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發生一宗刑毀案,涉及一名休班警。去年10月30日下午1時許,警方接獲新成路4號一店鋪的男職員報案,指上址一閉路電視損毀,懷疑遭人破壞。警員到場調查,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一名45歲男子,經徵詢法律意見後,他已被控以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將於16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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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隸屬水警東分區,現已被停職。據了解,他懷疑與上址負責人有私人金錢糾紛。警隊強調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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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將於周四(16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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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將於周四(16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將軍澳警署星期三(11月26日)上午接獲報案,指有四幅掛在寶順路行人隧道的選舉推廣橫額懷疑遭破壞,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警方星期四(11月27日)在將軍澳區以「刑事毀壞」拘捕一名26歲本地男子。警方圖片
將軍澳警區刑事部聯同特遣隊人員經深入調查,並翻查附近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系統,鎖定一名犯案男子。警方星期四(11月27日)在將軍澳區以「刑事毀壞」拘捕一名26歲本地男子。
被捕人已被起訴一項「刑事毁壞」罪,案件將於12月1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再次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沒有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他人的合法財產,即屬犯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