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銀行前執行董事兼首席窩輪交易員馬善智,被指收受投資者哈弼意近2480萬元利益,提供買賣窩輪貼士,令哈弼意獲利2.28億元。陪審團2013年裁定馬與哈行賄及受賄罪成,二人被判囚7年。上訴庭法官今下令重審案件。
案中被告馬善智及哈弼意曾不服上訴,上訴庭早前頒下判詞,認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犯錯,撤銷二人定罪及判刑。控方申請將案件重審,法庭早前已下令就馬善智重審。
馬善智 (資料圖片)
哈弼意一方早前提出,哈患癌,申請案件不必重審。哈今呈上醫療報告,指哈對治療有反應,未來5年的存活率為65%。哈一方指出,重審對哈的健康有重大影響,而他的資產亦被法庭凍結,籌集資金有困難。
控方則表示,健康影響並不足以成為申請案件不能重審的理由,而法庭早前亦曾下令發放資金作為哈的生活費及律師費等等,故籌集資金應不成問題。法官經商討後,終決定下令將案件重審,並會於28天內排期審訊。
今亦駁回哈弼意一方申請,下令案件需要重審。哈獲准以原有20萬元繼續保釋。
英基烏溪沙國際幼稚園54歲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於2018至2021年間,收受13名家長和1名作為中間人的商人賄款至少64萬元,以協助其子女獲得取錄,其後一同被控。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承認串謀受賄等9罪後,作供指證其餘14人。
14名被告早前被裁定串謀受賄等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星期二(3月31日)判刑時指,明白父母「望子成龍」及「贏在起跑線」,但大前提要守法,本案破壞入學制度的公平性,判處14名被告即時監禁,刑期由8個月至14個月不等。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星期二(3月31日)判刑時指,明白父母「望子成龍」及「贏在起跑線」,但大前提要守法,本案破壞入學制度的公平性,判處14名被告即時監禁,刑期由8個月至14個月不等。
陳官判刑時指,貪污賄賂罪行嚴重,破壞教育資源有限下的公平競爭制度,損害香港法治基石。被告行為令循規蹈矩的申請人失去公平機會,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即時監禁,以向社會發出正確訊息,終判處14名被告8個月至14個月不等。
陳慧敏法官。資料圖片
案情指,案中13名家長及商人蕭裕邦分別向林珍妮提供2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賄款,共約110萬元,以換取英基提供幼兒班學位予12名學童,即涉案11個家庭的子女,以及蕭裕邦生意夥伴的女兒。
英基烏溪沙國際幼稚園。小紅書圖片
其中一名家長江靜雯藉貪污手段令其孩子獲取錄後,主動聯絡林珍妮煽惑對方由其好友蔡慧妍收受賄款,以協助蔡慧妍的孩子獲取幼兒班學位。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署調查發現,涉案12名學童通過幼兒班入學面試後,原本在校方收生輪候名單中排在較後位置,但各被告支付賄款後,該12名學童均獲優先插隊入讀該幼稚園。
14名被告為44歲黃薏娗(前稱黃詠雯)、42歲劉映均(前稱劉慧德)、35歲馬賢文、45歲李洁冰、41歲林泯希、41歲張珈銘、39歲徐惠謙、44歲江靜雯、38歲蔡慧妍、37歲李俊朗、37歲黃美雪、41歲麥偉琪、33歲朱霜叶以及45歲商人蕭裕邦。
同案54歲英基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則排期4月20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703/2022, DCCC60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