網。現時署方收到由議會集體採購的棚網測試報告,結果均為合格,署方稍後會陸續為已上架的棚網進行抽樣測試。
屋宇署。資料圖片
署方指,已通過檢測並上架的棚網抽樣測試工作剛剛開始,至今就三宗個案採樣,並陸續送交政府化驗所,暫未有測試結果。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發現兩個部門在巡查、發出指示及跟進方面存在多項可改善之處;包括在345幢目標大廈中,仍有近四分一(24%),即82幢尚未進行巡查。審計署認為,兩個部門需要定期檢視執行時間表,以確保巡查工作按計劃推進。
審計署揭示,消防處與屋宇署有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巡查。資料圖片
近四分一目標工廈未獲巡查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於2020年6月生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港共有1212幢目標工廈。消防處與屋宇署參照每年巡查60幢目標大廈的進度,訂立了執行時間表,並優先處理第一階段未安裝花灑系統的工廈;然而,審計報告指出,截至同一日期,在345幢目標大廈中,仍有24%(即82幢)尚未進行巡查。審計署認為,兩個部門需要定期檢視執行時間表,以確保巡查工作按計劃推進。
消防安全指示嚴重延誤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但署方分析已巡查的273幢目標工廈後發現,有27%(即73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才發出指示,更有1幢在巡查後超過4個月仍未發出任何指示。
根據規定,消防安全指示原則上應在首次巡查後4個月內發出。資料圖片
公用部份消防改善工程未展開
在跟進改善工程方面,審計署指出,針對涉及公用部分和個別單位內部消防安全規定所發出的指示,其符合消防安全令的遵從比率分別為0%和86%。這反映條例生效超過5年,大多數目標工廈涉及公用部分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仍未展開。審計署提醒消防處,雖然已提供協助,但仍需密切留意工程進度。
屋宇署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
針對屋宇署的跟進行動,審計署亦發現,根據防火規格組手冊,當擁有人通知屋宇署竣工或提交測試報告後,個案主任應在28日內安排合規巡查,並在巡查後不遲於兩個月提交報告。然而,竣工日期並未記錄在樓宇狀況資訊系統中,導致審計署無法確定28日的合規巡查期限是否獲得遵從。審計署認為,部門需要加強收集和管理統計資料,並繼續致力將逾期未獲遵從的消防安全指示轉介,以採取檢控行動。
屋宇署被指,跟進程序存記錄缺失。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發展局局長、消防處處長和屋宇署署長整體上同意審計署提出的各項建議。
審計署就消防處和屋宇署提升工業建築物消防安全的工作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