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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 判囚33個月停牌5年

休班警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 判囚33個月停牌5年

休班警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 判囚33個月停牌5年

2023年03月27日 19:23 最後更新:03月28日 14:40

32歲時任交通警2018年4月休班時,在大埔公路沙田嶺段嚴重超速,失控逆線行駛,撞倒53歲電單車男子,男子傷重不治。交通警受審後早前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法官梁嘉琪3月26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指被告超速駕駛,屬加刑因素,無辜生命被奪去,良好背景都不能減刑,判被告監禁33個月,停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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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被告超速駕駛屬加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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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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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林日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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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圖為死者林日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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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官判刑指涉案路段時速限制為70公里,被告駕駛速度達時速130公里以上,屬加刑因素,終引致他人死亡。梁官引述案例指行人預計道路安全,被告漠視安全,車輛可作為致命武器下超速行駛。梁官認為危險駕駛要判刑阻嚇,有必要判處即時監禁,無辜生命被奪去,良好背景不構成減刑因素,判被告監禁33個月,停牌5年。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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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林日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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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唐建偉被控2018年4月3日在大埔公路沙田嶺段危險駕駛私家車導致事主林日安死亡。

右圖為死者林日安。資料圖片

右圖為死者林日安。資料圖片

剛過去的星期日(3月29日)下午約1時50分,有市民在屯門法院附近拍下片段,顯示一名幼童坐在私家車前座司機大腿上,並手持軚盤轉動超過一分鐘,未有其他安全措施,似乎正在上緊「駕駛課」。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經主動調查後,星期二(3月30日)上午在大埔區拘捕一名22歲姓林本地男子,他涉嫌「危險駕駛」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強調,危險駕駛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網上流傳小童坐在私家車右邊駕駛座手控軚盤的片段。屯門友FB專頁短片截圖

警方呼籲,「危險駕駛」是嚴重的交通罪行,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此外,幼童在道路上坐在司機大腿上沒有扣上安全帶,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可能令幼童受到嚴重身體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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